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大学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7:41: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07年8月—2009年10月)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编印

二OO九年十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前 言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将学校2007年8月至今印发施行的160余项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成册,方便师生员工在学校工作中更好地熟悉和运用。

本制度汇编收入规章制度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在编排中结合学校管理实际对其进行了适当分类。同时,为了统一编纂格式,方便查阅使用,汇编目录标题(含内文标题)均采用核心内容标题,对原来发文时某些程序性的通知作了删除,仅注明发文编号与发文日期。如《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海大党[2008]30号),在本制度汇编中标题为“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议事规则(海大党[2008]30号)(2008年8月26日印发)”。

本制度汇编由校长办公室根据文件档案编纂,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校。由于时间较紧,管理规章制度的取舍和编辑未必都很恰当。我们热忱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使用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OO九年十月三十日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

一、校务综合

1、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议事规则„„„„„„„„„„„„„„„„„„„„„„„„„„„„ 7

2、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9

3、海南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暂行)„„„„„„„„„„„„„„„„„„„„„„„11

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领导通气会的通知„„„„„„„„„„„„„13

5、海南大学关于二级学院管理体制的规定(试行)„„„„„„„„„„„„„„„„„„„„1

46、海南大学儋州校区管理工作暂行规定„„„„„„„„„„„„„„„„„„„„„„„„„17

7、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管理办法(试行)„„„„„„„„„„„„„„„„„„„19

8、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23

9、海南大学十年(2008-2017年)发展规划(修订)„„„„„„„„„„„„„„„„„„„27

10、海南大学“211工程”建设行动计划(2009-2011年)„„„„„„„„„„„„„„„„„„44

11、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53

12、海南大学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59

13、海南大学在校学生婚育管理规定„„„„„„„„„„„„„„„„„„„„„„„„„„„63

14、海南大学印章管理规定(试行)„„„„„„„„„„„„„„„„„„„„„„„„„„65

15、海南大学公文处理暂行办法„„„„„„„„„„„„„„„„„„„„„„„„„„„„„67

16、海南大学保密工作管理规定„„„„„„„„„„„„„„„„„„„„„„„„„„„„7

117、海南大学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79

18、海南大学涉密会议和涉密活动保密管理规定„„„„„„„„„„„„„„„„„„„„„81

19、海南大学法律顾问室管理办法„„„„„„„„„„„„„„„„„„„„„„„„„„„ 83 20、海南大学机关督查办理工作规则(试行)„„„„„„„„„„„„„„„„„„„„„„84

21、海南大学全面落实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89

22、海南大学校务公开实施暂行办法„„„„„„„„„„„„„„„„„„„„„„„„„„„91

23、海南大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96

24、海南大学档案暂行管理办法„„„„„„„„„„„„„„„„„„„„„„„„„„„„98

25、海南大学查阅利用档案暂行管理办法„„„„„„„„„„„„„„„„„„„„„„„„ 103

26、海南大学电子文件归档暂行管理实施细则„„„„„„„„„„„„„„„„„„„„„„104

27、海南大学声像档案暂行管理办法„„„„„„„„„„„„„„„„„„„„„„„„„„109

28、海南大学实物档案暂行管理办法„„„„„„„„„„„„„„„„„„„„„„„„„„112

29、海南大学档案馆保密制度„„„„„„„„„„„„„„„„„„„„„„„„„„„„„114 30、海南大学各部门、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移交时间和要求暂行规定„„„„„„„„„„115

31、海南大学档案利用收费标准„„„„„„„„„„„„„„„„„„„„„„„„„„„„140

二、纪检、监察

32、海南大学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暂行办法„„„„„„„„„„„„„„„„„„„„„„142

1 目 录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33、海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145

三、安全稳定

34、海南大学综合治理与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150

35、海南大学预防和处置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153

36、海南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58

37、海南大学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修订)„„„„„„„„„„„„„„„„„„„„„179

38、海南大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94

39、海南大学食堂卫生与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195 40、海南大学课室、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洁制度„„„„„„„„„„„„„„„„„„„„200

41、海南大学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规定„„„„„„„„„„„„„„„„„„„„„„„„„„201

42、海南大学室内场所通风与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202

43、海南大学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204

44、海南大学学生晨检制度„„„„„„„„„„„„„„„„„„„„„„„„„„„„„„205

45、海南大学教职工个人卫生制度„„„„„„„„„„„„„„„„„„„„„„„„„„„206

46、海南大学学生个人卫生清洁保健制度„„„„„„„„„„„„„„„„„„„„„„„„„207

47、海南大学师生体检制度„„„„„„„„„„„„„„„„„„„„„„„„„„„„„„209

48、海南大学学校体育活动卫生制度„„„„„„„„„„„„„„„„„„„„„„„„„„210

49、海南大学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方案(修订)„„„„„„„„„„„„„„„211

四、统战、工会

50、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219

51、海南大学统一战线工作制度„„„„„„„„„„„„„„„„„„„„„„„„„„„„„223

52、海南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226

53、海南大学教育工会会费管理制度(试行)„„„„„„„„„„„„„„„„„„„„„„„229

54、海南大学教育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试行)„„„„„„„„„„„„„„„„„„„„230

55、海南大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231

56、海南大学教代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233

57、海南大学教代会财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235

58、海南大学教代会住房与生活福利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237

五、组织人事

59、海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238 60、海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243 6

1、海南大学学生党支部工作暂行条例„„„„„„„„„„„„„„„„„„„„„„„„„247 6

2、海南大学教职工党支部工作暂行条例„„„„„„„„„„„„„„„„„„„„„„„„250

2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63、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细则„„„„„„„„„„„„„„„„„253 6

4、海南大学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255 6

5、海南大学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管理规定„„„„„„„„„„„„„„„„„„„„„„„259 6

6、海南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外出管理暂行规定„„„„„„„„„„„„„„„„„„„„„263 6

7、海南大学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265 6

8、海南大学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268 6

9、海南大学人员编制管理办法(试行)„„„„„„„„„„„„„„„„„„„„„„„„„270 70、海南大学岗位津贴分配暂行办法„„„„„„„„„„„„„„„„„„„„„„„„„„273 7

1、海南大学校内津贴管理办法(试行)„„„„„„„„„„„„„„„„„„„„„„„„„277 7

2、海南大学关于校内津贴发放中具体实施问题的补充通知„„„„„„„„„„„„„„„„279 7

3、海南大学专任教师引进暂行规定„„„„„„„„„„„„„„„„„„„„„„„„„„280 7

4、海南大学教师普通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285 7

5、海南大学教师普通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津贴分配办法„„„„„„„„„„„„„„„„„„288 7

6、海南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289 7

7、海南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外出管理暂行规定„„„„„„„„„„„„„„„„„„„„291 7

8、海南大学关于职工培训工作的暂行规定„„„„„„„„„„„„„„„„„„„„„„„293 7

9、海南大学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295 80、海南大学关于聘请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的暂行规定„„„„„„„„„„„„„297 8

1、海南大学职工自费出国留学、因私出国管理规定„„„„„„„„„„„„„„„„„„„299 8

2、海南大学职工请假暂行规定„„„„„„„„„„„„„„„„„„„„„„„„„„„„303 8

3、海南大学职工退休管理办法„„„„„„„„„„„„„„„„„„„„„„„„„„„„306 8

4、海南大学离退休管理工作暂行规定„„„„„„„„„„„„„„„„„„„„„„„„„307 8

5、海南大学职工行政纪律处分办法„„„„„„„„„„„„„„„„„„„„„„„„„„309 8

6、海南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引进暂行规定„„„„„„„„„„„„„„„„„„„„„„„313 8

7、海南大学质量工程对口支援教师进修和干部学习锻炼管理暂行办法„„„„„„„„„„„317 8

8、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规定„„„„„„„„„„„„„„„„„„„„„„„„„319 8

9、海南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规定实施细则„„„„„„„„„„„„„„„„„„„„„321 90、海南大学教师职务高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324 9

1、海南大学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326

六、教务管理

92、海南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338 9

3、海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修改稿)„„„„„„„„„„„„„„„„„„„„„„„340 9

4、海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试行)„„„„„„„„„„„„„„„„342 9

5、海南大学教学工作规程„„„„„„„„„„„„„„„„„„„„„„„„„„„„„„347 9

6、海南大学学生参加对外合作留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353 9

7、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355 9

8、海南大学关于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的补充规定„„„„„„„„„„„„„„„„„„„„357

3 目 录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9

9、海南大学国家和省级考试工作规则(试行)„„„„„„„„„„„„„„„„„„„„„358 100、海南大学考场规则„„„„„„„„„„„„„„„„„„„„„„„„„„„„„„„ 360 10

1、海南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361 10

2、海南大学课程考核工作规程 „„„„„„„„„„„„„„„„„„„„„„„„„„„ 367 10

3、海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 372 10

4、海南大学关于全国大学英语考试成绩与学士学位授予挂钩的暂行规定„„„„„„„„„„373 10

5、海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374 10

6、海南大学本科双语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379 10

7、海南大学关于修(制)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382 10

8、海南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 388 10

9、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 390

110、海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 392 1

11、海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办法„„„„„„„„„„„„„„„„„„ 394 1

12、海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397 1

13、海南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 „„„„„„„„„„„„„„„„„„„„„„„„„„ 398 1

14、海南大学教室管理暂行规定„„„„„„„„„„„„„„„„„„„„„„„„„„„ 401 1

15、海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403 1

16、海南大学“文理科实验班”管理办法„„„„„„„„„„„„„„„„„„„„„„„ 406 1

17、海南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408 1

18、海南大学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 „„„„„„„„„„„„„„„„„„„ 414 1

19、海南大学“十佳教师”评选办法(试行)„„„„„„„„„„„„„„„„„„„„„ 415

七、科研管理

120、海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421 1

21、海南大学学部学术委员会章程„„„„„„„„„„„„„„„„„„„„„„„„„„ 423 1

22、海南大学科研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暂行)„„„„„„„„„„„„„„„„„„„„ 425 1

23、海南大学科技开发部(LIAISON中心)实施办法(暂行)„„„„„„„„„„„„„„„„ 427 1

24、海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428 1

25、海南大学流动科研编制及津贴计算管理办法(暂行)„„„„„„„„„„„„„„„„„432 1

26、海南大学科研启动费资助办法(暂行)„„„„„„„„„„„„„„„„„„„„„„ 433

八、学工管理

1

27、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南大学共青团建设的意见„„„„„„„„„„„„436 1

28、海南大学团校工作条例„„„„„„„„„„„„„„„„„„„„„„„„„„„„„440 1

29、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评比办法„„„„„„„„„„„„„„„„„„„„„„„442 130、海南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444 1

31、海南大学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办法„„„„„„„„„„„„„„„„„„„„„„„„„446

4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1

32、海南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意见„„„„„„„„„„„„„„„„„„„„„„448 1

