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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干部选拔任用创新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21:59: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合肥干部选拔任用创新调研报告

推进选人用人的民主化、科学化,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强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为进一步探索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法和途径,我们采取研究资料、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方式,立足合肥实际,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创新的专题调研,对干部选拔任用环节中如何实现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机统一作了深入分析和思考,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一、我市干部选拔任用创新的探索实践

1、紧扣第一要务,按照事业需要配置开发第一资源。组织工作的价值体现于服务中心的成效。这几年,我们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围绕面向基层、面向经济部门的主战场,把那些领导发展有思路、推进发展有办法、服务发展有激情,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及时选拔到关键岗位上来,重点加大工业经济、外经外贸、财税金融、城市建设等紧缺性人才的调配和培养力度。2005年以来,先后从市直部门和经济建设主战场选拔70多名熟悉经济工作、具有较强驾驭能力和开拓精神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县区党政班子;多渠道地选拔数十名优秀干部,充实到市直重要管理部门,尤其是注重选准配强一把手;突出园区优先地位,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选派近20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驻全市骨干企业,当好信息员、服务员、监督员“三大员”,帮助企业增产、增收、增效,赢得了企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誉,收到了为企服务、锻炼干部、增进党委政府与企业关系的“三赢”效果。海纳百川聚人才,紧扣建设皖江示范区、合芜蚌试验区、国家创新型城市、合肥经济圈等实际,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强力推进“千名海外人才”和创新型人才集聚工程,建立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合肥基地,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孵化、引进机制建设。我市2名“海归”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囊括我省创业类人选。连续7年分8批组建3434个专业招商小组,选派近万名招商队员走上经济发展主战场,足迹遍布22个省、市、自治区,着力培养一批熟悉基层、懂经济、善管理的复合型后备干部队伍。

2、勇于创新突破,创造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合肥模式”。“十一五”以来,我们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为标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为原则,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为导向,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为目标,不断加大公开选拔力度,打造阳光选人权,大幅度提升干部选任公信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探索创造了干部竞争性选拔的“合肥模式”。一是公推公选模式。2007年,首次采取公推公选的方式对12个市直部门正县级领导职位进行选拔,首次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5个副县级领导职位。二是公推竞选模式。2008年,面向全国公推竞选2名团市委副书记,打破地域、身份限制,吸引来自全国431名年轻同志踊跃报名。邀请部分专家、“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全程参与监督。三是联合公选模式。2010年上半年,采取市县(区)联动方式,面向全国联合公选46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开选调8名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取消身份限制、创新工作方式上进行了大胆尝试,吸纳“两新”组织管理人员以及归国留学生报名参选,笔试命题、阅卷一律“外包”,面试考官全部外请。吸引海内外1230多人报名,其中“两新”组织15人、“海归”10人。从差额面试、差额考察,到差额提名、差额票决“全程差额”,做到“好中选优”。四是公推竞职模式。2010年10月,公推竞职9个县处级干部重要岗位。坚持“政策、职位、条件、规则、程序、结果”的“六公开”,由市委全委会公开推荐提名、首次引入中组部考试中心“人机对话”系统进行领导能力测评、公开竞职演讲和现场答辩、每场邀请400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和网民现场观摩并提问,每场都有近5000

多人次观看大屏幕直播。首次引入民意调查对竞职选手进行抽样调查。实行全程差额、全程监督,每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之下,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良好反响,被誉为竞争性选拔的“合肥模式”。这次公推竞职,是对合肥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的一次大检验,合肥干部队伍坚定的宗旨意识、蓬勃的创新精神、强烈的干事愿望给评委和群众留下了良好的印象;这次公推竞职,是对党员干部的一次大教育,公推竞职演讲答辩的大舞台,像一面镜子,照人照己,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这次公推竞职,是对组织工作和城市形象的一次大宣传,公推竞职的诸项创新举措,吸引许多外省市持续关注,激起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组织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热情。

