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计划,保证人力资源工作的计划性及人力资源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计划的制订、执行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是人力资源计划制订、实施的主要执行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各项工作,及时提交各类表单、资料。
第二章人力资源现状分析
第四条分析现阶段人力资源状况
(一) 人力资源部每年11月中旬设计发放“人力资源管理员工调查问卷”,对公司人力资源现状进行调查。
(二) 人力资源部汇总分析调查结果,结合自身工作,找出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
第五条制定人力资源工作改进方案
(一) 通过对问题的汇总,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人力资源部提出各项工作的改进方案及对问题的预防措施。
(二) 人力资源部将各项工作的改进方案汇总成文,通过部门内外讨论后修正。
(三) 人力资源部针对各类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预防措
施,经过总经理审批后定案。
第三章人力资源计划制定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将各项工作改进方案和对问题的预防措施汇总成文。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发展需要及完善的工作改进方案,编制公司下一年度人力资源工作计划。
第八条人力资源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职务编制计划、人员配置计划、培训计划和招聘计划等。
第九条成文后,经过部门内部修正,然后上报总经理、董事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人力资源部年度工作计划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人力资源预算编制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应收集、整理、分析公司上年度的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及使用情况数据,并以此为基础编制下年度人力资源预算。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在编制实际预算时,应考虑各项可能变化的因素,留出预备金,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做好年度预算后,编制“年度预算表”,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上报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核准、审批。
第五章人力资源计划执行、评估与修正
第十四条在人力资源计划的执行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需注意协调好部门、环节之间的关系,确保认真地按“人力资源计划”执行相
应的工作。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在执行计划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定期提交《进展状况报告》,以确保计划能够与公司的目标保持一致。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评估,通过发现问题来指导今后人力资源计划活动,应注意评估以下两点内容。
(一) 是否按照人力资源计划的要求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二) 人力资源计划本身是否合理,是否有效地指导工作。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应根据计划执行的进度反馈与评估分析,及时修正人力资源计划,保证计划的有效性,更好地促进企业实现目标。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