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韵话剧社章程
第一条:社团性质
总则
“语韵话剧社”以校内喜爱表演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学校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社团目的
爱好表演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平台
第三条:社团宗旨
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发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社团口号
让我们在青春素描本上划出一道属于语韵的痕迹。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成员资格
本校在籍学生,未犯过校纪校规,对表演和话剧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可以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本社团章程。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和举办和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监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权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社长及干部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社团成员若干。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话剧社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或强制退社。
(一)组织活动有违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帮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校社团名誉的。
(四)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五)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九条:学期成员大会
学期初召开成员大会:社长作学期工作安排,新成员自我介绍,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对工作的构想计划。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社长作学期工作总结,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学习到的技术。
第十条: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解释归语韵话剧社。
第十三条:日后再次完善章程。
第十四条: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廉村镇中学语韵话剧社
2013.
9.
语 韵 话 剧 社
社
团 章 程
廉村镇第二初级中学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