3、推进大规模交流,实现全市干部资源的大循环、大统筹。这几年,我们着眼统筹全市干部、人才资源,打破地域分割、部门壁垒,对干部资源进行大整合,放在全市发展的大系统中来进行大循环。制度层面,出台了《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形式建立公务员转任机制法制化、常态化。实践层面,一是推进县处级干部“结构性”交流。“十一五”期间,全市共交流县处级干部662人次,占县处级干部调整面的34.6%。每年在市直大委口和县区之间交流干部数十人,县区党政正职及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公检法“三长”实行异地交流,一律不在本人成长地任职。二是推进公务员“法制化”交流。2008年,在全国率先对82个市直部门科级以下公务员进行大规模、跨部门集中交流轮岗,1632名公务员走上新岗位; 2010年,实施立法后的首次公务员交流转任工作,转任面达到市直机关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总数16.74%,其中跨部门转任103人。2008-2010年科级以下公务员交流轮岗面达47.6%。三是推进城乡基层干部“跨区域”交流。2010年,交流5名乡镇街道干部到市直机关任职,今年首次从优秀社区干部中公开考录10人到市直机关工作。在全省首次实施乡镇、街道书记跨区交流,加快城乡统筹步伐。组织实施了市直机关面向基层选调公务员工作,共选调127人,打通了优秀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通道,真正做到了“干部在基层锻炼,人才从一线选拔”。四是推进“条”“块”干部“融合性”交流。打破体制壁垒和条块分割,重点推进政法系统等较大委口的干部交流。今年以来,市直和县区、市直单位与开发区、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共双向交流干部39人次,5名“70后”市直单位正县职干部挂任县区委副书记。

4、坚持公开透明阳光,大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进程。坚持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干部制度,在市和县区全面实行党委常委会、全委会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四项监督制度”,制定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以“商鞅变法”的精神,开展了效能革命,先后出台了“四条禁令”、“三项制度”及“宁静生产日”制度,对部门审批实行“超时默认制”,对联合审批实行“缺席默认制”,改进窗口服务方式,全面实施并联办理制、全程代理代办制等,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环节,围绕用人、用钱、用地、用权,在公共采购、土地出让、项目招投标、干部提拔使用等方面出台一系列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形成了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培育了风清气正的优良政治生态。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近年来合肥市紧紧抓住中央促进中部崛起的历史机遇,深入实施“工业立市”、“县域突破”、“创新推动”、“城乡一体”等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十一五”以来,我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开始在全国省会城市领跑,综合经济实力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省会城市中实现争先进位。合肥这些年的发展变化,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始终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旗帜鲜明地树立“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良好导向,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优化选人用人机制为着力点,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造就了一支朝气蓬勃、奋发有为,敢走新路、善于突破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从而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了良好的实干之风、负责之风、创新之风,激活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一湖春水。

二、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创新的显著特征

全面加强和做好党的干部工作,最根本、最关键的在于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这主要体现在:

开创凝心聚力谋发展的生动局面,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是前提。党的干部工作,就是为了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服务,为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使命服务,最重要的就是要选用能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的优秀干部,能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带领群众共同奋斗的人民公仆。因此,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关系党的形象,也是党得民心或失民心的关键。中央和省市委多次强调,用人是最大的导向,也是最大的形象。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好了,不仅能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推动党的各项事业发展,而且能有力促进党风政风以及社会风气的明显好转,极大地凝聚人心、深得人心。

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纵深发展,创新干部选拔机制的创新是核心。干部选任制度是整个干部制度的核心。从党中央提出干部队伍“四化”方针、选用具有“四化”条件的年轻干部开始,到提出“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的思想,拓宽选人视野,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的新阶段。近几年来,中央出台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许多法规性文件,主要都集中在干部选任领域,干部选任制度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

