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幺塘岩尔联办煤矿
各岗位
环 境 保 护 职 责
岩尔联办煤矿环保科 二〇一八年四月达县幺塘岩尔联办煤矿
各岗位环境保护职责
目
录
一、煤矿法定代表人环保职责 ........................................................................3
二、矿长环保职责 ............................................................................................3
三、安全副矿长环保职责 ................................................................................3
四、技术副矿长环保职责 ................................................................................4
五、机电副矿长环保职责 ................................................................................4
六、生产副矿长环保工作职责 ........................................................................5
七、环保科职责 ................................................................................................5
八、环保科长岗位职责 ....................................................................................6
九、物资保障科科长环保职责 ........................................................................6
十、财务科长环保职责 ....................................................................................7 十
一、技术员环保职责 ....................................................................................7 十
二、专职安全员环保职责 ............................................................................7 十
三、班组长环保职责 ....................................................................................7 十
四、驾驶员及铲车驾驶员环保职责 ............................................................8 十
五、煤矿职工环保职责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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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岗位环境保护职责
一、煤矿法定代表人环保职责
1.煤矿法定代表人为我矿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制定和标准。
2.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技术规程、环保措施检划和长远规划。
3.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充实专职环保专业管理人员。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煤矿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5.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6.负责落实煤矿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的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资金。
二、矿长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矿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矿长为我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我矿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保证必要的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
4、贯彻落实我矿环境保护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会议,研究我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决定我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重要事项,组织解决我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重大问题;参加重大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等活动,督促、检查我矿各部门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消除环境事故隐患。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6、及时、如实向政府环保科报告环境污染事故;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组织、参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
三、安全副矿长环保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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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岗位环境保护职责
1、协助矿长做好我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并对我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就我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对矿长负责。
2、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问题,并组织落实本项目各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我矿环保和水保检查及其他重大环保和水保管理活动。
4、直接领导我矿环保部工作,督促检查我矿各施工队、各工点环境保护工作。
5、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督促检查落实。
6、负责审批我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项目资金及环境应急救援经费,确保环境保护和水土资金及环境应急救援经费的专款专用。
7、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证“三同时”制度。
8、负责组织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技术副矿长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矿环境保护环保管理办法。
2、负责组织“三废”治理调研、试验等技术工作,做好“三废”治理方面的技术研究、技术交流和推广应用工作。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4、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工艺、设备环保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5、参加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机电副矿长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煤炭工业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条例、规范和标准,并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积极主动完成各项环境保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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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岗位环境保护职责
2、协调各科室编制全矿废水、扬尘、燥声、固废的长远治理规划和近期治理目标,落实并监督和检查计划的执行。
3、摸清污染源现状,分轻重缓急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规划和措施,对各类污染事故要及时追查,查明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施工机械噪声、尾气排放、锅炉烟尘、给排水污染、废液废渣、粉尘等影响环境因素的治理工作。
六、生产副矿长环保工作职责
1、协助矿长做好我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2、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督促检查落实。
3、摸清矿井污染源现状,分轻重缓急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规划和措施,对各类污染事故要及时追查,查明原因后提出处理意见。
4、协调各科室编制全矿废水、扬尘、燥声、固废的长远治理规划和近期治理目标,落实并监督和检查计划的执行。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对环保工作做出指导指示,确保环保工作达到要求。
七、环保科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令、法规及本矿有关环保工作的决议,并对全矿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研究制定全矿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全矿环境保护目标,研究起草本矿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以及“三废“治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技改工程中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组织“三废”治理情况,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
5、制定全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负责管理全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全矿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会同有关环境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教育工作。
6、掌握全矿“三废”治理情况,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
7、负责科内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包括上级部门的来人来文,来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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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岗位环境保护职责
接待与办理,环保资料的收集、整理。文字材料的起草,打印等,督查与协调等工作。
8、负责对环保设施达标率、运转率和“三废”排放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随时掌握环境治理,绿化覆盖等情况,有关工作计载,重大事件和有价值的资料及时进行存档管理,为领导决策,企业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巩固治理成果,提高处理效率。
9、负责全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污染控制工作,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废水、煤尘、污烟盒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措施。
10、督促检查“三废”治理装置和主体设备,消除跑、冒、滴、漏,杜绝“三废”超标排放。
11、负责检查全矿污染治理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定期对生产区、生活区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12、负责环保会议的通知,材料的准备和记录的整理,督促贯彻执行会议精神,传达安排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于领导。
八、环保科长岗位职责
1、主持环保科全面工作,认证贯彻执行环保法规,加强全科人员的政治思想与业务建设,不断提高环保管理人员素质和环境管理水平。
2、负责制定企业的环境污染治理规划和计划,督促检查全矿有污染的部门限制治理达标;
3、负责技改工程项目实行“三同时“(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4、指导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5、协助矿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的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6、拟定企业年度环保工作计划、总结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7、组织完成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并参加与项目的审批,验收工作。
8、负责矿区环境保护及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9、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物资保障科科长环保职责
达县幺塘岩尔联办煤矿
各岗位环境保护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参加本项目环保和水保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和其他重大环保、水保管理活动,并对水保和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财务科长环保职责
1、严格财务制度,确保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不准挪做他用。
2、建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费用台帐。
3、参加本项目重大环保和水保会议及其他重大环保和水保管理活动。
4、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技术员环保职责
1、认真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加强作业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作业,防止污染环境。
3、参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规划、设计。
4、参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日常监测工作。
5、严格执行和遵守各工程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程和条例对现场施工作业进行监管。
十二、专职安全员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实施情况,从安全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3、对存在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4、参与施工现场内环境卫生的检查。
5、协调、配合安质部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6参与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三、班组长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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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岗位环境保护职责
2、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和我矿的环境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积极支持施工队和我矿的环保工作。
3、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到日常文明生产、清洁生产。
4、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加强管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5、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要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立即报告队部及项目领导,认真分析原因,指定防范措施。
6、参与当班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
十四、驾驶员及铲车驾驶员环保职责
1、认真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加强所驾驶车辆的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的有关操作技术规程,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车辆的运行状况,杜绝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3保持车辆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十五、煤矿职工环保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
2、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
3、积极参加环保活动,提出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合理化建议,爱护环保设施。
4、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5、对生活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和事,有义务向上级领导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