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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承诺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0:45:53 来源:承诺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租地承诺书

承 诺 书 xxxxx租赁的xxxx土地,作为xxxxxx使用,我承诺:保证正常使用和整改,如出现不能正常使用和整改,我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经济损失的赔偿。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篇二:设施农用地复垦承诺书

设施农用地复垦承诺书 篇三:租地合同样本

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情况

甲方将位于 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

土地的具体位臵(即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 北至 ;大小为 , 长约 米,宽约 米 。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租金为 元整。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

用,在乙方不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乙方正常经营。如有违反, 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2、甲方应保证在承租期内使用权明晰,应积极支持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如有侵占或损害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自主经营,乙方从事合法经营不受甲方限制和干

扰。

2、乙方有权在租赁土地进行投资建房,并有权使用周边的用电、取水及道

路。

3、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臵地块。

五、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

六、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

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国家对

该地内的植物、设施补偿由乙方享受),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或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

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九、未尽事宜: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篇四:租地合同书 租地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 的6亩旱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11年11月1日 至2021年11月1日止,租金为每年每亩750元(大写:柒百五拾元整)。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种植苗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金额并产生经济效益的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种植苗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五:租地合同样本[1]1 租地合同

出租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四至界限

甲方将位于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计 亩(即:长 米,宽 米)。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租金共计 元整。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 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 %到 %。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由乙方

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 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 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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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合同书

甲方(出租地):雪山镇荒田村新义小组法人代表:龚如平

乙方(租用地):雪山镇荒田村丫口小组彭正银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龚如平将荒田村新义小组的茶地(面积亩)出租给乙方彭正银使用。

二、合同有效期为50年,即从2012年10月1日至2062年10月1日止。

三、乙方将在茶地上种植核桃树,待核桃出产时,乙方与甲方平分产量(乙方50%、甲方50%)。

四、在租用期内茶地所有权属甲方所有,管理权、使用权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参与经营管理。

五、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租,如不续租,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以便他人租用。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要在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下,方可实行。

七、在乙方租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乙方收回茶地,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一些损失。

八、甲方应负责替乙方办妥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必要手续。

九、当地关部门规定的必要手续费用,甲方需负责协调排除。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荒田村委会一份,雪山镇司法所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定保护,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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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合同书

甲方:xx纪念情林业有限公司 电话1350x0107

乙方:

1、甲方同意将xxxx各庄经济沟内山地(区域为:xx东至本户柿树以上,南至本户桃树以上,西至山梁分水为界,北至小沟北面分水往南)租给乙方种植中药材。甲方使用的区域为:xx东至本户进山路口,南至本户桃树往上,西至山梁分水,北至xx甲方原有建房往北10米 果树为界的山地)本户进山路甲乙双方共用。

2、乙方要依法经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爱护林木,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乙方自行承担各种法律和经济责任。如乙方申请到国家对中药种植发展的优惠政策,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3、租金分别为:从2011年2月10日 至2012年2月9日 为第一个年度,本年度租金为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支给乙方一万元建水池,共同使用)。 2012年2月10日 至2015年2月9日 租金为 万元;2015年2月10日 至 2018年2月9日 租金为 万元,2018年2月10日 至2021年2月9日 租金为 万元,2021年2月10日 至2024年2月9日 租金为 万元,2024年2月10日 至2027年2月9日 租金为 万元,(每个缴费期必须在规定日期的前十五天交清,如超过10天仍未交清后三年的租金,甲方视乙方自动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使用的土地,乙方在xx上的财物用于赔偿甲方因提前终止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自筹资金, 自负盈亏,经营过程中的水、电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安装电表,按国家规定交电费,如乙方拖欠电费,下月起甲方有权停止供电给乙方。

5、因xx只分配到一个进水口,乙方使用95%以上的面积,固由乙方建水池一个,进水口的灌水或缴费由乙方管理,出水口必须留一个给甲方使用,甲方负责安装水表并按照规定向乙方缴纳水费。

6、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从2011年2月10日 至2027年2月9日 。甲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未到期年间的租金,国家或集体占地使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国家或集体有偿占地,补偿款的50%归乙方,另50%归甲方。乙方所种植药材补偿归乙方,甲方所有树木补偿归甲方。

7、乙方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本协议,由乙方所建水池乙方不得拆除,移交给甲方。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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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一带亩大片良田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种植树木、绿化苗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臵(即四至)为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按每亩元收取,(每年分二次上缴清)。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种植树木、绿化苗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金额并产生经济效益的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种植树木、绿化苗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六、成苗圃后,为便于出售,由乙方办理苗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臵地块的10 %到20 %。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八、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上半年为6月30日,下半年为12月30日)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5篇:租地合同书

