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办事指南
一、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一) 范围:
在罗湖区建设局报建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二)需提交的资料:
罗湖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受罗湖区建设局委托,对在罗湖区建设局报建的建设工程质量依法进行强制性监督,这些工程必须于开工前在质监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建设单位在质监站领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一式四份),将填好的表格加盖公章后交回质监站,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 计划批文;
(2) 规划批文(或项目扩大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3) 建筑许可证;(领取到施工许可证后即补交施工许可证) (4) 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5)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 施工合同; (7) 监理合同; (8) 全套施工图;
(9) 监督收费通知单回执;
(10) 《监督登记书》原件(四份); (11) 见证人员授权书;
(12) 建设单位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
(13) 勘察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及各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14)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及各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15)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及各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16)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及各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施工安全受监登记
1、建设单位需提交的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招投标定标书或工程造价审定书 (3)施工合同
(4)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5)其他有关文件
2、办理施工安全受监登记的程序
(1)签定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到区安监站提交上述资料;
(2)安监站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审核未通过的应重新申报,直至通过; (3)资料审核通过后,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安全监督费;
(4)安监站工作人员向建设单位填发《施工安全受监登记函》,并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一条龙服务登记核准表》上签字盖章;
(5)建设单位在安监站领取下列表格交施工单位: A、《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表》 B、《达标验收审批表》
(6)站长向项目负责人签发《施工安全监督工程任务通知单》,由该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督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3、时限规定:施工安全受监登记当日完成
4、办理施工受监登记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