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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说明

发布时间:2020-03-02 15:05: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1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

申报说明

一、长三角联合科技攻关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长三角科技合作,开展联合攻关,实现优势互补,突破一批技术难题。

(二)、支持重点

节能减排领域:水环境保护和监测技术、新型环保材料与药剂、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与装置。

电子和信息领域:智能交通信息共享、三网融合相关技术开发应用、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电视、汽车电子等芯片国产化、大型行业应用软件、北斗导航应用技术。

现代农业领域:养殖环境控制与废弃物处理、畜禽水产(淡水)新型饲料及饲料安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与食品精深加工、农产品与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及追溯技术。

(三)、进度要求

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聚焦长三角区域共性的关键技术,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对长三角地区的科技、产业、民生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2、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项目必须由我省的科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作为主承担方,与上海、浙江、江苏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共同合作实施。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与合作单位就开展联合攻关达成合作协议,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

优先支持企业牵头、产学研合作的申报项目。

3、项目牵头及参与单位应具有良好的诚信、科研基础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以及相应的资金实力,并在申报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项目时已筹集能够支持项目顺利开展的资金。

4、项目申报由第一承担单位作为主申报方,第

二、第三承担单位等作为合作单位。项目经费申请额度应按照协议所规定的任务量进行分配,并在项目申报中予以明确。

5、项目课题责任人年龄在60岁以内,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已有我厅其它科技计划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6、项目实施限额申报,合肥、芜湖、蚌埠市各5项以内,其他各市、高校、科研院所各2项以内。各项目管理单位推荐项目超过1个时,应报推荐函并排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文君

向红

电话:0551-2657892

2609137

二、中央驻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攻关

(一)、总体要求

依托中央驻皖高校、大院大所的科技资源,针对我省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以及高校、院所科技产业化中的技术难题开展攻关。

(二)、支持重点

符合我省确定的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性技术难题。属于本单位优势技术或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限中央驻皖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鼓励中央驻皖高校、科研院所牵头产学研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各方需签定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加盖各单位印章。

2、实行中央驻皖高校和科研院所限额申报,中央驻皖高校每单位限报4项,中央驻皖科研院所每单位限报2项。

联系人:韩立生 电话:0551-2651206

三、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在新能源开发、节能减排、重大装备制造、信息技术和重大疾病防治、中医药等重点领域。通过国际科技合作途径,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引进国外创新团队、重大技术和高端成果,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兴产业做出贡献。

(二)、支持重点

1、围绕转变增长方式、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行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等开展合作,能够促进相关产业技术进步,带动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紧密结合我省科技专项、科技计划以及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开发,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在解决技术瓶颈问题、填补国内空白、缩小差距、实现跨越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活动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3、以企业为中心,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整合各方在技术、产业、合作渠道等方面的资源,形成国际创新联盟,引进关键技术,着重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走出去”行动项目。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充分利用比较优势,通过国际间合作输出技术或技术产品。包括在国外建立产品研发基地、适用技术的推广和示范基地等。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依法在本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产学研联合申请的项目。联合申请的各方需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原则上一个独立法人单位只申报一个项目。

2、项目主持人应熟悉国内外相关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动态,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身体健康,为项目第一申报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课题组成员至少有3人以上具有副高职称。

3、凡已承担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且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指标通过验收的主持人,以及不履行管理职责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承担单位,均不再申报。

4、所申报项目必须是已经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符合上述支持重点,合作渠道落实,外方合作单位具有较强实力和研究水平,有相应的项目技术、资金、设备等科技资源投入。中方单位有良好的科研开发条件和业绩,有一定的自筹资金和匹配资金。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有经双方认可或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合作意向书等。

5、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不支持软课题研究、基础研究、基本建设类项目。

6、由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初审、择优推荐。请各市科技局和其他各主管部门,重点从今年已征集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信息中筛选和推荐项目,严把项目质量关,认真做好项目的初审工作。