33、海南大学基层团委管理规定„„„„„„„„„„„„„„„„„„„„„„„„„„„450 1

34、海南大学基层团委书记例会制度„„„„„„„„„„„„„„„„„„„„„„„„„453 1

35、海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454 1

36、海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457 1

37、海南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461 1

38、海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做好校园稳定工作的若干规定„„„„„„„„„„463 1

39、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暂行)„„„„„„„„„„„„„„„„„„„„„464 140、海南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暂行)„„„„„„„„„„„„„„„„„„„„„ 466 1

41、海南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469 1

42、海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试行)„„„„„„„„„„„„„„„„„„„„„„ 471 1

43、海南大学班主任队伍管理规定(试行)„„„„„„„„„„„„„„„„„„„„„„ 474 1

44、海南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办法(试行)„„„„„„„„„„„„„„„„477 1

45、海南大学研究生奖励暂行办法„„„„„„„„„„„„„„„„„„„„„„„„„„ 479 1

46、海南大学“林浩然院士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481 1

47、海南大学“献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483 1

48、海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484

九、招生就业

1

49、海南大学招生工作规则(试行)„„„„„„„„„„„„„„„„„„„„„„„„„„487 150、海南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办法„„„„„„„„„„„„„„„„„„„„„„„„ 497 1

51、海南大学关于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意见 „„„„„„„„„„„„„„„„„„„ 501 1

52、海南大学关于促进2009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50

31

53、海南大学新生注册前调整专业暂行规定„„„„„„„„„„„„„„„„„„„„„„ 508

十、继续教育

1

54、海南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归口管理暂行办法„„„„„„„„„„„„„„„„„„„„„ 509

十一、财务管理

1

55、海南大学学生收费管理暂行规定„„„„„„„„„„„„„„„„„„„„„„„„„ 512 1

56、海南大学日元贷款配套资金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517 1

57、海南大学经费支出审批暂行办法„„„„„„„„„„„„„„„„„„„„„„„„„ 518 1

58、海南大学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521 1

59、海南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523 160、海南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526 16

1、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修改乘坐飞机出差报销有关规定的通知 „„„„„„„„„„„530

5 目 录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16

2、海南大学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531

十二、国资、基建

16

3、海南大学土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534 16

4、海南大学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536

十三、外事侨务

16

5、海南大学外事侨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544 16

6、海南大学因公长期出国管理规定(试行)„„„„„„„„„„„„„„„„„„„„„„548 16

7、海南大学因公短期出国管理规定(试行)„„„„„„„„„„„„„„„„„„„„„„557 16

8、海南大学国际学术会议管理规定(试行)„„„„„„„„„„„„„„„„„„„„„„562 16

9、海南大学长期外国专家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570 170、海南大学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学习管理规定(试行)„„„„„„„„„„„„„„„„„„575

十四、后勤服务

17

1、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交通管理暂行办法„„„„„„„„„„„„„„„„„„„„„„„ 582 17

2、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车辆管理办法„„„„„„„„„„„„„„„„„„„„„„„„ 584 17

3、海南大学住房分配暂行办法 „„„„„„„„„„„„„„„„„„„„„„„„„„„586 17

4、海南大学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588 17

5、海南大学关于执行地方水费标准的通知„„„„„„„„„„„„„„„„„„„„„„ 592 17

6、海南大学水电费管理办法„„„„„„„„„„„„„„„„„„„„„„„„„„„„„ 595

6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议事规则

海大党„2008‟30号 (2008年8月26日印发)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党委工作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海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委是学校工作的领导核心和最高决策机构。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三条

党委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第二章

党委的主要职责

第四条

党委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领导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德育、国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三)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领导学校党政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等群众性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离退休人员工作; (六)领导学校统一战线工作;

(七)组织落实上级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五条

按照党委工作需要,建立党代会、全体委员会议(简称“全委会”)、常委会、各领导工作小组(委员会)会议以及书记通气会、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第六条

党代会每五年召开1次,讨论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审议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会和纪委会。

第七条

全委会是学校党代会闭会期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政治核心。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常务副书记主持,一般每学年召开1-2次,听取常委会工作报告,研究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以及与教职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等。

第八条

常委会在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全委会的职权,对全委会负责。常委会议事按《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九条

党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各领导小组(委员会)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任)主持,视工作需要召开,对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根据党委授权作出相关决定,会议情况报党委常委会。

第十条

书记通气会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常务副书记主持,出席人员包括党委书记、校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和党委副书记,必要时扩大到其他校领导,主要就党委重要工作或全委会、常委会重要议题进行协商。书记办公会议由书记、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召集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举

7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行,研究处理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

凡提交全委会或常委会讨论的重要议题,应经书记通气会讨论并达成一致。会议不受理临时动议或准备不充分的议题。分管领导因故不能到会,与其相关的议题原则上不上会。

第十二条

凡涉及到学校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事先采取适当而有效的方式听取学校各有关方面的意见。重要议题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选方案,供会议讨论决策。讨论时,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态度要明确。经充分讨论后,由与会人员集体决定。会议主持人应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再行表决。

第十三条

会务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承办,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应至少提前2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议题涉及的材料应提前发给与会人员。每次会议均应有完整、准确的原始记录并妥善保管。未经党委书记批准,全委会和常委会记录不得查阅。每次会议应形成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形成的各项重要决议、决定,党委办公室应及时下达文件。

第十四条

凡会议做出的决议、决定,党委成员要带头抓落实,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相关单位要按分工负责的原则严格贯彻执行,党委办公室负责催办和督办;对重大决定,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执行情况。

第四章

会议纪律

第十五条

凡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除涉及干部任免、调整的表决外,可通过书面或委托的方式表达意见。

第十六条

会议决定的事项,在正式传达公布之前,与会成员均须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扩散。任何时候不得对外透露会议讨论时与会成员发表意见的情况。

第十七条

会议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申诉,但不得在会议以外的其他任何场合发表。在执行中如果发现新的情况,可以复议,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定之前,任何个人不能有与会议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学校印发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则不符的,以本规则为准。

8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 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海大党[2008]31号 (2008年8月26日印发)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党委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委常委会在党委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全委会的职权,对全委会负责。常委会研究决定问题,必须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三条

常委会的议事范围包括:

(一)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讨论决定学校的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讨论决定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德育、国防教育、纪律检查、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问题;

(四)讨论决定学校统战、工会、共青团、女工委等群众性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离退休人员工作的重要问题;

(五)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讨论决定学校直属内设机构设置问题;

(七)讨论决定学校处级干部任免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问题; (八)讨论决定学校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以及涉及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预算调整方案、单项开支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追加预算项目和资产额超过100万元的资产处置项目;

(九)讨论决定学校重大的对外合作、对外投资项目,以及投资金额超过300万元的基本建设项目; (十)全委会授权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 议事程序及规则

第四条

常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常务副书记主持,原则上每两周召开1次。 第五条

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凡有议题需要以表决方式作出决定的,实到会人数须占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六条 常委会议事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会前调研。重要议题必须事先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

(二)会前协调。会议的重要议题应经书记通气会讨论并达成一致。常委会不受理临时动议或准备不充分的议题。分管领导因故不能到会,与其相关的议题原则上不上会。

(三)会前准备。会议议题和材料应提前准备好,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前送达与会人员。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可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重要议题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选方案,供会议讨论决

9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策。

(四)会议讨论。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态度要明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人员,除干部任免、调整外,其他议题可以书面形式或委托其他与会人员表达意见。会议由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归纳讨论情况并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表决可采用记名或不记名投票、举手、口头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即为通过(重大人事变动、干部任免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对于讨论意见分歧较大的,应暂缓表决。

(五)会议记录。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须有完整、准确的原始记录并妥善保管。未经党委书记批准,常委会记录不得查阅。

(六)决议执行。常委会决议、决定应形成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党委办公室应及时以正式文件通知办理和执行。常委会做出决定后,按照分工负责制,由有关常委或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因故不能落实的,有关常委或职能部门要向党委常委会做出解释。会议决议、决定的执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四章

议事纪律

第七条

凡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八条

会议决定的事项,在正式传达公布之前,与会成员均须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扩散。任何时候不得对外透露会议讨论时与会成员发表意见的情况。

第九条

会议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申诉,但不得在会议以外的其他任何场合发表。在执行中如果发现新的情况,经书记通气会讨论,可以提交常委会复议,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定之前,任何个人不能有与会议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第五章 附

第十条 本规则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学校印发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则不符的,以本规则为准。

10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暂行)

新海大党[2007]9号 (2007年10月10日印发)

为实施依法治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促进学校日常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一、校长办公会职能

校长办公会议是进行学校重要行政决策的基本形式,是校长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研究和处理学校行政工作中重要事项的工作会议。

二、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有关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2.部署学校全局性或重大的行政工作事项;

3.讨论决定学校教学、科研、财务、产业、人事、人才培养和引进、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联合办学、招生就业与学生管理、审计与监察、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基本建设等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4.研究确定需要报请校党委会(常委会)研究的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资金筹措和支出、较大额度预算外资金使用、重要经济合同以及学校行政直属内设机构设置、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行政工作议题;

5.讨论决定学校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

6.讨论决定行政科室的设置,行政科级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事项; 7.讨论决定涉及金额50-100万元的预算调整方案、单项开支追加项目和资产处置项目,以及100-300万元的基本建设项目。超过此金额范围上限的,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报请党委会(常委会)研究确定;

8.研究、协调和处理学校行政工作中牵涉面较大的重要问题; 9.讨论决定职能部门提请的相关决策建议; 10.行政系统的廉政建设; 11.其它需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会议的召开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副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到会参加。

出席会议的人员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校党委指定的党委副书记,校办主任列席会议。主持人可要求与议题相关的有关人员在会议讨论该议题时列席会议。

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经校长同意可以临时召开。

11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四、会议的程序

1.议题的确定

所有拟上校长办公会的议题,由各行政职能部门提出,填写《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单》并附上拟讨论的材料报分管校领导,或由学校分管领导直接提出。分管校领导在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对一些重大的问题还应经专门的工作小组充分论证,形成较成熟方案后签署意见,于开会前两天由校办呈送主持人确定是否列入校长办公会议题。

业务分管校领导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以其分管业务为主的议题原则上不列入会议议题。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提交讨论的,可由主持人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2.会议准备

校长办公室负责发出会议通知。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前将会议议题和会议材料送达与会人员,并做好其他相关准备工作。会议所需讨论材料由校长办公室进行准备。 3.讨论

会议必须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每项议题讨论前应由分管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介绍情况。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凡涉及到与会人员及其家属个人利益的议题,本人应当回避。

4.记录

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须有完整、准确的原始记录并定期归档妥善保管。 5.决定

会议对议题逐项讨论决定,在与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由主持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最后决定。

需提交党委会(常委会)研究确定的议题,经校长同意后由校长办公室以书面的形式报党委办公室。

6.会议纪要

会议结束后,主持人根据需要,指示校长办公室按照会议的内容形成会议纪要。

五、决议的发布、执行与督办

1.对于不宜立即公布的会议决定及要求保密的内容等,与会成员应当保密。 2.已经做出决定并可发布的决议,会后以适当的方式公布。 3.会议做出的决定,所有部门和个人必须执行。

