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转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通知书(存根)同志:
我单位已于年月日与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将于15日内把你的职工档案移交沂源县失业保险处。你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请接此通知后,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沂源县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等相关手续。逾期,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特此通知。单位(章) 通知签收人(签字):签收时间:年月日
就业转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通知书同志:
我单位已于年月日与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将于15日内把你的职工档案移交沂源县失业保险处。你有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请接此通知后,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带以下材料:
1、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
2、户口本;
3、身份证,
4、城区或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管理证明(限女职工),到沂源县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等相关手续。逾期,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特此通知。注:
1、办理时间:每周
二、
三、四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沂源县失业保险处地址:县城胜利路17号二楼业务科,电话3220702单位(章)时间:年月日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通知定稿.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