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合同书
甲方:佛冈县石角镇里水村委(公共服务站)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为了搞活经济,明确租用土地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自愿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土地地点及用途:租赁土地位于
二、租赁土地面积:约 【含旧屋的地】
三、租赁土地四至范围: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四、租赁用途:
五、租赁期限: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期限:每年租金为 元,每 年递增 % 元。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支付第一年租金给甲方,并支付押金 元给甲方。甲方同时将上述租赁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以后每年12月30号前乙方付清下一年租金给甲方。
七、地上物补偿:如在合同期内,因国家政策或政府征收土地,土
1 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如有更改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乙方已支付租赁土地押金 元给甲方,双方约定押金 在最后一年租赁期内当作租金扣除。乙方如有违约,押金不予退还。
九、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限内,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如因乙方开发该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4.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变动不会影响此合同的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合同的执行。
5.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间,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乙方并自行承担经营期间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继续租赁土地,需另行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合同期内乙方可转租给第三人,但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在经营期间如遇政府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5.承租期满乙方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 6.乙方在租赁期间,田基可以砌水泥边,期满应恢复原状。 7.乙方知悉出租土地的权属情况及四至范围,土地按现状出租。 十
一、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逾期缴纳租金6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缴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应付年租金月2%的利息;如逾期超过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及利息。
2.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期满若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在该土地上的设施、物品归甲方所有。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议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