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信度,创新体现时代特征的用人制度是关键。要清醒地看到,我们正处在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其中以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为核心的“用人制度”改革愈受社会关注,能不能以改革的精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新一轮改革的进程;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在党长期处于执政地位的条件下,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既要按照党的十七大以来一系列要求,下功夫提高现有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更要以此为重要的能力标准来选好人、用好人,更加需要积极探索建立起符合执政规律和时代要求的干部选任制度,这是事关党的领导和执政的重大课题。

推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创新,要突出把握好八个特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把握八个特征:

一是牢固树立人才资源就是第一资源的竞争意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坚持业绩导向、能力导向,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最大限度的调动人的潜能。二是把人岗匹配、人事相宜作为组织系统选人用人的价值取向,不断完善人才配置机制。三是积极推动干部的交流轮岗,通过多岗位的锻炼,进一步丰富工作阅历,培养创新思维,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复合人才,为事业的发展进行有效的储备。四是认真研究干部成长规律,加大对后备干部的开发管理和培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速年轻干部成长。五是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竞争产生活力,一支朝气蓬勃的干部队伍,必然会产生强大的推动力量。通过公开竞争、择优录用,使人才辈出、人尽其才。六是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五湖四海、不拘一格降人才,形成英才辈出、群贤毕至的用人环境。七是继续大规模地培训干部,努力建设一支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队伍。八是探索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干部的考核评价。

(二)处理三种关系:

继承性与创新性的关系。选人用人工作历来为干部群众所关注。长期以来,我们党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如党管干部原则,干部管理中的群众路线、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等等,这些要求和标准,必须很好地秉持、继承和发扬。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群众对干部任用环节民主参与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大,干

部的选拔任用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党内事务,而与发展的新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新期盼紧密相联,因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紧跟时代步伐,紧扣时代主题,紧抓时代脉搏,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对不合时宜的制度和做法予以大胆改革和创新。如在当前干部选任工作中,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刚要》,特别是如何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确保11个重点改革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做到总体目标设置与分步实施相结合、阶段性与连续性相结合,从而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这些都需要我们从选人用人、制度设计、人力资源开发、组织资源配置等各个方面不断加以创新、发展和完善。

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组织工作中,原则性是核心,是灵魂;灵活性是方法,是手段。只讲灵活不讲原则,就会失去灵魂,丧失公正,行而不远;只讲原则,不要灵活,工作就会难以落实,流于形式,甚至走向教条。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尤其要正确处理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把灵活性与原则性结合起来,做到既讲原则,又不失灵活。就是要做到,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相关条例制度办事,又要注重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单一性与多元性的关系。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要打破人才身份、单位、部门和所有制的单一限制,营造开放的用人环境。注重吸纳优秀社会人才进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在编制等规定上要有灵活性;打破条块分割,大力拓宽交流领域,避免“体内循环”;打破身份界限,积极开辟交流的绿色通道;打破地方(部门)所有,坚持组织调配与社会调节、市场调节相结合,提高人才市场配置水平。要注重从不同视角、不同方式选人用人,特别是对那些个性鲜明、能力突出,但存在这样那样缺点的干部,要积极创造条件,有目的、有意识地进行培养,并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选配他们到合适的岗位上工作,实现选人用人的多元化。

三、创新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对策与设想

“十二五”时期,落实合肥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关键,就是要大力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在今后实践中,要继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广开进贤之路,把那些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要认真组织好党委换届工作,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合肥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的宏伟大业中来;要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科学考核等多种途径,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高素质能力,有效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坚持重视基层,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把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作为根本大计,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锻炼成长,造就大批能够经受考验、担当重任、熟悉基层、与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优秀年轻干部,为合肥的长远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人才;要大力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为“创新推动”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1、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为前提,进一步健全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机制。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形成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从大局出发,拓宽视野看人才,不拘一格选人才,着眼未来用人才。二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公正用人机制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三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加强干部宏观管理力度。作为党委主管干部的职能部门,组织部门一方面应承担起干部制度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宏观管理、协调与指导职能,切实解决干部制度改革缺乏整体配套性和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另一方面要严格贯彻执行各级关于干部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大力创新干部选拔任用途经和方法,有效行使党的干部制度改革主体职能。

