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大使活动评选方案
为了提高员工的微笑服务意识给客人提供更加热情、体贴的服务,同时增进员工间的团结互助精神,酒店将于近期开展“微笑大使”评选活动。“微笑大使”活动的开展将会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提升酒店的文化品味,在酒店内部形成一种“员工满意、酒店满意、顾客满意”的良好氛围。具体评选情况如下:
一、“微笑大使”评选期:2011年8月30日
二、“微笑大使”评选对象:前厅部门和6F吧台。
三、“微笑大使”评选操作程序:
(一)评选资格:
1、职业形象符合酒店标准要求;
2、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3、为宾客提供微笑与满意服务;对待同事谦和有礼。;
5、部门管理层的提议/部门推荐;
6、员工互评;
7、宾客意见;
8、人事部的审核及调查;
9、酒店总经理的最终审批。
(二)评比形式:
1、宾客意见反馈(各营业场所的宾客提名表、包括客房收集的宾客提名表),无论是优或差的服务行为,均向店长并汇总;
3、每天值班经理值班记录,摘取其中的优或差服务行为予人事部汇总;
5、人事部负责对此次活动的评比情况进行监督与抽查;
(三)具体操作:
A、宾客意见收集:
1、“微笑大使”提名本放置于一线营业面客场所:前台接待处、6F吧台收银处。
B、酒店管理层意见收集:
1、每天下午6点前由经理考核并记录;
2、每天值班经理值班,若发现有较好或较差现象,于第二天早上知会人事部;
3、每位管理人员在平时工作中若发现有好或有待提升的服务现象,请知会店长。
D、宣传:在后勤区域张贴,以提醒员工微笑服务;并在举行员工大会时进行不记名公平投票。
四、奖励:
1、评选名额:每月评选1名“微笑大使”。
2、为表彰“微笑大使”并树立模范作用,被评为“微笑大使”的员工将戴带“微笑大使” 徽章,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获总经理签发的奖状。
五、费用预算:
1、“微笑大使”获得者奖励奖金100元整。
2、“微笑大师”徽章3*10等于3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