4.会议决定事项,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督办、催办,并及时向校长和分管校领导汇报进展情况。

六、本规则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12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领导通气会的通知

海大党办〔2009〕20号 (2009年9月25日印发)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确保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协调有序地开展工作,促进学校决策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效率与质量,根据《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海南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领导通气会通知如下:

一、开会时间相对固定。原则上,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领导通气会每两周分别召开一次会议,校党委常委会开会时间定在双周(指教学周,下同)周五上午;校长办公会开会时间定在单周周二上午;校领导通气会的开会时间定在单周周五上午。

二、严格按规定的议事范围确定议题。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分别按其议事规则确定和议决有关议题。凡属行政议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议决的,一般应先经校长办公会或校领导通气会讨论;特殊情况需直接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议决的,应经校长和分管校领导沟通并征会议主持人同意。凡属通报情况性质的,应在校领导通气会上通报,不列为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议题。

三、会议议题应事先酝酿成熟。提交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题,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事先研究透彻,形成明确意见;工作程序有专门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涉及学校全局性工作或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议题,还要事先充分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并由分管校领导(必要时由主要校领导)主持召开征求意见会议,形成基本共识后方可提交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决。议题材料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送交会务责任单位,会务责任单位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将议题材料分发给与会人员。

二○○九年九月二十

13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海南大学关于二级学院管理体制的规定(试行)

新海大党[2007]17号 (2007年11月7日印发)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学校管理机制,规范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管理,充分调动学院的办学积极性,促进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海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实行“学校、学部、学院、系(专业)四级建制,以校、院两级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作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依据其职责实行自主管理。

第二章 学院决策机制

第三条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决策的基本形式,由学院院长、党委(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组成。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党政联席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属于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的,由学院党委(总支)书记主持,其他行政事项由院长主持。

第四条 院长是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学院的行政事务行使管理权。 院长定期向本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学院党委(总支)负责学院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学院的贯彻执行,支持并监督院长履行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学科)学术委员会依其章程独立行使学术权力。

第三章 学院运行机制

第七条 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

1、学院设立党政综合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等科级建制机构。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具备行政级别的学系和教研室等教学基层组织,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群、团等基层组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和运作。

2、依据学校总体规划要求,负责制订本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引进计划。

3、依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在学校核定的编制和岗位职数范围内,按照学校的进人标准向学校推荐调进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人选。根据学院岗位设置和要求,进行学院内的人员调整,根据需要聘用由学院支付报酬的临时工作人员,并报学校人事部门备案。

4、根据相关条件要求和岗位设置向学校推荐聘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选,或根据学校的授权聘任上述人员。根据相关条件要求聘任中级以下人员的专业技术职

14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务。

5、负责组织全院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八条 财务管理。

1、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和使用由学院管理的办学经费。学校计财处集中组织全校的会计核算工作,分设学院核算专帐,实行代理记账。学院一律不设立银行账户、不另设财务机构。

2、学校按规定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额度下拨给学院,学院统筹安排、使用学校下拨经费和学院创收留成经费。本着“保证重点,提高效率”的原则,按照经费的用途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报请学校核备,按预算安排开支使用。

3、除国家工资外,学院可将用于分配的经费,依照学校的校内分配原则制订本院的二次分配方案并报学校核备。

第九条 学科建设与教学管理。

1、负责本院学科建设规划的制订和落实工作,统筹学院各学科的协调发展。

2、负责硕士、博士学位点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申报与建设工作。

3、负责各学科、实验室检查、监督、评估和管理工作。

4、负责本学院教学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教学管理、教学建设等工作。

5、依靠系、教研室等教学基层组织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教学任务。

6、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第十条 科研与科技开发。

1、负责本学院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工作,组织本学院教师申报各类科研课题和项目,并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2、根据学校的规定或经学校授权,开展对外科技开发和有偿服务工作。

3、协助科研处完成相关科技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的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本学院(部)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专利、学术论文、著作等各类数据的收集、核验、整理及上报。

第十一条 负责对分配给本学院使用的教学科研用房、仪器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维护,为教学、科研活动正常开展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 对外交流与合作

1、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扩大学校的影响,提高学校的国际化程度。

2、配合学校做好外籍教师的管理。

3、根据上级和学校的规定或经学校授权,开展对外合作办学。

第十三条 负责本学院的学生管理和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学院的安全和稳定。负责学院的师德建设和廉政建设。

第十四条 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未经学校批准或授权,学院不能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

15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第四章 学院监督机制

第十六条 学校按学年度或年度根据教育目标对学院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 学院党委(总支)、教育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据规定和自身章程行使监督权。

第五章

第十八条 具有独立建制的学系和教学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6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新海大党办[2007]9号 (2007年11月21日印发)

为建立精简高效、运转协调、平稳有序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儋州校区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儋州校区按照“全面负责、垂直管理、条块结合、校区协调、运转正常”的原则进行管理,属职能范围内的业务工作由机关各部门派驻机构和人员进行延伸管理,校区管委会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确保校区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并协助做好儋州校区师生向海甸校区的搬迁工作,完成学校党政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机关各部门应明确其在儋州校区的工作职责,并据此确定派驻机构和人员,报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审定备案并抄送校区管委会后,切实履行在儋州校区的工作职责。派驻人员的编制和人事关系保留在派出部门,日常的考勤、请休假等纳入校区管委会统一管理。

三、机关各部门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儋州校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工作遇到困难时,可及时通报儋州校区管委会请求支持和协助,但不得向其发出工作指令,或提出不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要求。

四、机关各部门在儋州校区处理业务时所发生的印刷、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审批和报销。需要儋州校区管委会接待的,须经学校领导或校长办公室同意后方予安排。

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应经常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本部门在儋州校区的工作情况,并定期或不定期到儋州校区开展调研和检查督促本部门的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两次),以确保本部门在儋州校区的职责和任务得到落实。对发生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紧急、突发和重大事件,应及时亲自到校区进行妥善处理,校区管委会应做好协助工作。

六、机关部门由于对儋州校区相应管理缺位、失职、失察等自身原因而引起的工作失误或事故,由该部门负全部责任。校区管委会有责任监督和督察机关各部门在校区的工作,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必要时可直接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情况,以督促其履行职责。

七、机关各部门要加强与儋州校区管委会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信息对称、运转顺畅。校区管委会要积极协调机关各部门在儋州校区的工作,协助管好派驻到儋州校区的机关人员,并在职责范围内为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八、机关各部门应对派驻儋州校区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职责得到切实履行。对派驻人员考核奖惩以派出部门为主,但应充分听取儋州校区管委

17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会的意见。学校在对机关各部门及其负责人进行工作评价和年终考核时,应听取儋州校区管委会的意见。

九、在儋州校区的二级学院直接对学校党委、行政负责。各学院应围绕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规划,在学校授权和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全力以赴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儋州校区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师生员工日常学习、工作、生活正常进行。

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18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管理办法(试行)

海大[2008]256号 (2008年12月12日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为了充分发挥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的教育资源优势,采取灵活体制加快发展应用型高等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是学校的二级学院,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用型高等教育工作并管理城西校区。

第三条

根据城西校区占地面积和拥有的办学资源,在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综合楼内的外单位搬迁后,可适当增加办学规模,争取在2011年达到3500-4000人规模。

第二章

学院职责与机构设置

第四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提出学院发展规划并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本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关的教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四)按照学校规定组织实施本学院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

(五)负责城西校区的安全稳定工作;

(六)负责城西校区校园维护与管理;

(七)负责驻城西校区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八)负责城西校区的后勤服务保障;

(九)按学校规定管理使用城西校区资产,保证学校在城西校区的利益不受损害;

(十)在学校授权范围内自主管理城西校区的其他事务。

第五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为学校处级单位,设领导职数6名,设科级机构5个(综合办公室、教研办公室、学工与团委工作办公室、后勤工作办公室、保卫工作办公室),科级干部职数8名(含校区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1名)。所有干部按学校干部管理规定任命与管理。各科室职能由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制定后报学校备案。 第六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应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有关规定,建立与完善院长岗位责任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制度、学院学术委员会咨询审议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制度,从组织制度上确保改革与发展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七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可在学校的总体政策框架范围内,根据其自身的办学特点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促进学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形成良性的自我监控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应用型高等教育的管理模式。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的各项管理工作接受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和评估。

19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第三章

人事管理

第八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实行固定编制和流动编制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机制,并逐步推行全员聘用制度。

第九条

固定编制主要用于配备专任教师,并适当地考虑管理、教辅及工作需要的人员;流动编制主要用于短期聘用人员,以满足教学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需要。

第十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原则上按当量师生比1:18核定教师编制数(含辅导员),教师编制数(含辅导员)按全院职工编制总量的65%测算,其他职工编制数按35%测算。职工编制分为固定编制和流动编制,固定编制数占各类人员编制数的比例均不超过1/3。

第十一条

在学校核定的固定编制内,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调整或引进固定编制的人员须按学校规定的程序报批。按流动编制管理的人员的聘用,学校授权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按岗自主招聘,学院负责招聘人员的一切费用,承担招聘人员的一切责任,招聘时应充分体现“竞争、择优”的要求,同时报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备案。鉴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聘用的教师可在学位或科研能力要求方面适当放低,要注意适当引进具有高级职称的“双师型”人才。

第四章

财务与分配管理

第十二条

为鼓励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的办学积极性,并发挥城西校区的资源优势,学校对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实行经费“切块包干、结余留用、滚动发展”管理方式。学校收取的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学生缴纳的学费和城西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如数返还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分月拨付由学院统筹安排和包干使用。包干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全部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学生的奖助学金、学生活动经费、图书购置经费、城西校区保卫(武装)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费用、教学及其各类附属设施维护维修改造经费、学生公寓及食堂等建设贷款本息偿还金。

第十三条

由国家、地方财政单列的各类专项经费以及社会定向捐助的各项资金不列入包干经费使用范围。

第十四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安排使用包干经费时,学费收入中用于日常教学的经费(含教学业务、教学仪器设备修理、教学差旅)不得低于25%,在确保日常运行的前提下,教学条件改善的投入和职工收入的增长应统筹兼顾,不断提高学院自身的发展能力。其中职工待遇水平控制在学校机关同期同档次人员的120%以内。 第十五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财经制度,年度经费预算、重大的经费开支、职工奖酬金及津贴分配方案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五章

国有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按学校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城西校区国有资产(含土地),并对学校城西校区资产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确保学校城西校区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使用效益,确保不处置、不流失。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对城西校区的国有资产有使用权,但无转让、出租和出售权限。

20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第十七条

负责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类设备设施的使用与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国有资产采购的论证、招标、购置及验收工作。

第十八条

涉及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的,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须及时向学校国资管理部门报告,由学校国资管理部门、校法律顾问室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共同办理调查、取证、调处,或提交司法部门调处。

