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 学生社团联合会
社
团
负
责
人
培
训
制
度
社团负责人作为社团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也是社团和社联的沟通人,在社团的推进发展、管理指导中起着重要作用。为全面促进社团发展,提高社团负责人素质,从而为社团和社联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学生社团联合会对社团负责人培训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组织实施
干部培训在校团委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负责具体实施。每次培训由组织部提前做好培训计划,安排好相关事宜。
二、培训时间
第3、
7、11周周四晚(暂定)
三、培训对象
长安大学各社团负责人
四、培训分类
(一) 新干部岗前培训
1、培训目的:使新干部了解并掌握社团管理制度和办法,尽快融入社团管理。
2、培训内容:
(1) 组织学习《长安大学社团管理办法》。
(2) 学习社团联合会相关的工作条例。
(3) 介绍社团各干部岗位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职
责,明确各自的分工。
(4) 由指导老师就如何做好社团干部工作进行
指导。
(5) 解答相关疑问。
(二) 干部在岗培训
1、培训目的:加强各学生负责人在学生社团工作中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用发展的眼光,创造优良的工作方式方法,创造优质的精品活动,打造优秀学生社团,发扬合作精神,以“服务社团发展,活跃校园文化”为宗旨,共建和谐校园。
2、培训内容:
(1)学习社团管理制度。
(2)优秀社团负责人就纳新中的技巧和方法进行指导。
(3)就如何留住社员的问题进行探讨。
(4)社团怎样开展有自己社团特色的活动及主题团日的开展。
(5)社团负责人素质和修养的培养和提高。
五、培训方法
1、讲座。通过丰富多彩的讲座使得社团负责人在理论上能了解如何完成工作,如何合理的安排时间等;在理性意识上确立管理者的理念。
2、情景培训。通过观看一些纪录片和成果展的培训,丰富培训的视觉和接受方式,激发其思维拓展。
3、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和分组讨论,理论学习和实践能力相结合的教育训练形式。
六、培训纪律
1、培训主要由学生社团各部门自行负责。
2、培训期间,社团负责人必须到场,请假须规范。
3、每次培训完成后,每人要交一份培训小结,拿出个人工作计划。
附则
1、本制度由社团联合会组织部制定;
2、本制度为现执行制度。
长安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