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积极探索学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有效防止青少年受社会不良思想、现象的侵蚀,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
和能力,不断提高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二、活动名称
“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2013年9月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试点阶段):2012年6月—2013年2月,由各乡镇中心小学率先作为开展“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的试点单位。
第二阶段(局部推动阶段):2013年3月—5月,具体安排部署17所中小学开展“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的先头推广活动。确定市属小学、中学作为开展“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的先头推广试点单位。
第三阶段(推广普及阶段):2013年5月—7月,完成25所中小学的“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进年级的推广普及活动。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9月—10月,大力开展“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的总结、评比、表彰活动。评选出先进集体、优秀“小法官”、优秀“小律师”等,促进中小学生积极投身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
五、相关要求
(一)各校成立“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确保专题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二)制定少年模拟法庭“小法官”评选及任免制度。对于“小法官”的选拔,本着“激励先进、引导后进”的原则,不以学习成绩,从前表现为“门槛”,而是以近期表现、进步幅度为准绳,让每一个学生都有“上庭”的机会和可能,不断拓宽学生参与范围,扩大影响面。
(三)搭建活动平台,实现“载体化、经常化”。以学校、年级、班级为单位逐层设立小法庭,选取身边的人和事,利用班队会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记录活动全程上报市教育局思政办。
(四)建立评价体系,实现对活动的科学评价。各学校开展活动由是上级组织督查评估,选出优秀学校以巡演的方式全市推开“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各学校要在活动中善于挖掘角色,对于表现突出,接受教育实现明显的学生予以表彰鼓励。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