省科技厅根据各市和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确定参加专家评审的项目清单并通知各市和主管部门组织网上填报。

联系人:向红

李振祥

电话:0551-2609137 2657892

四、软科学计划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开展有关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问题研究,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咨询与参考(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一年)。

(二)、支持重点 重大项目:

1.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商业模式研究 2.安徽省科技进步和创新重大政策及体制机制研究 3.安徽省“十二五“技术创新工程发展规划研究

4.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辐射带动能力、放大效应与发展模式研究 5.安徽省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重大政策措施研究 6.安徽省促进产学研结合重大政策措施研究 7.安徽省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体制机制研究 重点项目:

1.安徽省“十二五”低碳农业发展模式研究

2.科技引领和支撑安徽“三农“发展全面转型与农业产业升级问题研究

3.安徽省新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研究 4.新时期安徽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研究

5.皖北及沿淮部分市县农业发展转型升级若干问题研究 6.安徽省粮食优质高产目标实现途径与保障措施研究 7.皖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新模式研究 8.安徽省技术转移工作规范研究

9.提升安徽省县市创新能力科技政策需求研究 10.科技服务社会民生发展等方面研究 11.省重点工业节能减排技术标准体系研究

12.安徽省服务外包企业创新能力测评及创新能力提升研究

13.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研究

14.安徽省公益类科研机构激励机制研究

15.安徽省高新技术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研究 16.安徽省研究开发平台建设与管理体系研究

17.安徽省低碳技术示范基地建设规划研究

18.安徽省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及配套政策研究

19.安徽省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体系研究 20.安徽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模式研究

21.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股权投资基金发展问题研究 22.安徽省引进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政策措施研究

23.科技人员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4.高等学校、科教人员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5.服务科普推广的安徽远程终身学习的平台建设研究 26.促进安徽省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研究

27.安徽省创业风险投资服务体系构建及运行机制研究

28.安徽省医疗风险管理与防范机制研究 29.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30.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对立统一问题研究 31.安徽省科技史重大事件研究

32.安徽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跟踪评估(2011年)

33.面向企业的科技政策服务体系研究 34.重点发展的产业技术创新链研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安徽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并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金保障,并有一支能胜任研究任务、学科结构和人员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

2、申报重大项目必须与支持重点中项目名称一致,具体研究内容由申报单位自行拟定,必须有委托研究单位或者研究成果应用部门。申报重点项目,支持重点中项目名称供参考,要求着眼于解决具体问题,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翔实,对决策有参考价值。重点项目的题目、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不得与重大项目重复。鼓励申报单位与研究成果应用部门联合申报。

3、实行归口管理单位限额推荐申报,名额分配: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不超过15项,其他高校不超过6项,其他单位不超过3项。各归口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筛选,严格把关,并签署明确意见。

4、项目申报主持人只能为1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项目申报主持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凡承担国家、省软科学在研项目和2007年以来未按期验收(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再申报。 联 系 人:杨维维、王学雷

话:0551-2655281

2610365

五、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一)、总体要求

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提升一批优势农业科技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二)、支持重点

1、围绕当地农业优势产业,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入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村生产一线,解决农业科技难题,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农村科技成果转化。

2、重点支持以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为载体,吸引一批科技专家,引进一批先进技术成果,开展成果应用推广。

3、重点支持重点贫困县,开展科技扶贫技术开发。

(三)、申报要求

1、围绕省级科技特派员试点县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突出转化农业科技成果,每个市可推荐2个项目,皖北三市阜阳、亳州、宿州各增加1项。

2、以通过认定的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为依托,每个市可择优推荐2个,皖北三市各增加1项。

3、金寨、霍山、寿县、潜山、太湖、岳西、绩溪七县及金安、裕安、黄山区三区可申报科技扶贫项目1项,由所在市推荐。2009年科技扶贫项目没有通过验收的单位不再申报。

4、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项目有一定的创新性,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有推动、示范作用。

联系人:李静

话:0551-2678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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