2、以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着力点,构建竞争性干部选拔的常态机制。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既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探索出的成功经验,也是当前干部群众比较公认的改革措施。中央《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15年,每年新提拔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逐步扩大范围、增加数量、合理确定频次,定期有序开展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工作,并不断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努力实现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常态化。一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强化竞争机制,促进优胜劣汰,严格把好“入口”关,把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真正选拔上来。二要推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程序,改进方法,扩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层次、范围和比例,并对笔试、面试、答辩等环节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命题质量,使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既科学严谨、简便易行,又充分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和要求。三要积极探索干部选拔任用新机制。完善选任制,改进党政领导干部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完善差额选举制,逐步做到由选举产生的领导职位,都实行差额选举。扩大聘任制,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中普遍推广聘任制;同时探索在实行委任制的领导干部中部分实行聘任制。

3、以扩大民主为方向,进一步健全民意表决和民主决策机制。一要科学地扩大民主,不断完善选人用人的初始提名。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入民主推荐前的整个前期酝酿过程的形象概况。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对于完善干部选任制度、扩大干部选任工作民主、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当前,应当在扩大初始提名的参与性和规范性上进一步完善,要进一步打破身份限制,拓宽被推荐提名对象的身份限制。要合理确定推荐量化分值,对干部群众推荐人选的量化考核实施分类设置权重、分类考核,真正体现民意。要建立推荐情况反馈或公示制。对干部群众推荐人选的票数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确保推荐人的知情权,鼓励干部群众参与推荐的积极性。二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落实好群众知情权,公开拟配备职位标准,公布拟任职位人选的条件和资格,增强公开透明度。扩大群众的参与权,拓宽选人视野,多渠道推荐人才。扩大群众的选择权,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测评制度,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范围。建立民主推荐结果综合分析制度,通过认真、科学分析,公正确定考察人选,防止简单以票取人。扩大群众的监督权,不断完善任前公示制,发挥好社会、新闻舆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作用。

4、以完善考核为重要手段,建立有利于准确反映干部德才表现的公认评价机制。一要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增强考核的准确性。在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上要体现系统性,分门别类地设置考核内容和标准要体现针对性,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相结合要体现科学性,建立统

一、规范的实绩考核程序办法要体现可操作性。二要进一步完善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建议组建具有权威性的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指导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导和督促各级党政、各部门、各单位广泛推行工作目标管理。三要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方法,提高考核质量。所有党政干部的年度考核,要同岗位责任制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群众的参与度,把干部考核标准交给干部群众,搞好民主评议。四要强化考用结合,充分运用干部考核成果。要下决心把干部考核成果同干部升降、奖惩、教育培训挂钩,真正形成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竞争鼓励机制。

5、以加强监督为根本保证,建立健全有利于公正用人的公开监督机制。一要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主体及其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的职责和权限。二要对干部工作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做好事前监督,特别是类似破格提拔或《干部任用条例》中只作“一般”性要求而工作中出现“特殊”情况的以及对于一次性提拔任用干部数量较多的,必须事先报告。加强事中监督,如参加民主推荐或

测评会议等。注意事后监督,实施经常性的检查监督。三要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环节。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关,严把推荐提名监督关,重点监督参与人员的范围、推荐办法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推荐提名是否公道公正。严把考察评价监督关,考察记录是否真实、考察评价是否客观公正、综合汇报是否实事求是。严把讨论决定监督关,监督酝酿范围是否符合规定,上报党委讨论的拟任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四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逐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访、举报、申诉受理制度,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五要形成严密的干部监督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坚持制度监督与立法监督并施、审计监督与审查监督并举、公开监督与隐形监督并行等措施,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

重点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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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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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干部选拔任用创新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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