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黑龙江省大学生年度人物
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办公室、共青团黑龙江省委、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关于评选2013-2014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的通知》(黑宣通【2014】21号)精神,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学院学生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院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全体在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大学生年度人物: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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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观向上,具有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
4、2013年在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勤奋好学、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自强不息、特殊才能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二)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群体):
1、能够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稳定、和谐。
2、面对家庭贫困、自身疾患以及突发性灾难事件,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3、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校园安定团结,正直勇敢,见义勇为,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
4、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不计较个人得失,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积极帮贫助困。
5、热爱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省内外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甘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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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诚实守信、礼貌谦逊、讲究卫生、爱护公物及环境,为建设文明校园做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依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在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每系推荐大学生年度人物1名,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群体)1名。学院联评委员会联评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省委宣传部教体卫处。
四、评选工作日程及要求
(一)工作日程
4月15日—4月18日 各系评选、推荐
4月18日
各系将推荐人选材料上报学生处130室 4月23日
召开联评会
4月24日
向省委宣传部教体卫处报送材料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把此项活动作为推动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认真负责的把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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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求意见。在推荐过程中,认真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通过推荐优秀人才,使学生感受榜样的力量,受到教育。
3、材料上报。
认真整理。推荐上报材料。
上报推荐表(一式二份,A4纸型双面打印)。包括候选人报名信息及150字事迹简介,事迹简介表述上要简明扼要地介绍候选人的突出事迹,不要对候选人曾获得的奖项流水账式的记录。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一份)。 事迹材料自拟题目、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要实事求是,语言简练,避免空泛、面面俱到, 要重点体现2013年期间突出事迹,请勿在材料内加入照片。
上报候选人生活照片及二寸彩色免冠照片。请各系将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及文本框形式粘贴于电子档报名表“照片”位置处。推荐道德模范群体的可不报送二寸照片,但要求报送电子版全体成员合影,照片格式参照电子档生活照片要求。候选人电子版生活照片只需报送一张,格式要求为分辨率在800×600左右的jpg文件,照片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
推荐表、事迹材料、候选人生活照片、全体成员合影须同时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五、学院联评委员会
4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附件:
1、《关于评选宣传2013-2014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暨道德模范人物(群体)的通知》
2、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推荐表
3、大学生道德模范人物(群体)评选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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