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组政治纪律
1、驻村工作组要坚持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组组长列席乡镇党委有关会议,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参加村“两委”会议。
2、工作作组成员在宣讲、回答群众热点问题、敏感话题时,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弘扬主旋律;涉及民族宗教领域工作时。要表明态度、亮明立场,敢打头阵、敢于担当坚决克服不敢管、不愿管思想,旗帜鲜明地开展工作。
3、工作组成员开展走访调研、入户宣讲、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时,要有村干部、村警(民警)、治保主任等人员参加。
4、驻存工作组要在乡镇统一组织下,对流动人口较多、社会管理混乱,易于藏污纳垢区域开展整治活动。
5、工作组成员发现异常、反常情况的要及时汇报,不得自行处理。
6、驻村工作组要配合基层党组织、派出所严厉打击暴恐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三非\"活动。
7、工作组成员对党员、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一些敌社情动态,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
8、工作组成员要坚持做到不说,不做违反政策法律、违背党事,对各种错误言行和歪风邪气要敢于发声亮剑坚决抵制。
《驻村工作组政治纪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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