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养殖小区
租
赁
合
同
发包方:身份证号码:(简称甲方) 承包方:身份证号码:(简称乙方)
为了不断增加经济效益,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发展和要求,搞好养殖业的产业化的发展,经镇政府批准,村委会同意,甲方将养殖小区租赁给乙方发展养殖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养殖场坐落、面积及四至界定
1、坐落:
2、四至:东至,西至,北至,南至。
3、租赁的面积
二、养殖小区用途:。
三、租赁的期限及起止时间:
租赁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赁费缴款方式及金额
租赁费三十年每年元,三十年租赁费共元,大写元。签订合同支付承包费总额的50%。剩余承包费一年内付清。以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为证。水电费等其他相关杂费乙方自理。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拥有租赁出养殖小区的所有权,合同到期后,有权收回租赁养殖小区的经营权。若转让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有效,否则无效。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拥有土地租赁期间的经营权、所有权。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规范化养殖羊子。若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违约方负责承担赔偿,任何一方违约由责任违约方赔偿对方合同年限内的违约金每年元。
七、其他事项
1、在乙方租赁土地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或其他政策等征用土地,双方应认真服从履行;任何补偿、赔偿款归乙方所有。
2、合同到期后,后续事宜或收回或续包,由双方协商解决处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包续延。
3、甲方必须保证创造安全、稳定、诚信、公正的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环境。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土地租赁费,并赔偿经济损失及违约金。
5、本合同同时享有《城关镇2013年农业产业建设扶持办法》中的扶持政策。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鉴定机关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证机关:
承包合同调解委员会(章)
村委会(章)
法人代表(章)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