第六章

教学管理

第十九条

负责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日常教学管理,包括新专业申报、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教学管理和保障体系建设、教学组织和管理等,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深化教学改革。

第二十条

专业设置与调整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并结合学校学科优势和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逐步实现其专业设置与其他学院的专业不相重复;要正确处理好规模、质量、结构与效益的关系,切实保障办学基本条件的投入与办学效益得到同步增长,努力形成自身的办学特色与优势。

第二十一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负责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制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好人才培养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并实施招生、就业质量与招生计划挂钩的政策。

第二十二条

要突出“应用”特征,进一步完善校内外实验、实训和实习基地的建设,强化学生动手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要突出“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各教学环节的工作规程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逐步建立健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以及专业建设等评估体系,培育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园文化。

第七章

学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负责本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党团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学生档案管理、学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生管理人员配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应根据人才培养的特点与要求,引导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活动,组织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等活动。

第八章

保卫与后勤管理

第二十六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负责城西校区保卫(武装)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包括驻校区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健康服务)。城西校区保卫(武装)和后勤服务的资产和人员统一划归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管理。

第二十七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学生军训的组织工作及经费由学院负责,学校保卫处负责联系军训教官并进行业务指导。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学生的户籍工作由学院负责办理。

21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第九章

第二十八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城西校区的办学资源,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并主动协商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综合楼中的外单位搬迁计划,确保城西校区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该单位搬迁后,因招生规模扩大所需增加的学生公寓、食堂问题,由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牵头、学校协助引入社会资金解决。

第二十九条

学校在城西校区与外单位联合培养各类学生,其食宿由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提供,并按学校规定收取费用。相关办学收益分配参照《海南大学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成立城西校区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负责城西校区的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其关系隶属于学校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日常管理工作委托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负责,业务上接受学校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指导;学校财务每年安排10万元的经费给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用于补贴离退休人员工作日常运行经费开支,此外,学校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以项目形式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一条

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做好城西校区的各项工作,尤其是要维护好城西校区正常的教学秩序与稳定工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就业率。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从印发布之日起执行。

22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2009年7月3日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海大党〔2009〕54号 (2009年9月17日印发)

为保证学校管理活动和教育教学活动顺利、有序、高效地进行,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更好地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海南大学章程》和国家教育法规、政策的规定,就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体现现代大学制度精神,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益为改革目标,以理顺管理关系、规范权力运行为改革任务,大力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监督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

2、坚持以人为本。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充分发挥师生员工的主人翁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改革要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员工,改革的成果要由广大师生员工共享,努力形成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合力。

3、坚持统筹兼顾。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既要体现简单明晰又要可行高效,不仅要在重点领域有突破,还要兼顾在整个管理系统有改进,努力形成促使人们想干事、会干事、能成事的体制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与决策机制

4、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各项工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研究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安排学校重要人事,集中主要精力抓好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要工作,把好政治方向,维护校园稳定,领导学校工会、团委及其他群众组织,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教育方针政策在学校正确贯彻和落实。党委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其常委会行使对学校工作的统一领导权和决策权。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学校行政工作实行校长统一领导、副校长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学校党政工作设分管领导,不设协管领导,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单位的人和事都负有直接领导管理责任,实行“一岗双责”,按学校的规定和党政主要领导的授权,对所分管的工作做决定或对跨部门工作进行协调。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常委)会决策的执行情况,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学校监察、审计及反腐败工作。

5、学院实行党政协作的领导体制。学院党委(党总支)是学院的政治核心,保证并监督学院工作,与学院行政领导共同负责学院的改革与发展。院长是学院行政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学院行政工作实行院长全面主持、副院长分工负责制。学院院长、书记要

23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注意发挥副职领导的作用,充分发挥学院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制度,党政联席会是学院最高决策形式,由学院正副院长和正副书记组成,涉及学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提交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按会议议题分别由院长或书记主持,涉及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事项由院长主持,涉及干部和思想政治工作等事项由书记主持。

6、坚持民主集中的领导制度。校党委(常委)会、学院党政联席会和学院党委(党总支委)会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决策。实行定期会议制度。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校党委全体会议,党委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校领导(学院领导)碰头会,分析问题,交流工作;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党委常委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学校(学院)重大事项。校长办公会按其议事规则进行议事,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研究落实党委(常委)会做出的决议,研究学校日常行政工作。学校重大问题一般应经校领导碰头会沟通后再列为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的议题。会议议题实行“谁分管,谁提出,谁负责”的原则,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要负责议题准备并向会议作说明,重要问题须事先深入调研,经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并形成可行方案或成熟意见后,方可提交会议讨论;会议所作决定的组织落实由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负责。

7、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修改完善校(院)务公开制度,建立重要决策征询意见制度、重要校情通报制度、重要政策公布制度、重要事项公示制度,扩大和落实师生员工对校、院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校长作工作报告,审议年度经费预决算,讨论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学院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教职工会议,通报学校重大决定、重要事件及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规定,听取院长作工作报告,讨论涉及学院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三、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与分级管理体制

8、逐步推行“小机关、大部门制”。 逐步转变校级管理重点,从全面、直接和具体的管理转到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协调疏导、资源分配、项目策划、监督评价等方面的管理上。按照精简、高效的要求,逐步将机关部门的部分管理权力特别是日常性事权逐步下放给二级单位,逐步统合机关同类职能部门,逐步减少校部办事机构、压缩机关人员规模,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

9、实行“四级建制,两级管理”的分级管理体制。根据办学规模大、校区多的实际,学校实行学校、学部、学院、教学系四级建制,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为主。学部是学校学术机构的派出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本学部的学术工作,以及学校授权的其他学术工作,其负责人实行任期制,不定行政级别。学院对学校负责,在学校的统一领导和政策指导下,全面负责本学院教学、科研、学生、教师和其他行政工作的管理。教学系是学院下设的教学基本单位,按照学院规定的职责和权限,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对学院负责。

10、实行教学科研辅助机构统一设置、分级管理体制。学校按照教学科研资源开放与共享的原则,整体规划和统一设置教学科研辅助机构。面向全校性的教学科研辅助机

24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构,由学校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主要面向本学院的教学科研辅助机构,由本学院负责管理与维护。

11、实行学术机构分级设置制度。学术机构是指学术、教学指导、职称评聘、学位评定的机构。学术机构分学校、学部和学院三级设立,实行集体议事,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体现集体意志。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教师职务评聘委员会。学部设立学术分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学院设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各级学术机构根据学校的规定和授权制定章程,并依据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四、努力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12、进一步完善人事聘用制度。学校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加强教学科研第一线。逐步实施合同管理、严格考核、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事聘用体制。管理干部逐步推行竞争上岗、任期制和绩效考核制度。专业技术干部逐步推行“按需设岗、公开竞聘、择优聘用(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聘用(任)制度。

13、进一步完善编制管理机制。学校编制设基本教育规模编制和附加编制,基本教育规模编制包括教师编制、教辅编制、管理编制和机动编制。专业学院按学生人数确定单位基本编制数;其他教学单位和教辅单位按服务对象范围确定单位基本编制数;党政机关按工作职能确定基本编制数;自筹单位按事业需要从紧确定自筹基本编制数。附加编制是主要用于解决二级单位的科研和新增任务需要而设的编制。科研编制由学校统一设定,根据二级单位每年承担的科研任务、完成的科研成果、进账的科研资金确定其当年科研编制数。机动编制主要是为特殊需要而设立的编制,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

14、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学校岗位设置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岗位总量主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我校教职工编制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确定。具体岗位设置按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学校设特设岗位,特设岗位是根据学校办学特点和教学科研工作的特别需要,为聘任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而设置的工作岗位,属于非常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15、推行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各类岗位的不同要求,明确各类、各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以岗位目标为主要内容的考核评价制度,分级分类进行考核。学校统一制定考核方案,并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全面绩效考核。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学校考核方案和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考核办法,并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各类岗位进行岗位考核,学校予以抽查。

五、努力推进财务、资产和后勤管理改革

16、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一核算。实行校院两级的年度预决算制度。年度经费预、决算是学校(学院)经费管理的基本制度。学校按照“保„吃饭‟、保„运转‟、保重点、量力搞建设”的原则,做好年度经费的预、决算,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后执行。学院要按照“保„运转‟、保发展”的原则,做好学院年度预、决算,经学院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报学校财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执行。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便捷的资金审批程序。积极推进外来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利用校内政

25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策,充分调动教师争取校外科研经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行资金使用效益评价、审计和决算制度。

17、学校实行资产统一管理、统筹分配,部门(单位)有偿使用,资产所有权与管理权、使用权相分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教科固定资产(包括教学科研用房和场所)由学校国资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租赁使用,在规定的使用面积内采取零租赁,超过规定使用面积部分按学校规定标准收费。教学科研设备由学校统一购置,分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使用。行政资产(包括行政用房和办公设备)由学校国资管理部门按规定标准核拨到单位,其中,行政用房在规定使用面积内,零租赁使用,超过部分按学校规定价格收取费用;办公设备根据工作需要,从严配备,维护经费由使用单位承担,任何个人不得私存私用。

18、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学校成立海大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和后勤资产经营。后勤经营类资产由后勤服务集团根据学校规定按企业运作方式进行经营。学生宿舍、教室、行政用房及其他校园公共设施等后勤服务类资产由学校拨付管理服务费,学校后勤管理部门代表学校与后勤服务集团签署服务管理契约,按契约监管。

19、积极推进校办产业改制。学校组建海大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学校投入到该公司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承担学校对这些财产的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校办产业的有关规定,建立“防火墙”,规避学校在经营中的市场风险。学校成立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机构,对学校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全校各级各类企业进行规范化改组、改制。

六、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领导与实施 20、建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机构。在校党委领导下,成立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审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个单项改革工作组,负责研究制订单项改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1、积极创造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良好氛围。根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章制度,为落实改革任务要求提供制度保障。加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介持续深入地宣传各项改革的意义、目标、任务以及改革实践的成效,最大程度地取得广大师生员工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推进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和强大合力。

26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十年(2008-2017年)发展规划(修订)

海大党〔2009〕53号 (2009年9月10日印发)

2007年8月,原海南大学与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海南大学。2007年11月,新海南大学成为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高校。2008年12月,新海南大学获准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这是全国高等教育发展布局的需要,也是海南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必将对海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明确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和任务,推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情校情,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修订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及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新海大成立以来,在教育部、海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了合并融合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并在集成和强化原“两校”办学优势及学科特色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了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了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的分离,达到了“省部满意,院校双赢”的要求;合理整合了原“两校”学科专业,有机组合了原“两校”人才资源,积极推进了教育创新与科研创新,稳步提升了学科整体实力、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实现了两校合并1+1>2的效果;积极整合海甸校区周边土地并扩大了校园占地面积,初步改善了教学、科研与生活基础条件,顺利完成了儋州校区第一批师生搬迁工作,迈出了“分期实现海甸校区集中办学”的重要一步;建立了新大学统一的管理体制机制基本框架,加强了学校党的建设及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推进了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加强了与境内外知名高校、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联系与合作,有效扩大了新大学的影响,创造了良好的办学外部环境。

