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清单编号赔偿项目证据要求赔偿条件赔偿金额
事故发生后入住的医院出具的正式发票+病历卡,姓名自行从药店的支出一般得不到
1 医疗费要与事故认定书上一致,如果转院的要证明必要性或支持,交强险以外,根据事故责
以就近就医原则。任分担。
住院期间护理费一般按一人计算,但是重症病人要求住院期间没有证明也能得到支
2 护理费医院开证明由二人护理的可以认定,出院后需要继续持,出院后护理必须要有医院证
护理的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要求医院出具建休证明,如果安装内固定的,第一次
3 误工费手术后与第二次手术之间要有连续误工证明,如果出
院时忘了要求医院开的,补开也可以认定,但举证时
会被动些。
要求时间上与事故时间相吻合,如果是包车费、长途
4 交通费明或护理鉴定。n天╳80元/天 或按工资来算 法律规定是因伤残持续误工的,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必须见下 要证明“持续”。汽车费,要求时间、地点与就医、被害人所在地、签主要是要证明合理性,必要性。2000
定地点等相一致。
要求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人住宿时姓名、时间、地点
5 住宿费与发生事故相吻合或与被害人住院抢救时间相吻合及要证明合理性、必要性。
费用的合理性。
6 住院伙食补助依据国家公务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般情况只有
费住院者本人享有。以住院时间为依据。n天╳30元/天
法律没有规定营养费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参照医疗建
7 必要的营养费议,可要求医生在病例或诊断证明上注明需要加强营举证很难。
养帮助恢复。
(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
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8 残疾赔偿金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六
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
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要求合理性,主要有国产和进口之分,一般只支持国
9 残疾辅助器产的,但是如果能从技术上证明只能适用进口的,也
可得到支持。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差别很大,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能证明在城市务工居住一年以上的可按城市户口认定。2000元 要证明必要性、合理性可根据辅助器配制机构意见。
10
要看鉴定结果,依据不同的护理
康复护理费要求做一个护理鉴定,一般做伤残鉴定的地方可以做。
等级计算。
一般情况下能与案子一并处理。
11 继续治疗费
要求由医疗机构出具继续治疗建议及继续治疗费用,但是一方提出治疗费争议时,被也可做继续治疗鉴定。
害方要举证。如果不能举证只能按实际发生之日另行处理。
要求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并且被害人有部分丧失劳动能
1
2被扶养人生活力。事实上的扶养
费
主要看受伤的部位是否直接影响正常劳动。
13 备注
——被害人死亡的,附加以下项目死亡1 赔偿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六十周
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金
丧葬
受诉法院做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费
被扶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计算
3养人至18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生活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费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浙江省标
残疾十级至一级的可以要求5000起步至50000,死亡的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50000准一般为
5万元以内
精神4 抚慰
至100000元,但是各级法院认定的结果有所不同。金
单级:可支配收入*20*等级% 多级:ct*C1*(ih+) 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
1, 关于扶养人上市劳动能力得依据,最好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的意见,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伤残的再提供伤残鉴
定书。
2, 扶养人得户口本,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得提供暂住证。
3, 被抚养人与扶养人间的关系证明,可提供派出所证明。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4, 被抚养人有几个供养人得依据。
5, 被抚养人户口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得依据。被无恙人居住在何地得依据。
2010年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参考数据(2009年度)
编号1 2 3 4
5项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
24611元16683元10007元7375元27480元
金额
2009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分行业年平均
计量单位:元
10-05-26 10:23发表于:《杭州法律咨询》 分类:未分类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11元;08:22727 城镇居民人均可消费支出16683元;15158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07元;9258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375元;707
2据新华网公布,据统计2009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11元,而2008年为2272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07元,而2008年为9258元。同比分别实际增长9.7%和9.5%。这样从2010年5月1日起,浙江省(除宁波市)人身损害死亡、残疾赔偿金将有大幅度提高。受害人可选择适当时机提起诉讼。
计算方法为:
(1)农村标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20年 (2)城镇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指数×20年
注:
(1)60周岁以下的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赔偿指数一个等级为10%,如十级即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
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