租地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骑马坝乡托河村委会洛莫村祖吗巩一带亩荒山

坡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臵(即四至)为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24,自2011年5月1日 至2035年5月1日止,租

金由第一伐木便买后按纯收入的30%(总收入金额—投入金额=纯收入金额*30%)。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

给乙方使用(用来种植桉树),如有违反,甲方应将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金额并产生经济效益的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种植桉树),否则甲

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甲方负责找工和平时的看管。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看管过程中,引起不必要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牛进去而被踩死、不认真看管而大面积损害等。

八、甲方在看管过程中,发现需要付出两个工作日以上活,由甲方负责找工,乙方付钱。

九、甲方每周至少要到桉地查巡

一、二次,发现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乙方汇报商量,拟定解决方案执行。

十、成林后,为便于出售,由乙方办理林权证(乙方持有林权证)。

一、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臵地块的10 %到20 %。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十二、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每一次伐木出售后纯收入的30%)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6篇:租地合同

租 地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市村东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 (即四至)为 :东至;南

至;西至;北至; 大小为亩, 长米,宽米,形状为形。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自2012 年2 月1 日 至2030 年2 月28 日止,年租金元,租金共计万元整(元)。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养殖),如 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养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 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 到%。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 2 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 交接手续,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每年1 至2 月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每年 租金,即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 年租金日的违约金;

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是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 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的违约金; 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 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 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年 月年 月乙方(签章) 日日

推荐第7篇:租地证明书

租 地 合 同

甲方:石林县大可乡水尾村委会老马地村小组村民

乙方:云南弥勒县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石林大平滩磷矿

1、老马地村小组村民现将老房箐大凹子自用土地大约 亩,按树大约 棵(上接广东人黄俊华承包地、下接吴家良的土地)出租给乙方挖矿使用,乙方一次性补偿给甲方人民币 元( 元整)时间自2010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补偿款付清后,乙方可在甲方大约亩左右的土地上自由开采磷矿,地面的按树(农作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得到施工现场在提出任何要求。

3、在土地使用过程中,土地管理部门及地方政府等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如出现甲方和他人的四至界线产生纠纷甲方必须出面解释清楚,如出现谎报将承担纠纷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

4、在土地使用合同未终止以前,甲方代表及家庭成员无权到乙方租用的土地上面种植任何农作物及树木,如有出现乙方有权铲出。

5、乙方在本租用土地合同的有效期间若出现更换法人,本合同同样产生法律效力。

以上条约甲、乙双方自觉遵守,如出现违约的,请求法律解

决或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违约方将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约地点:

甲方(代表):

证明人:

乙方(表代): 证明人: 年 日 月篇2:租地协议书

租 地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为方便服务企业的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用土地从事建造民爆物品储存库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土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的山地,用途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2009年06月01日起至2019年05月31日止,共计10年。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标准为2000元/年,于每年的6月1日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提供该土地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

2、处理、协调有关土地所有权人与周边村民的工作、关系。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开展合法的经营活动。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并按规定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4、应按期支付租金。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经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或本仓库没有实际存在价值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4、逾期12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八条 续租

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自行商定。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于2009年6月20日签订的合作协议条款实质内容继续有效。相关的责任、义务内容按该协议执行。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篇3:农村租地协议书

租地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村东长宽米租给乙方,每亩租金1500元,每年7月1日前交纳下一年租金。

租赁期限为到下次大型承包或土地调整时止,如有变动,再和村委会另行协商。

如地价需要调整,应根据左邻右舍租地价格为参考。 乙方如不继续租赁,恢复地原貌。如甲方不租给乙方,甲方须将地上一切建筑物一次性买断。

如遇拆迁,地上建筑物归乙方,地皮归甲方。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日期:2013年 月 日篇4:租地合同样本

征收土地协议书

甲方:清远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清城区东城街道长埔村委会螺坑村民小组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甲方需征收乙方部分集体土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和《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等有关政策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征收土地协议:

一、甲方征收乙方位于大界陂、手踭笃、颜船肚、大帽公、大白肚(土名)等部分土地,面积100.5378亩,大写(壹佰点伍叁柒捌亩,以测量队测量为准。

二、征收土地类别及补偿金额。

类别 面积(亩) 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元/亩) 青苗(元/亩) 综合单价(元/亩) 补偿金额(元)

养殖水面 100.5378 32400 2000 34400 3458500.32 小计 100.5378 32400 2000 34400 3458500.32 大写叁佰肆拾伍万捌仟伍佰元零叁角贰分。

三、农民实业用地按征收面积的10%(毛地)计算返还面积,即10.05378亩,具体位置安排由双方商定。甲方负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至村小组名下,办证费用由甲方负责,并将该土地填平,标高以周边道路为准。

