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4届三年制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对象
1、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要求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系部、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诚实守信,无违纪处分记录。
2、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科目,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平均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梯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3、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获得过梯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方可参评。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优良。
5、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参加顶岗实习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办法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选。
2、一名学生不能同时被评选为省级、校优秀毕业生。
四、时间
有意参与评选的同学请与2014年3月22日前把申请书传给我,申请书上请写明申请的级别和名字、学号。
党荣敏2014/3/19
《关于优秀大学生评选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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