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伙协议
甲方:学校
乙方:学生学生监护人:
为了办好学校食堂,满足广大学生及家长的需求,进一步提高食堂的管理水平,更好地方便和服务学生,经双方协商,就学生在校包伙就餐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为学生提供环境整洁的就餐条件和地点,供应充足的冷热水。
2、甲方每周公布搭配合理的食谱,保证让学生吃饱吃好,满足学生生长的营养需求。
3、甲方做到每次就餐前有校领导尝餐,学生就餐时有老师带餐。
4、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
5、甲方每月初,在学校公示栏内公布上月学生伙食费收支情况。
6、乙方若不服从管理或不按时缴纳伙食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学生在校就餐。
二、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学生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按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桌位进行用餐,做到守时、有序、文明、守纪。
2、学生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珍惜每一粒粮食和节约每
一滴水。
3、学生要爱护食堂公物,做到不污损、不破坏食堂的公共设施。
4、乙方在协议期内及时向甲方按月(或一次性)缴纳包伙费用元(所缴纳的包伙费根据我校测算,已剔除协议期内的星期天和节假日)。
5、乙方有权通过合理的渠道向甲方提出关于食堂伙食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与意见,以便甲方及时改进。
三、其它
1、代伙协议一学期签订一次, 本协议自2011年9月1日起,到2012年1月25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学校(盖章)学生(签名)
校长(签名)学生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代伙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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