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房指标转让合同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团购房指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转让团购房指标座落位置及面积:
甲方同意将其所得××县国土资源局团购房指标一套转让给乙方,所购房屋位于××县××路的“东城小苑”住宅小区,面积约为155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团购房指标转让费人民币陆万元整(小写60000.00元);
2、乙方根据团购房工程进度和要求全额支付购房款,其中甲方之前已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定金陆万元整(小写60000.00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3、乙方承担团购房的所有费用和一切风险;
4、乙方有权取得团购房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5、甲方必须将与团购房相关的合同、收据、发票等资料原件及时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团购房更名手续。办理团购房更名手续如需交纳费用则由甲、乙方各承担一半。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陆万元整(小写:60000.00元);
2、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之前已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定金陆万元整(小写60000.00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协助乙方办理团购房更名手续,导致本次房地产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由甲方退还乙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转让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相关的一切费用及办理团购房更名手续,导致本次房地产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甲方有权取消交易,由甲方退还乙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转让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
3、如出现因国家、政府、单位政策、开发商等原因,导致办理团购房更名手续失败,则由双方协商后,取消本次房地产交易,由甲方退还乙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转让费。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住址(工作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