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街二中教代会工作职责
龙街二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一、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二、教代会在党支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职权。
三、教代会根据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的要求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建议权: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提交校长决定;
3、决定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
四、建立教代会制度,校级教代会下设各专门工会小组,建立代表团
(组) 。
五、建立以校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六、做好按时换届工作。
七、培训教代会代表。
八、组织教代会代表视察及检查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
九、定期报告教代会工作。
十、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
《龙街二中教代会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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