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中学禁烟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和《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禁烟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校禁烟领导小组
组长:仇青松
副组长:吴量衡 李刚
成员:阮南阳 李博文 吴风平彭 贞 唐东坡 何正宇 李 剑 饶猛龙。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由李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禁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楼、会议室、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年级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会议室、
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
6、学校相关科室禁烟职责分工如下:
学生管理和成长中心彭贞负责学校学生的具体禁烟工作,负责宿舍楼内的禁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广播站裴雪飞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行政办公室李刚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禁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禁烟知识讲座;教学楼四楼彭贞、三楼饶猛龙、二楼何正宇、一楼李剑负责,食堂唐东坡负责,其他地方值日老师负责。
三、禁烟工作奖惩办法
1、对彻底戒烟或禁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学校将适时表彰奖励,禁烟第一月相应办公室和责任区无吸烟现象奖300元活动经费。
2、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50元。
3、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禁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四、其它事项
1、本制度从2014年2月起实施;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
平江县大桥中学
2014.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