学校已形成包括普通本科生25000余人、各类研究生3000余人在内的30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拥有专任教师1177人,其中正高188人,副高363人,“国家教学名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及“三优专家”80多人;设立了4个学部、20个学院、3个公共教学部及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8个本科专业;建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10个海南省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中心,以及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学科专业涵盖了理、工、农、哲、经、法、文、管等8个学科门类。学校形成了较高层次的人才培养与学科发展平台,站在了更高的发展起点上。

27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的发展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有待健全;学科的特色有待强化、布局有待优化;科研创新与社会服务的能力与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尚有相当差距;人才队伍总量不足,高端人才及高水平学术创新团队稀缺;管理体制机制尚不能很好适应学校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基础办学条件还无法满足“211工程”建设和儋州校区搬迁的需要;师生员工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统一。

二、面临形势

学校正处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合并融合的攻坚期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期,面临着难得机遇与严峻挑战。

(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创新能力与人才优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成为国家的重大战略目标,高等教育作为知识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源头,日益走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这一时代大背景为学校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随着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高等教育合理布局成为国家推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由此得以进入“211工程”高校建设行列,成为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高校,站上了更高层次的发展平台,迎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

(三)随着“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高科技支撑”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大力推进,海南经济增长方式日益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高层次人才和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成为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省委、省政府为此合并组建了新的海南大学,以期建成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的高水平大学。因此学校寄托着省委、省政府和海南社会各界以及广大海外华人华侨的厚望,在海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将大有可为。

(四)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加深,教育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一方面学校可以通过加强国内外合作争取更多优质的教育、科技资源与发展机会,另一方面则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国内外高等教育竞争压力。

(五)学校初步具备了向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的基础,但与国内先进高校相比办学各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且面临着搬迁融合和“211工程”建设验收的艰巨任务,如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真正达到国家和海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更高要求,对学校来说是严峻的考验。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足海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的战略方向,坚持“优化结构、加强特色、提高质量、科学发展”的发展方针,在合并融合中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在巩固发展中创新体制、提高效益;在“211工程”大学建设中加强特色、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逐步走进海南经济、科技、文化建设的中心,努力为海南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二、基本思路

——坚持“质量立校”。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贯穿于办学全过程。围绕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既可适应现在又能应对未来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目标要求,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坚持“特色兴校”。实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学科发展策略,大力加强对海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学科群建设,着眼于解决重大理论、科技问题,积极为

28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海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努力在“热带”、“海洋”、“特区”上创特色、建学科、造品牌。

——坚持“人才强校”。牢牢确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采取超常规的举措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完善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用好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搭建各类人才充分发挥才干的良好事业平台,按照“名师+团队”的模式,建设一支适应 “211工程”大学建设要求的高水平人才队伍。

——坚持“依法治校”。积极推进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模式,健全科学、民主、规范、高效和富有活力的机制,形成“立章严谨、守规严肃、执行严格”的制度文化,逐步构建具有本校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

三、战略步骤 实行“两步走”的战略步骤。

第一步,整合优化期。从2008年到2011年,是合并后学校夯实各方面办学基础,培育新优势、形成新特色的整合优化期。围绕“211工程”三期建设、儋州校区整体搬迁、文化理念融合和体制机制创新四大任务,整体推进学校改革与建设,为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步,发展提升期。从2012年到2017年,是学校深入推进内涵发展、大幅提升办学水平的发展提升期。围绕上水平、创一流、立品牌的要求,进一步开创学校发展的新局面,力争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使学校整体办学水平跨入国内同类院校一流的行列。

四、发展目标

(一)整合优化期目标

到2011年,实现学校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整体条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的明显提高,在汇聚人才队伍、增创学科优势、突出“热带、海洋、特区”特色上有大的突破,在夯实办学基础、创新体制机制、融合文化理念上有大的成效,在培养创新型人才、推进科研创新、拓展社会服务上有大的进步,全面完成“211工程”三期建设和儋州校区整体搬迁任务,综合办学条件和办学实力达到国家“211工程”大学基本要求,并顺利通过“211工程”建设验收。

(二)发展提升期目标

在“211工程”三期建设成效的基础上,再经过几年的努力,到2017年,使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整体条件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各项事业实现重大跨越,人才培养质量、学科整体实力、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主干学科对海南支柱产业形成强大支撑力,特色学科达到全国一流,强势学科进入国际前沿,办学水平跨进全国高校百强,建成适应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重要基地,成为解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思想库和科技中心,成为综合实力进入国内同类院校先进行列、在东南亚有较大影响的有特色、高水平“211工程”大学。

第三章

重点任务与主要举措

一、教育创新与教学质量建设

29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一)总体要求

——合理控制本科教育规模,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灵活发展应用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形成以普通本科为主、办学层次逐步提升、各类型教育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格局。

到2011年,全校在校学生数达到38000人左右。其中,海甸校区集中办普通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人数控制在30000人左右(本科生26000人左右,各类研究生4000人左右,博士研究生120人左右),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例达到1:6.5;城西校区专门举办应用型本科教育,在校生数达到3000人左右;儋州校区在校生数达到4000人左右。

到2017年,全校在校学生数控制在42000人左右。其中,海甸校区在校人数仍维持在30000人左右(本科生24000人左右,各类研究生6000人左右,博士研究生240人左右),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例达到1:4;城西校区在校生数达到3000人左右;儋州校区在校生数达到8000人左右。

——按照本科教育“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既可适应现在又能应对未来的高素质人才”、研究生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要求,以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为核心,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到2011年,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新增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实现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零的突破;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接近90%。

到2017年,人才培养质量大幅度提高,国家级精品课程达到6门左右;国家级特色专业达到8个左右,并形成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品牌专业1~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达到4个左右;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1~3项、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2篇;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培养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生创新人才。

(二)主要举措

1、积极稳妥地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与院系设置。以海南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毕业生就业率为重要依据,科学调整专业设置,严格控制新增专业,对不适应人才需求趋势的传统专业减少招生或进行改、并、转,使本科专业总数控制在68个左右,专业结构与布局更好地适应时代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2、加强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探索与实践。积极推行以大科类招生、小专业毕业、增加实践环节为重点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探索有利于发挥学科综合优势的本科生培养模式,打破专业和学院界限,积极推行双学位、主辅修等培养模式,试行“订单式”培养,拓展“1+2+1”等国内外合作培养,进一步完善和继续推进“三学期制”、文理科实验班等教学改革举措,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个性化发展相结合。

3、深入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制定专业建设评估标准,加强对特色专业、优势专业的培育,加快改善新办专业的基础条件。积极调整优化课程体系,建立健全新课程的开发机制,增加课程尤其是选修课程的资源总量。分层次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强化国家、省级、校级精品课程建设体系,以精品课程建设为参照,完善课程建设质量标准,全面提高课程建设质量。积极鼓励、扶持编写特色教材,资助优秀教材出版。强化校内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建立教务部门与学部相结合的教学督导与质量监控机制,完善现代化教

30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务管理系统,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4、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构建符合本校实际的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探索推行突出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完善创新人才培养过程和内容,构建合理的研究生知识结构,建立适应高层次、拔尖的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体制及模式。完善研究生培养的导师负责制,健全研究生导师遴选、考核与淘汰机制,推进校内双导师培养,鼓励导师进行跨专业、跨学科的联合授课与合作指导。制定并启动实施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实施研究生联合培养、国内外访学和学术交流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平台建设,强化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力争实现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零的突破。

5、组织发动广大教师推进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加强专业教研室的建设,大力开展教师教研活动。引导教师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积极在课程讲授中引入最新科研成果和学科前沿知识。鼓励教师开展教学方法及手段改革的实践,推广应用“讨论式”、“研究式”、“体验式”、“案例式”等教学模式,提高广大教师使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的水平。统筹规划并鼓励教师参与建立共享型教学资源库,并不断扩大建立网上教学互动平台的课程比例。加大教学改革立项组织工作及资助力度,积极培育优秀教改成果。

6、着力推进实践教学创新。在整合优化全校实践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统

一、高效的管理机制,实现实践教学资源共享,促进实验教学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打破传统的实验教学模式,突出对科学研究方法、工程综合能力和创新思维的训练培养,建立多层次、模块化、课程化、开放化的实验教学模式。深化实验教学内容改革,加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比例。健全实验室开放机制,逐步实现实验室全面开放,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实践的需要。

7、积极拓展以创新实践能力为核心的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围绕强化学生第二校园经历、海外学习经历和社会实践经历,制定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以大学生创新院和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为重点,建设校内外创新创业平台;实施大学生科技创新资助计划,广泛组织发动并积极扶持大学生课外科研竞赛小组及研究小团体;积极鼓励和支持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大力开展大学生学术文化艺术活动、全民健身与体育竞赛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扶持一批有特色的学生社团,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大学生文化、艺术、体育团体。

8、切实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进一步深化“两课”教改,推进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创新教学模式,增强教学效果。积极创造形式多样的新的教育方式,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建设学生“三个生涯”规划工程,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创新共青团思想引领途径,拓宽共青团思想工作的阵地,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行大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创新,探索和完善学生自我管理的机制。建立“三级”(专业人员、辅导员、学生心理委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工作机制,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建立健全“奖、贷、减、免、勤、资、补”的资助体系,确保贫困家庭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健全“学

31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统筹、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体系,实施大学生“SYB培训”等创业教育计划,大力拓展省内外就业市场,帮助学生高比例、高质量就业。

二、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

(一)总体要求

——瞄准国际或国内学科发展前沿,针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大力实施“211工程”重点学科项目,争创一流学科;加强学科整合,发展新兴交叉学科,培育学科新生长点,优化学科结构与布局。

到2011年,6个“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达到各自的建设目标;作物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学科通过评估验收,新增1~2个国家重点(扶持)学科;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进入国家优秀行列,为实现国家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奠定基础;新增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3个;新增博士点2~4个,并在学科门类拓展上有重要突破。

到2017年,“211工程”重点学科项目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建成对海南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影响的优势特色学科10个左右;建成具有代表性的全国一流学科2~3个,新增国家级重点学科1~2个,有1个学科或2~3个学科方向跨入世界前沿;省级重点学科增至20个。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增至4~5个;教育部工程中心或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增至3~4个。博士点增至20个左右,力争新增1~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拓展学科门类2个(历史学、教育学)并使学科门类增至10个,形成学科布局基本覆盖海南经济社会重要领域、优势特色学科对海南主要产业(行业)起关键支撑作用的综合学科体系。

——以学科建设为依托,加快提升科研创新能力。

到2011年,年度科研经费突破1亿元,产生5~6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重大科研成果及一批具有较高显示度的科研成果,取得1~2个具有重大理论创新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获得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成果奖。

到2017年,科研经费达到1.5亿元左右,产生一批有影响力和高显示度的科研成果,其中5~6项科研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2~3项,在10个左右特色优势领域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智力支撑,成为海南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和生产技术课题的重要依靠单位,使学校科研总体水平和科技贡献率达到国内同类高校的中上水平。

