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保密工作制度
一、中心全体人员必须自觉学习和遵守《保密法》,增强保密意识,保守党和国家机密。
二、中心全体人员均应做到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听的机密不听,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在公共场所、亲属、子女及朋友面前讨论机密。
三、凡需阅读、使用秘密文件或资料的,原则上应在办公室阅读,不得将文件或资料带回家中或其它公共场所。
四、存放一切秘密文件、资料或音像制品都必须入柜加锁,不得放在办公桌上等不利于保密的地方。
五、分发、传阅秘密文件和资料应由专人统一办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属于上三级文件或秘密资料的要妥善保管,按保密规定处理。
六、对发生失泄密事故的有关人员,将按情节轻重,依法查处。
《局保密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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