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爆破或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设专人负责,领取采用签字制度,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爆破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爆破作业的管理。
三、爆破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四、施工前,对爆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五、装卸爆破器材要白天进行,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爆破前要设警戒线、发出信号,待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爆破完毕,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2、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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