大通乡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清退工作方案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1】3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政发 〔2010〕6号)、《洮南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化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范围内实现全员竞聘,我院共核定编制数为27人,实有在岗人数27人,竞聘上岗15人,其他临时聘用人员予以清退,清退方案原则如下:
一、大通乡卫生院自行招聘的,未经洮南市劳动部门认可并 未办理劳动合同手续的所有临时聘用人员(合同未到期的临时聘用人员)。
二、
三、清退时限要求2011年9月15日至201年9月22日 要认真宣传好改革政策,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签订好告之协议书备案,并按文件规定搞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四、
五、
大通乡卫生院
2011年9月15日清退完成后,填报临时工清退花名册备案。 清退人员工作由大通乡院委会成员共同决定。
《大通乡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清退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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