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目的: 物业接管工作规程
规范物业接管工作,保证业主及时入伙,便于今后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移交和接管工作。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组织成立接管验收小组,办理移交手续;
3.2
3.
34.0工作程序
4.1
4.2
4.3
4.4
4.5 管理处在接到物业接管通知后,由管理处经理组织各部门专业人员成立接管验收小组进行接管验收 ; 接管小组按《图纸资料移交清单》对产权和技术资料进行验收,如有缺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请求给予协助解决; 接管小组按《设备设施移交清单》对小区各类设备设施按规格、性能、容量等进行验收,如发现与移交清单不符或有缺漏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请求给予协助解决; 按管小组对每套单元房及公共区域的水、电、土建等部分进行全面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记录在《房屋按管验收记录表》及《公共场地接管验收记录表》中,对发现的问题应督促有关单位迅速解决; 在保修期限内因施工、安装、设备因素产生的质量问题,管理处应初步查明原因,并以书面的形
式通知房地产公司或施工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迅速解决;
4.6在接管验收完成后;各小组应提交书面总结,由管理处汇总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房地产开发公司,
以便办理各项交接手续;
4.7接管的各类图纸资料及相关记录由办公室统一归档存放,接收的专用工具由相应的工程部主管签
字后领用。
接管小组负责按移交清单和国家规范对移交的图纸资料、各项设备设施及单元房进行验收; 办公室负责对接收的图纸资料及相关记录进行归档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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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接管工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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