(二)主要举措

1、坚持以应用学科为主的学科发展思路。围绕“热带、海洋、特区”凝炼学科方向,增创学科特色,做大做强学科优势:一是重点建设热带作物遗传育种学科,全面提升热带农学与生命科学学科群的整体水平和综合优势;二是重点扶持热带海洋、热带特色优势资源有关学科的发展,加强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热带农产品贮藏与加工、信息科学技术等工学门类学科群的建设;三是积极支持海南特区体制机制创新、海南历史文化与黎族研究等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群的建设;四是积极鼓励发展新兴交叉学科领域,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重视基础学科发展,加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整合与建设。

2、全力以赴推进“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建立健全“211工程”建设管理机制,

32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细化分解项目建设目标与任务,选好项目负责人及建好团队,建立目标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招投标制、专项审计制和动态监督制,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确保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益地落实建设任务。

3、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发展特色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培育学科新的增长点。依托“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确保作物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学科通过评估验收,力争新增1~2个国家重点(扶持)学科;通过学科交叉,加强特色、新兴学科建设,力争把特色学科建设成优势学科,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建成对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影响的优势特色学科10个左右。

4、抓好新增博士点、硕士点的申报与建设,优化学位点结构和布局。充分挖掘现有学科资源,科学梳理、凝练学科方向,高质量完成博士点、硕士点申报的准备工作,切实提高申报与建设工作的质量与成效。

5、围绕重点学科建设,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开放性、现代化学术创新平台,为提升学科竞争力和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提供强力支撑。一是以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目标,通过完善机制,组建团队,加大扶持,做实做强“热带生物资源”和“热带园艺植物资源与遗传改良”两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抓好两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二是以建设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为目标,通过整合校内人才、设备、实验室资源,加强现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的建设。三是以创建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为目标,通过整合学科力量、理顺依托关系、加大支持力度,加强海南历史文化研究基地和地域特色文化研究基地的建设。四是瞄准海南支柱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扶持建设科研创新特色平台,重点建设热带农业、热带海洋、石油化工、新材料研制与加工、食品加工、生态与环境、国际旅游岛、特区法制、区域文化等领域的一批特色专业实验室(研究所、工程中心)。

6、大力扶持富有地方特色的科技创新活动。紧密结合学科前沿和国家及海南科技发展规划,着眼于地方支柱产业和社会发展的需求,重点支持热带农业、热带海产养殖与加工、热带农产品加工与贮藏、热带海洋资源利用、热带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生态保护、热带畜牧、天然高分子材料、新材料、重化工与精细化工、石油天然气化工、造纸、机械与汽车制造、生物制药、东南亚农业与经济、旅游产品设计与旅游经济、地方历史、传统文化、特区法制以及适应海南新兴行业的特种服务等方面的原创性研究,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7、着力推进科研管理体制创新。健全科研经费管理、科研奖励、科研流动编制计算、科研成果评价等制度,强化科研激励机制。实施校内科研团队建设专项和创新项目资助计划,全面调动教学科研人员面向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完善科研机构设置,建立规范有效的科研机构管理机制。设立科技开发部,组建一支强有力的科研服务队伍,通过建立覆盖面广的企业联系网络、广泛收集各方面科技需求信息、联络争取科研项目和组织校内联合攻关,不断开创学校科研工作新局面。

8、充分发挥学部在跨学院(研究机构)整合学科资源、组织联合攻关方面的作用,积极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和融合,形成学科集约优势,促进学科新生长点。以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学科、博士点及硕士点、高水平学术团队、重大科研项目等数量为衡量标准,明确教学型、教学研究型、研究型的学院定位,并作为分配办学资源和实行不同

33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政策扶持的依据,不断激发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的组织活力。

三、人才战略与队伍建设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人才队伍高层次化的要求,大力加强学术领军人物和中青年学术骨干队伍的建设。

到2011年,聘任1~2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增“国家教学名师”1~2人,新增“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3人;引进或培养高水平学科带头人30人左右、中青年学术骨干100人左右。

到2017年,引进、培养两院院士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及相应层次的知名专家4~5人;新增“国家教学名师”3~4人,新增“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4人;引进或培养高水平学科带头人60人左右、中青年学术骨干200人左右。

——以“名师+团队”建设为模式,着力建设高水平学术创新团队与教学团队。 到2011年,形成5~6个有影响的科研创新团队,其中1~2个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和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形成6~8个较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其中1~2个成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到2017年,形成6~8个有影响的科研创新团队,其中3~4个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和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形成15个左右较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其中2~3个成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以专任教师为主,加快扩大人才总量,不断优化队伍结构。 到2011年,专任教师人数达到1400人左右,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7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以上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24%以上。学校师资、教辅、思政、管理服务等各支队伍协调发展,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明显提高。

到2017年,专任教师人数达到1700人左右。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达到教师总量8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30%以上。学校教学、科研、教辅、思政、管理服务等各支队伍的比例结构较为合理,建成一支适应有特色、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要求的高水平、高素质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同类院校的先进水平。

(二)主要举措

1、大力引进和培养学术领军型人才。制订实施学术领军型人才培养与引进计划,实行超常规的优惠政策,加大在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领域引进或培养高水平学科带头人的力度,每年引进和培养不少于10人。充分发动全校上下的联系渠道,主动组织有力班子赴海内外招揽人才,力争在引进或培养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上取得大的突破。

2、加快培育壮大中青年学术骨干队伍。制订实施中青年学术骨干培养与引进计划,每年新进教师中海外留学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占80%以上,其中学术水平较高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不少于25人;加强优秀教师在职培养的力度,建立优秀人才学术休假制度,每年选派或支持不少于30名优秀中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学位或到国内外一流大

34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学访学、研修,以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3、采取“名师+团队”的模式推进学术创新与教学团队建设。制定实施学术创新与教学团队建设办法及建设计划,明确扶持政策、建设机制及任务措施。围绕重点学科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的需要,在立项申报、严格评审的基础上,每年评选、推出若干学术创新团队和教学团队并大力扶持建设。积极鼓励教师自由组合,以一位或数位教授为核心组建学术创新团队或教学团队,使多数教授都有自己的团队,并以团队为平台争取大的科研项目或开展精品课程建设。

4、优化教师队伍的配置。根据学院类型、学科专业结构、招生人数,合理配置师资队伍。加大研究型学院高层次骨干教师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师生比例数,增强学科竞争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能力。保证教学型学院建设教学团队及引进、培养紧缺教师的需要,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5、积极采取兼职方式招揽海内外优秀人才。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实行聘请兼职高端人才的特殊政策,以冬季小学期、科研合作项目、名师论坛等为载体,每年聘请50名以上海内外高水平名师、专家来校进行短期讲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

6、稳步发展教辅队伍。制订实施实验技术人员及其他教辅技术人员的培训制度与计划,探索实行灵活务实的用人模式,建立新型实验技术及其他教辅技术队伍管理运行机制,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强、结构合理、适应需要的教学辅助工作队伍。

7、加快提升思政工作队伍。制订实施思政工作队伍的培训制度与计划,积极支持思政工作人员在职攻读学位,拓宽思政工作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一支学历结构合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8、逐步精简管理队伍。制订实施管理队伍的培训制度与计划,积极采取选派挂职、派出培训及校内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管理能力,建立一支精干高效、服务意识强、勇于开拓创新的复合型管理队伍。

9、结合不同类别、不同岗位、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选拔任用制度,形成不拘一格提拔选用优秀人才的机制;积极引入人才竞争机制,采用公开申报、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方式确定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及团队,真正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形成有利于人才安心工作、发挥才干,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与环境。

四、社会服务与开放办校

(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海南和产学研相结合为导向,以提高科技创新水平与科技信息服务能力为主线,以政校合作、校企合作为重要渠道,全面拓展社会服务领域,加快提升学校的社会服务能力。

到2011年,初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成1~2个成果转化基地或产学研联合体,推出2~3个具有市场潜力和富有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产品,创(筹)办一个以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为依托的高新技术企业。承接并完成一批政府与社会委托的规划或咨询项目,承接企业委托或与企业合作开展一批生产技术改造和技术研发项目,平均每年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自主开展成果转化的直接经济效益达到亿元以上,初步建成在

35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海南社会具有广泛辐射力的科技信息服务体系。

到2017年,形成较成熟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成2~3个高水平的成果转化基地或产学研联合体,形成3~4个市场影响力较大、具有一定品牌效应的科技成果转化产品,所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海南名企,技术成果转化年创利润1000万元以上,平均每年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直接经济效益达到2亿元以上,并成为海南各级政府决策的重要智囊团和多个大型企业技术创新的依托单位,形成全方位服务海南的高水平科技信息服务体系。

——积极利用海南的区位优势和开放政策,大力推进国际国内教育合作,不断拓宽教育合作的领域,逐步形成全方位开学办校新格局。

到2011年,中外人才培养合作项目的受益学生人数每年达到100人以上,留学生人数在现有规模上增加一倍,来校访学、交流的外籍专家每年递增15%以上,与国内大学合作创办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以上,与国外大学合作开展前沿性科研项目1~2项,与天津大学等国内外大学的多领域合作对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

到2017年,中外人才培养合作项目的受益学生人数每年达到200人以上,留学生教育规模达到500人,来校访学、交流的外籍专家每年达到100人以上,与国内大学合作创办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以上,与国外大学合作建立高水平科研平台1~2个、合作开展前沿性科研项目4~5项,与天津大学等国内重点大学的合作从以单向支援为主逐步转向双向互动,学校国际化程度达到国内同类院校的先进水平。

(二)主要举措

1、高度重视与海南各市县的战略合作,争取每年与2~3个省内市县签订合作协议,最终与全省各市县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力争在学校特色优势学科领域与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有机结合上推出一批有特色的实质性合作项目,拓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2、大力推进与工商企业界的技术合作,积极与省内重点企业联合组建研发机构,争取每年建立此类研发机构1~2个并在8年内达到10个以上,建成直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

3、着力建设成果转化基地和科技信息服务平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基金和转化项目资助基金,扶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通过项目策划与设计包装,推出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产品。鼓励各学院依托专业及人才资源优势,成立专门的科技服务机构或信息咨询、策划、服务中心,组织本院教师主动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特别是努力参与国际旅游岛、洋浦保税港区、航天基地等海南重大项目的建设,争取创立一批省内知名的服务项目品牌。

4、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规范和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信息服务的鼓励政策,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信息服务的规范体系。在清理校办企业的基础上,组建并规范运作校办产业集团公司,建立健全校办产业开发运行机制,并将校办产业发展的重点转移到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信息服务上来。

