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村(居)和乡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
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充分调动乡村两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通过绩效考核管理并实施奖惩,有效体现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坏的差别,促使乡村干部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严守工作纪律。
二、考核对象
全乡 个行政村 ;全体乡村干部职工。
三、考核实施机构
成立XX乡村(居)和乡村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组织委员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组织干事、报帐员、财政、监察室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副主任,成员由XXX组成。考核办具体负责全乡村(居)、乡村两级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日常工作,监督各部门的考评落实情况等。
四、考核办法
建立“突出村(居)业绩、季度分类考核、年终综合评定”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即每季度对各村(居)的工作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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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情况得分=驻村(居)工作业绩考核得分×60%+学习教育考核得分
测评情况得分=全体党政领导打分
5.村(居)干部绩效分:履职情况得分(80%)、测评情况得分(20%)、加减分项目考核得分、考勤考核得分四部分组成。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履职情况得分=驻村(居)工作业绩考核得分×60%+学习教育考核得分
测评情况得分=由所驻村(居)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打分
(二)领导、干部同时驻两个及以上村(居)的,驻村(居)工作业绩考核得分以两个及以上村(居)工作业绩考核得分的平均分计算,业务干部(未驻村)人员的驻村(居)工作业绩考核得分取全乡各村工作业绩考核得分平均分计算。
(三)村(居)每季度的工作业绩考核由各党政领导根据所分管的工作,对其完成情况给予考核打分,然后交乡考核办进行汇总。
(四)乡村干部的考勤考核按乡值周抓考勤的办法实行,每季度末由党政办收集并核定考勤记录无误后,交乡考核办进行汇总。
(五)乡考核办于每季度末汇总各村(居)和乡村干部的绩效分,先报乡主要领导审阅,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于次月5日前在乡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分类排位、公示。
五、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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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开展1次测评,按照不同类型干部组织测评参与人员,党政副职领导由乡主要领导进行打分测评,乡机关干部由全体党政领导进行打分测评,村(居)干部由驻村工作组成员进行打分测评。
(四)加减分工作
1.所驻村有示范点创建、水利建设、乡里安排下达等重点工作的,每季度考核分值加20分,按实际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计分。
2.所驻村或所分管工作或本人受市级以上表彰为先进(以书面文件为准,下同)的,加60分;受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先进的,加50分;受县领导小组表彰为先进的,加40分;受县直部门表彰为先进的,加20分;受乡党委、政府表彰为先进的,加20分。
3.所驻村或所分管工作或本人受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扣60分;受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扣50分;受县领导小组通报批评的,扣40分;受县直部门通报批评的,扣20分;受乡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扣20分。
同一项工作受多层次、多项目表彰(批评),只按最高分值加(减),不重复累加(减)。
4.因工作不到位被投诉且经查实属工作渎职的,扣10分/次,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0分/次。
5.所驻村或分管工作代表县接受市级以上部门检查、督查、评估等,根据检查、督查、评估结果加(减)分,分值20分。
(五)考勤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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