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论文预答辩相关操作与要求
一、预答辩的相关操作与要求
1、预答辩是对正式答辩前的学位论文进行的一次集体会诊和评审,全部毕业学生的毕业论文都必须参加预答辩。预答辩以评委指出文章存在的问题为主,学生在需要回答评委问题时才回答。视文章质量,问题可多可少,但一般至少应有2-3个问题以上,学生自己应及时记下来。
2、预答辩时,有1位或1位以上答辩老师提出、且经过论文答辩小组讨论认为论文确实存在较大问题、“未达到学士学位学术水平”的,学生必须留校集中时间修改,修改时间应不少于2周,修改后的论文在得到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后,需重新提交论文答辩小组复评,复评过关的,打印上交定稿后,方可离校。
3、预答辩时,论文质量被评为“基本达到学士学位学术水平”的,学生也要留校集中时间修改,根据答辩老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后,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方可参加正式答辩。原则上集中修改时间不少于1周。
4、预答辩时,论文质量被评“达到学士学位学术水平”的,按照答辩老师提出的相关意见进行内容及格式上的最后修改、完善,并打印上交定稿后,可正常离校。
5、到预答辩时,如果指导老师认为其所指导的某篇论文仍未达到预答辩水平,则学生必须留校集中时间撰写,时间不少于2周。在指导老师认为其达到预答辩水平时,提交预答辩小组评审、会诊。根据答辩小组预答辩结果,分别按上述第2条、第3条、第4条执行。
6、如有故意不参加预答辩者,院学术委员会将取消其正式答辩资格。
7、答辩后指导老师的工作:预答辩后,学生必须及时向指导老师反馈答辩情况,各指导老师在学生预答辩之后,也要及时了解各自学生的答辩情况;指导老师一定要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结合各位答辩老师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进行进一步的修改指导;尤其对问题较大的、未通过的文章,必须加大力度,力争达到毕业论文的质量和形式要求,并及时提交给答辩组复审。
8、各毕业班应指定一名同学,联系学院分管领导、专业教研室主任、教学 1
秘书等,以沟通相关事项。所有“未达到学士学位学术水平”的、“基本达到学士学位学术水平”的论文作者,不得擅离学校,有事需按正常请假手续请假。
9、各预答辩小组应将预答辩情况及时报给教研室主任备案。预答辩后,学生完成论文修改和毕业论文手册填写后,将所有相关材料交各指导老师保管存放,待正式答辩时使用。
10、所有2012届毕业论文必须参加预答辩,并获得“基本达到学士学位学术水平”的论文质量评价,方可参加正式答辩。
特别提示:参与预答辩评审的老师在拿到学生论文后,须认真阅读和查找论文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给出确实有效的修改意见。
二、预答辩的时间安排
1、预答辩时间安排在2011年11月初,即本学期第9周周末。
2、正式答辩初步定在2012年5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见2012届毕业生专业实习、顶岗实习离校安排。
3、为保证预答辩的顺利进行,2008级毕业论文务必在2011年9月底10月初全部定稿。2011年10月20号以前将定稿(一式三份)、过程稿、文献综述交指导老师,逾期未交者,按前述相关操作与要求的第5条执行。
4、各教研室应在2011年10月19日以前完成预答辩的教师与学生分组工作;2011年10月20日收齐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后,于10月21日前分发给各相关预答辩老师。
特别提示:各教研室要及时向院外指导老师传达相关安排及要求。2012届毕业论文院外指导老师有:范学刚、何佳、谭安富(另王华清老师9月也已办理退休手续,不在院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