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甲方:
乙方:
作 协 议
为促进和配合成都文殊坊麻茶会馆的品牌形象推广,吸引人气、扩大会馆的影响力,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活动场馆合作事宜,本着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权责:
一、由甲方免费提供系列活动开展场地及其它形式赞助,包括新闻发布会、酒会、活动选拔复赛、拉票会、媒体联盟等活动,并根据乙方活动需要分别在甲方活动场地1楼至4楼举行。
二、甲方负责以上活动场地的舞台搭建、演出灯光音响的落实;同时负责舞台背景、海报、道旗等现场相关物料的落实和现场氛围的营造。
三、甲方负责解决活动现场的用电及安保(现场秩序的维护)问题。
四、甲方可作为场地指定单位,可对外进行场地指定单位宣传。乙方权责:
五、乙方负责 相关系列活动的组织执行。
六、乙方负责邀请相关媒体,结合本活动配合甲方进行宣传推广。
七、乙方负责邀请相关社会知名人士,配合甲方进行会员招募工作。合作方式:
八、具体活动的举行时间由乙方确定,并提前通知甲方做好准备工作。
九、在相关活动中甲方应提供工作人员、媒体记者、知名人士工作用餐,为知名人士发送相应礼品。
十、配合活动的开展,甲方可举行相关产品的艺术、文化、模特展示会,乙方代为执行,执行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一、涉及宣传甲方的媒体报道活动,媒体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在本活动选拔出的前10强选手中,甲方可优先选择一位选手作为甲方形象代言人,代言费用为十万元人民币,分别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
违约责任:
十三、协议签订后,甲方不按协议约定条款执行,对乙方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或中途单方终止协议属违约(不可抗力因数除外);
十四、协议签订后,乙方不按协议约定条款执行,活动执行不力,对乙方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或中途单方终止协议属违约(不可抗力因数除外);
十五、如单方违约,违约方须承担由此对履约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具相同法律效力。
十七、本协议有效期为本协议各条款均全面顺利执行完毕后,本协议自行宣布失效。
十八、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须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九、由于市场招商原因,导致活动推迟或无法开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好善后工作。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