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户请假、迟到、早退、无故歇业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商场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商户营业人员的从业规则,提高商场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商城商户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商场统一营业时间:夏季9:00至18:30(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9: 00至18:00(10月1日至4月30日)
第二条 商场统一考勤时间
夏季
1、上午考勤时间:9:00~10:00
2、下午考勤时间:17:30~18:30
冬季
1、上午考勤时间:9:00~10:00
2、下午考勤时间:17:00~18:00
第三条 考勤管理
1、在商场经营的全部业主及商户以商铺为单位进行考勤,每天按商场统一的考勤时间由商场运营部楼层商管进行两次考勤。
2、上午考勤时间已过而未开门营业者,视为迟到。
3、未到下午考勤时间而关门者,视为早退。
4、业主及商户营业人员不准迟到或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按实际迟到、早退的时间给予相应的处治结果。
5、在营业期间,经营管理公司运营管理人员将进行不定期巡场检查,营业人员串铺、空岗、商铺打烊超过30分钟者视为半天非正常营业计算,一天内连续两次商铺空岗、打烊超过30分钟者视为非正常营业一天计算。
第四条 处罚规定
按照公司与商户签订的《商铺承包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公司对违反商场管理规定的商户及工作人员将给予以下处罚。
1、请假
(1)每位商户每周可以有一次短时间请假,请假应在商场开门营业前一小时向运营部楼层商管请假,中午12点以前必须开门营业,事后补写请假条。
(2)如有重大事件需要请假,须提前一天向运营部楼层商管请假;填写请假条由楼层商管签字,离店时贴于商铺玻璃门处。
2、迟到、早退
(1)第一次警告
(2)第二次罚款50元
(3)第三次罚款200元
迟到、早退每月清零不累计;如出现长期迟到、早退现象,我司将有权利随时与你方解除《铺位承包合同》等相关手续清理出场。
3、无故歇业
(1)第一次警告
(2)第二次罚款500元
(3)第三次罚款1000元
无故歇业三天以上,我司将有权利随时与你方解除《铺位承包合同》等相关手续清理出场。
对于以上处罚结果必须在当天下班前在财务处接受处罚,否则我司将封门断电;连续五天不予以处理者我司将直接从你方铺位押金中扣除,你方需在十日内补齐铺位押金,否则我司将有权利随时与你方解除《铺位承包合同》等相关手续清理出场。
第五条本规定自2013年4月18日起实施,请广大业主及商户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