5、加快推进与国内高水平大学的深度合作。全面落实与天津大学等高校的合作协

36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议,进一步明确和拓宽合作支援项目,形成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务实互惠的具体合作方案并切实落实,争取在合作建设重点学科、联合建立重点实验室、开展科研合作、师生互换、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6、积极推进与境外高校的合作。进一步深化与英国纽卡斯尔大学、美国犹他大学等境外高校的合作,不断扩大师生交流的领域和数量,积极建立具有前沿水平的中外科研合作平台和实施有份量的中外科研合作项目。大力拓宽国际教育合作项目,大幅度扩大实施“1+2+1”、“2+2”中外人才培养合作项目的范围,使每年中外交换培养学生的数量递增10%以上。

7、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调整留学生教育工作体制,整合外事工作资源,实行留学生教育管理与外事侨务工作有机统一。做好留学生教育发展规划,着力发展留学生学历教育,加强对东亚、东南亚和俄罗斯的留学招生宣传,加快扩大留学生教育规模。

8、着力培育学术文化交流品牌。利用海南优越的气候、生态环境,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积极承办各种国际性、地区性和全国性学术会议或重要文化交流活动,争取每年举办国际性、地区性会议或活动2次以上、全国性会议或活动3次以上。进一步办好“海南大学名师论坛”,积极探索异地举办、与其他论坛结合举办等新模式、新途径,力争办成海南重要的学术文化活动品牌。

9、不断开创外事侨务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以学校为主导、教学科研单位为主体、广大师生为主角的外事侨务工作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力量推动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引智工作,逐步提高聘请外籍专家来校工作的数量与水平。主动与海外华人华侨建立更广泛、更密切的联系,努力为广大海外乡亲返乡活动或发展事业提供优质服务,为广大海外乡亲子弟求学深造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加强与台湾教育界、文化界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为推动海峡两岸交流合作、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作贡献。

五、制度构建与体制机制创新

(一)总体要求

以推动“211工程”建设、实现学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理顺管理关系、规范各级各类管理权力运行为根本,以增强二级单位活力、调动师生员工积极性为关键,以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载体,大力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到2011年,系统、全面地建立健全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形成学术权与行政权协调统一,各级权力科学运行与有效约束,充分贯彻依法治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原则的管理体制;形成内部竞争与激励机制健全,有利于集成学科综合优势、实现办学资源优化配置和运行效益最大化,有利于促进师生员工凝心聚力的运行机制;形成各级各类组织机构配合紧密、运转高效,校级机关优质高效服务基层与师生,基层与师生密切监督和积极支持机关工作的工作体系。

到2017年,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更趋成熟与完善,与现代大学制度基本接轨,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水平达到全国同类院校的先进水平。

(二)主要举措

1、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以完善“四级建制、校院两级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为重点,制定实施学校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方案,理顺决策权、

37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执行权、监督权之间以及学术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关系,明确学校及各级各类机构的管理权限及其运行、约束机制,形成科学规范、富有活力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2、建立健全学部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学部权限,制定相关章程和工作规则,成立学部学术委员会等机构,并以学部为依托,形成促进学科交叉融合、资源共享、优势集成和有利于培植新兴交叉学科的良性机制。

3、统筹推进机构改革。教学机构的设置调整,着眼于建立有利于克服学科专业重叠及不合理分布、实现学科专业优化布局的组织架构;机关部门的设置调整,以逐步推行大部门制为重点;其他机构的设置调整,本着办学资源优化整合和高效运行的原则进行。

4、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修改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制订实施学校重要决策征询意见制度、重要校情通报制度、重要政策公布制度,强化广大师生员工对选拔用人的推荐权、评议权和监督权以及对其他学校重要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修改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教代会召开定期化、经常化,扩大教代会对学校工作的审议权、批评建议权、监督权。坚持学术民主,完善学校、学部、学院三级学术机构、教学机构和教师学术自治团体的建设,并相应扩大其学术权力。

5、以岗位聘任管理为核心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实施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转为岗位管理;适时推行全员聘任制,实行岗位合同管理;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队伍主体稳定、有序流动,内部公平竞争、有效激励的人事管理机制。

6、积极推进搬迁后儋州校区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的创新。探索实行独立学院等办学模式,推行相对独立自主、灵活高效运行的管理体制,充分保护好、利用好、发展好儋州校区的办学资源。

7、进一步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制订实施后勤改革实施意见;改行政拨款制为服务收费制,实行后勤服务项目管理;适时推行教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培育和开拓校内外市场,提高后勤服务保障能力。

8、改革办学资源管理运行机制。坚持学校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管理权相分离,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制,建立资源合理有偿使用制度,实现办学资源充分共享和高质量、高效益使用。

9、加快完成管理规章制度体系构建工作。全面清理学校现有管理规章制度,并在继承原“两校”好的管理做法、借鉴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先进经验和学习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系统的补充、修改与完善,形成科学严谨、周密齐全、衔接有序的学校管理规范体系。

六、大学精神与先进文化建设

(一)总体要求

继承和发扬原两校优良传统,大力发展校园先进文化,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大学精神,树立优良风尚,构建和谐校园。

到2011年,基本构建学校文化的理论支持体系和实践推进机制,提出具有本校特色的大学精神、文化理念的完整表述,初步构建体现学校文化内涵的实物载体体系,充

38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分实现师生员工思想观念的融合,营造健康向上、高雅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打造若干具有社会影响的校园文化品牌,形成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形成全校上下精诚团结、奋发图强、携手建设有特色、高水平“211工程”大学的生动局面。

到2017年,形成成熟的学校文化理论支持体系和实践推进机制,形成完善的体现学校文化内涵的实物载体体系,形成特色鲜明、内涵深厚、深入人心的学校文化理念和文化形象,形成对师生员工思想、感情、行为起到积极影响和巨大凝聚作用的新海大精神,成为海南文化形象的重要代表,为海南先进文化的发展发挥出重要的引领作用。

(二)主要举措

1、制定实施校园文化建设规划,成立校园文化研究机构,设立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机构并分解落实建设目标与责任,形成校园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高品位、有特色校园文化的建设。

2、抓紧落实凝聚学校精神的校训校歌的征集、确定工作,制定实施校训、校歌、校徽、校旗的使用规定,加强对校训、校歌、校徽、校旗的宣传,使校训、校歌、校徽、校旗渗透到校园生活的各个方面,融入到师生员工的思想感情中。

3、进一步完善学校整体文化形象的CI设计,形成完整的学校形象标识系统,并物化、实化于校园环境的各个场合,应用于校园生活的各个方面,体现于对外交流或对外宣传的各个环节,逐步在校内外树立起具有鲜明特征和高美誉度的学校文化形象。

4、认真抓好校园文化物质载体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好体现学校文化内涵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大学生活动中心、教职工活动中心、各种展馆展厅、宣传牌栏、园林景观、艺术雕塑、建筑物与道路名牌、文化小场所小设施等等,逐步构建类型完整、形式丰富、品位高雅的校园文化物质载体体系。

5、着力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广泛组织发动师生员工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积极扶持各种师生文化团体,鼓励和支持师生员工进行校园文化活动内容与形式的创新,不断充实和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的体系,形成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在此基础上,选择多个高品位、有特色、基础好的文化活动项目进行精心打造,逐步推出代表学校校园文化、艺术、体育水准的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文化品牌项目。

6、持续深入地开展思想讨论活动。每年定期举行校院两级以教育教学创新、科研创新或管理创新为专题的思想讨论活动,形成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统一认识的长效机制,不断促进师生员工思想观念的融合。

7、着力建设优良校风。制定实施机关作风建设方案,建立机关工作问责制、督办督察制、承诺制,努力形成服务奉献、周密细致、勤政廉政的机关作风,并以机关作风建设带动教风、学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评价指标体系和学术道德规范,积极开展“十佳教师”等评优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形成“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严谨治学”的教风;制定实施优良学风创建方案,建立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刻苦进取、文明达礼、诚信务实”的学风。

8、针对海南先进文化建设的实际,积极整合校内人才资源,成立相关的文化研究中心和文化服务机构,面向海南文化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研究,积极策划群众喜闻乐见、健康高雅的文化活动项目并推向社会,努力以先进校园文化服务社会、引

39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领社会。

七、校园基建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总体要求

抓紧推进校园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改善办学条件,为完成儋州校区整体搬迁任务、推动“211工程”建设和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

到2011年,完成儋州校区整体搬迁和“211工程”三期建设所需的基建项目及数字化校园、数字化图书馆、热带农学教学实践基地、公共实验教学平台等的建设,完成桥西教工生活区一期工程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学校及每个二级单位的整体办学条件,争取每位高级职称教师都有独立工作空间,基本建成现代化的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海甸校区集中办研究生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的目标,基础设施条件切实满足“211工程”三期建设验收要求,建成环境优美、设施齐备、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和教职工安居乐业的一流校园。

到2017年,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继续推进校园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校园总体规划及园林规划的要求基本完成教学区建设,全面完成桥西教工生活区建设,建成环境优美宜居,热带南国特色鲜明,教学科研基础设施先进完善,人文气息、绿色生态和育人功能有机融合的高品位、现代化和谐校园,充分满足师生学习、工作、生活需求,为培养高质量人才、开展高水平科研、进行高层次社会服务提供可靠保障。

(二)主要举措

1、严格执行新修编的校园规划,确保校园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制定实施校园园林建设规划,建设优美生态校园。

2、全力加快校园各项基建项目建设进度。2011年,要全面完成第四教学楼、第五教学楼、农学楼、理工楼、社科楼、中日友好交流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艺术学院排演厅、2栋新学生公寓及2栋高层学生公寓、第六学生食堂、桥西教工生活区第一期工程、教师周转房以及配套的校道与园林工程、供电系统与给排水系统一期改造工程、一批体育基础设施等的建设。2017年,全面推进校园美化、绿化和人文化的系统工程建设,使校园环境更加优美、布局更加合理、教学生活设施更加完善、更具人文气息和文化品质。

3、抓好数字化校园建设。统一指导、加大投入、统筹推进,建设与完善全面覆盖三个校区、实现数字校园高速运行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充分满足教学活动与教务管理需要的网上教学平台与资源中心,建设与完善保障管理现代化的数字校园各类应用系统,使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整体水平跨入国内同类高校的先进行列,对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4、抓好数字化图书馆建设。着眼于为读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文献保障和个性化服务,全面改善图书馆的文献资源结构和基础技术平台,完善数字资源的加工建设、数字资源的存储与管理、数字资源的访问与服务等各个环节,建设一个先进、实用、高效的信息服务平台,使图书馆充分满足学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及广大师生对数字化文献资源保障的需求,成为全国数字图书馆网络中的区域中心图书馆。

5、大力建设与完善实验条件体系。在全面清理现有教学实验室并进行整合资源、

40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优化配置的基础上,重组各类教学实验室,制订实施教学实验室建设计划,加大建设力度,使全校教学实验室条件得到根本性的改善。抓好公共实验教学平台建设,按照国家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标准,重点建设物理、化学化工、语言、公共计算机,电工电子、机械工程、生物学、力学等8个基础实验教学平台,建成设施设备先进、管理完善、为学生创新实验能力培养提供高水平技术保障的共享型实验教学平台。针对重点学科建设及重大科研创新的需要,建设一批有利于多学科交叉的科研服务和科技创新的资源共享平台和重点实验基地。

