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海市消防条例》以及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上海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消防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国家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学校电路老化或乱拉乱接临时线造成;
2、违章使用电器造成;
3、食堂操作不当造成;
5、违章点燃明火造成。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火灾救治工作指挥部:由园长任组长,副园长任副组长,各教研组长、保健教师任领导小组成员。
学校指挥部领导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负责现场救治工作的指挥、协调、安排现场的具体工作并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小组:
(1)疏散引导组:副园长及教研组长 (2)安全救护组;保健教师及各班班主任 (3)灭火行动组;后勤人员
(4)通信联络组:园长,主要负责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汇报灾情,向社会及有关部门发布信息。
1、园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园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消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3、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符合要求;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接警报警处置程序:
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1
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立即指挥各组采取行动并关闭电源。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园领导接警后,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组织灭火行动组灭火;初起火点的教职员工要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起火点有幼儿时,发现者和听到报警者(教职员工),应迅速有组织地疏散幼儿,如火势已蔓延,要稳定幼儿情绪等待救援。
2、疏散引导小组立即到达各指定位子,大门口、转弯口等,到达疏散集中地,要安慰管理好幼儿,不使幼儿走失、走散。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有幼儿受伤,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七、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2、通信联络组接警后,应速到达现场,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方面,向局和镇领导汇报,联系110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3、安全救护组要就地对伤员展开施救护,并迅速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八、现场保护和处理: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2、火灾发生,领导要到一线指挥、人、财、物及时到位,迅速传递有关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