6、全面加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制定实施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方案,积极支持各学院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主动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和工程训练中心,做到每个学院的教学实践活动都有成熟稳定的校内外基地作支撑。抓好海甸校区农学实践基地建设和儋州校区农学实践基地改善工程,建成既能满足全校农学实践教学需求,又能承担国家和海南热带农业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重大课题的试验基地和高新技术生产示范基地。

八、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和加强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着力将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向深入,不断开创与有特色、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相适应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

到2011年,全面巩固和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切实完成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加强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上有大的进展,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改进党的作风、增强党的团结统

一、提高领导班子执政兴校能力、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保证作用上有大的成效,建立和不断完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到2017年,继续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推进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在探索工作创新、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上有更大的突破,进一步构建党建工作大格局,使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保证作用在学校科学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进入全国同类高校的先进水平,成为全省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亮点,对全省高校产生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二)主要举措

1、切实改进和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研究和宣传,不断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向深入。制定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定期务虚、校院领导班子成员理论学习考核及成果交流、处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考核、党员理论学习培训等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我校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组织学校党务工作者和专家学者深入开展学校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努力推出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我校党的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永葆学校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41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2、切实改进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完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的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作规则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提高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存在问题和矛盾的能力。进一步完善以民主集中制原则为基础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机制,增强班子的团结与活力,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提高把握正确方向、驾驭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

3、切实改进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和完善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推行业务管理干部任期制、党政管理干部轮岗制和空缺职位竞岗制。建立健全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办法,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新海大发展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和交流,积极为广大干部创造和提供进修、培训、挂职锻炼的机会。制定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及培养计划,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有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4、切实改进和加强基层党组织与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建立健全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创新。进一步推进学校党内民主建设,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探索推行基层党组织干部的直接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更加重视在青年教师和高学历、高职称人员中发展党员,努力提高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水平。

5、切实改进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深入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和联系民主党派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听课制度,完善校领导走访困难职工制度、接待日制度和信访制度,不断创新和丰富校领导与师生员工交流沟通的形式。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招生、基建、采购、人事等关键部门的监察、审计工作,完善和坚持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等各项监督制度,加大查处违纪案件的力度,全面强化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加强建设、预防为主、内紧外松、严加防范、树立信心、确保稳定”的高校稳定工作方针,始终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紧抓不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对突发事件多发环节的重点防控,加强对各类安全隐患的经常排查。密切与省市有关部门合作,积极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7、坚持落实以人为本。尽最大能力逐年提高广大教职工的生活待遇和改善广大学生的生活条件,着力创建广大师生安心于工作、专心于学习的环境,着力打造广大师生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平台和成长通道,着力推行尊重人、激励人、关爱人、发展人的人性化管理。积极鼓励和注意保护好广大师生员工的创业热情与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共同办好新海大。积极帮助民主党派学校基层组织抓好

42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的机制。充分发挥留学归国人员的智力优势。关心支持少数民族知识分子成长。积极给予离退休人员更多的关心帮助。

8、切实加强宣传思想工作。进一步健全宣传思想工作的机构和机制,强化对外、对内宣传工作,坚持弘扬主旋律,用马克思主义和健康向上的思想文化占领学校的各种宣传舆论阵地,特别要牢牢掌握网络宣传主动权和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势。持续深入地围绕学校“211工程”建设和改革发展主题进行大力宣传,切实将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统一到建设有特色、高水平“211工程”大学的目标上来,赢取社会各界的更大关注和支持,形成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一)力争教育部参照国家支持西部高校建设和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待遇,在“省部共建”、“211工程”建设和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博士点的申报以及独立学院创办、中外合作等方面对海南大学给予政策倾斜。

(二)力争省委、省政府对海南大学建设“211工程”大学特别是重点学科建设、高层次拔尖人才和高学历骨干教师的引进、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三)力争海口市政府在土地资源、校园规划、科技产业开发、后勤社会化等方面都给予政策支持。

二、机制保障

(一)成立学校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筹领导和组织推进规划实施工作。成立学校规划实施督办组,由党办、校办、监察处等部门组成,负责对规划实施责任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

(二)将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具体体现到学校“211工程”建设行动计划和学年度工作计划中,切实落实到学校推进工作的每个具体阶段和环节。

(三)建立规划实施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将实施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建立日常检查督办与年度总结评估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全过程监控。

三、资源保障

(一)努力拓宽办学经费筹措渠道,提高财务保障能力。认真管好用好中央“211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积极争取“省部共建”中央专项资金保持每年2000万元左右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海南省财政每年为学校“211工程”建设投入专项配套资金,并逐年提高生均经费定额标准。千方百计增加学校教育事业性收入、校办产业开发收入。力争科研经费总额每年有较大幅度的递增。根据经费投入情况,通过贷款和争取社会力量支持等多种融资方式积极筹措重要项目建设经费。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学校经费使用科学合理,为规划实施提供可靠的财务保障。

(二)着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不断强化广大师生员工节约观念,优化配置学校各类资产,促进资源整合利用,建立健全节能降耗长效机制,切实杜绝各种浪费现象,有效降低学校运转成本,确保学校办学资源围绕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出最大效益。

43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海南大学“211工程”建设行动计划(2009-2011年)

海大党〔2009〕56号 (2009年9月10日印发)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211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扎实高效地推进“211工程”三期建设,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足海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的战略方向,坚持“优化结构、突出特色、提高质量、科学发展”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统筹考虑优势特色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新兴交叉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协调发展,构建基础更加坚实、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优势更加突出的学科体系。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培养和造就创新人才为目标,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实现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211工程”三期建设,在学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整体条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有大的提升,在增创学科优势、突出“热带、海洋、特区”特色上有大的突破,在汇聚人才队伍、夯实办学基础、创新体制机制上有大的成效,在培养创新型人才、推进科研创新、拓展社会服务上有大的进步,到2011年,办学各方面达到 “211工程”大学的要求,并顺利通过国家“211工程” 三期建设验收。

(二)具体目标

1、力争经过3年努力,新增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为建立具有本校特色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研究生培养质量尤其是博士生培养质量明显提高,努力实现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零的突破。

2、力争经过3年努力,在确保作物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学科通过国家评估验收的基础上,新增1~2个国家重点(扶持)学科;现有教育部2个重点实验室进入国家优秀行列,为实现国家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奠定基础;新增博士点2~4个,并在学科门类拓展上有重要突破;年度科研经费突破1亿元,产生5~6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重大科研成果及一批具有较高显示度的科研成果,取得1~2个具有重大理论创新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获得1项以上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为调整优化学科结构与布局,发展特色学科、交叉学科,培育新兴学科提供坚实的平台。

3、力争经过3年努力,聘任1~2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形成5~6个有影响的科研创新团队,其中1~2个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和教育部“创新团队发

44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校务综合

展计划”;形成6~8个较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其中1~2个成为国家级教学团队;新增“国家教学名师”1~2人,新增“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3人,建成一支以“名师+团队”为模式,适应有特色、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要求的师资队伍。

4、力争经过3年努力,建成1~2个高水平的成果转化基地,推出2~3个具有市场潜力和富有特色的科技成果项目,承接并完成一批政府与社会委托的规划或咨询项目,承接企业委托或与企业合作开展一批生产技术改造和技术研发项目,初步建成在海南具有强大辐射力的科技信息服务体系。

5、力争经过3年的努力,在天津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和中国农业大学等国内名牌大学的支援和合作下,使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水平有较大的提升,使中外人才培养合作项目的受益学生人数大幅增加,留学生教育规模倍增,形成富有活力的开放办学格局,国际化程度达到全国同类院校的先进水平,为有特色、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力争经过3年努力,全面改善学校及每个二级单位的整体办学条件,争取每位高级职称教师都有独立工作空间,完成数字化校园、数字化图书馆、热带农学教学实践基地、公共实验教学平台的建设,完成儋州校区整体搬迁,基本建成现代化的校园公共服务体系,建成环境优美、设施齐备、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和教职工安居乐业的一流校园。

7、力争通过3年努力,实现师生员工思想观念的融合,凝练出深入人心的新海大精神,打造出若干具有社会影响的校园文化品牌,营造出健康向上、高雅文明的和谐校园,逐步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逐步形成全校上下精诚团结、奋发图强、携手共建有特色、高水平“211工程”大学的生动局面。

三、行动计划

(一)大力推进教育创新与教学质量工程

1、合理调整教学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 按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的要求,于2009年9月完成教学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的制定,并于2009年10月起按方案部署将教学机构设置逐步调整到位。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2、全面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行教学工作目标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2009年10月提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切实加大对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特色教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的建设力度。

2009年9月起正式实施本科教学工作目标管理。

2009年9月建立健全学部教学委员会和学部教学督导组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3、加强教学实验室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2009年10月,在全面清理现有教学实验室的基础上,合理重组教学实验室,按规

45 校务综合

海南大学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范、开放、共享的要求,建立实验室管理运行新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加强教学实验室建设的规划方案,分期分批完善教学实验室条件。

2010年6月前制定实验教学改革方案,2010年9月后正式实施。 责任单位: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4、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2009年11月,制定突出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方案和研究生管理机制改革方案,完善创新人才培养过程和内容,构建合理的研究生知识结构,健全研究生管理机制,建立适应高层次、拔尖和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体制及模式。2010年3月起实施。

2009年9月起,制定并启动实施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注重加强研究生创新平台建设,强化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力争到2011年,实现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零的突破。

责任单位:研究生处、相关学院。

5、深入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加强以创新能力为核心的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加大对大学生创新院和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的建设力度,并于2009年10月制定并启动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每年资助本科生100项科研课题,扶持一批大学生课外科研竞赛小组和研究小团队。

责任单位: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

6、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010年1月,出台以“增强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大学生自主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为主题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2010年3月起全面实施。

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7、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创业培训,促进学生高比例和高质量就业。

2009年9月,出台进一步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学校统筹、学院为主、全员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毕业生就业率与专业招生、资源分配、政策扶持等挂钩的激励机制,全面调动学校各方面抓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2009年下半年适时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省内外用人单位进行毕业生就业质量调研,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情况反馈机制。

责任单位: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教务处。

(二)大力推进重点学科和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工程

1、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和资源,全力以赴建设好“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全力以赴建设好“热带作物遗传育种与生态保育”、“热带海洋经济动物的繁育和海洋生物的利用”、“热带特有优势资源开发和加工新技术”、“海洋通信与信息岛建设”、“海南特区体制机制创新研究”、“海南历史文化和黎族研究”6个“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2009年9月,出台“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分解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和责任,确定项目负责人,组建相关团队,签订目标责任协议,制定各建

46

大学班会制度

大学班级制度

大学班级制度

现代大学制度

大学档案销毁制度

日本大学奖学金制度

大学班级制度建设

美国大学董事会制度

大学学生会例会制度

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大学制度
《大学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高校大学制度 大学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