四、甲方承诺在本次征地范围内,各村征地补偿均执行同一标准。如出现不同标准,以最高价格结算,由甲方补回差价给乙方。

五、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三十天内一次性付清总征地补偿安置补助款、青苗款,即3458500.32元。

六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办理征地手续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项。

2、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划设计要求分期开发和建设。

3、负责征地范围内一切青苗费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保征收土地权属没有争议。

2、不能干涉、阻挠甲方的建设。

3、有维护和支持甲方建设的义务。

七、甲乙双方签订协议,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即交出被征土地给甲方使用。征地位置以征地平面图桩界、坐标为准。

八、违约及违约处罚

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如有违反,即视为违约行为。

1、如甲方逾期付款,不得进行开发建设,乙方有权收回全部土地。

2、如乙方不能依时交出已征收土地的使用权,或对村民干涉甲方建设的行为制止不力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要赔偿甲方损失。

3、征收的土地权属如发生争议,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上述征收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权属国家,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干涉和阻止工程施工。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发布时间: 2010-05-12 00:00

一、申报材料

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

⑴城市规划部门选址意见(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

⑵涉及林地、水域的,对安全、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提供相关部门意见;

⑶无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或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⑷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证明或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备案表;

⑸标明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⑹标明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标明图幅号);

⑺ 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协议(草案)、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到会人员签名)、听证告知书及送达回执;县级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落实情况的 说明;县级国土部门出具的未收到听证申请的情况说明(申请听证的提供听证会笔录和听证会纪要);市级以上劳动和保障局出具的社保意见;

⑻《使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表》、《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安置表》及农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纪要;

⑼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标注80坐标);

⑽补充耕地方案:垦造耕地项目验收意见、立项文件;委托补充耕地合同;垦造耕地项目现状图、竣工图(标注80坐标系);标明补充耕地范围的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标明图幅号);

⑾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单独选址项目:

⑴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表;

⑵年度计划批复;

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红线图;

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

⑸建设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⑹涉及林地、水域的、对安全、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提供相关部门意见;

⑺无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或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⑻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证明或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备案表;

⑼标明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⑽标明用地范围的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标明图幅号);

⑾ 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协议(草案)、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到会人员签名)、听证告知书及送答回执;县级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落实情况的 说明;县级 国土部门出具的未收到听证申请的情况说明(申请听证的提供听证会笔录和听证会纪要);市级以上劳动和保障局出具的社保意见;

⑿《使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表》、《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安置表》及农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纪要;

⒀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标注80坐标);

⒁补充耕地方案:垦造耕地项目验收意见、立项文件;委托补充耕地合同;垦造耕地项目现状图、竣工图(标注80坐标系);标明补充耕地范围的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标明图幅号);耕地开垦费收据复印件;

⒂出让或租赁合同或作价入股(出资)决定书草案(划拨用地提供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地价评估报告及估价结果确认书(划拨用地不需要提供);

⒃县政府出具的划拨用地公示证明;

⒄1:500-1:1000总平面布置图(设计部门盖章); 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收费标准:

(1)征地管理费(上缴省部分):耕地40元/亩,其他用地20元/亩;

(2)耕地开垦费:20元/平方米,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

(3)耕地占用税:35元/平方米;

(4)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4元/平方米

(一)市县政府请示文件(原件一式两份);

(二)用地申请表(原件1份);

(三)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对上报征收土地的审查意见;

(四)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编制的“一书三方案”(呈报说明书、征收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原件1份)),若占用耕地要提供先补后占材料,若占基本农田的还需提供补划基本农田方案等有关材料;

(五)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其他权属证明材料(原件1份);

(六)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提供的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原件1份);

(七)征收土地告知及确认材料或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及听证材料(原件1份);

(八)市县人事劳动部门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情况审核意见;需上报国务院审批的项目由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出具审核意见(原件1份);

(九)市县政府出具的被征收土地补偿合法性、安置途径合理性及征地程序说明(原件1份);

(十)林业、环保、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意见(原件1份);

(十一)涉及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提供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的说明(原件1份);

(十二)市县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所在区域当年变更后的土地利用现状1:1万标准分幅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加盖公章);

(十三)市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或项目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绘制的不小于1:2000比例尺用地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报告书(一式四份,北京54坐标,加盖测量单位、国土部门公章);

(十四)属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到土地供应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项目功能分区以及相关项目批准文件;

(十五)电子文档一份(内含申报纸质材料的全部内容,盖有印章的页面必须连同印章一并扫描)。篇5:租地协议

厦门科技创新园污水源利用示范工程施工临时场地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中联环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因厦门科技创新园污水源利用示范工程施工建设需要,乙方就临时租用甲方土地从事建造污水处理厂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场地的位置及面积

租赁场地:位于厦门科技创新园污水源利用示范工程红线外8m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场地的使用

1、租赁场地仅作为施工临时堆场及边坡支护之用,不得作为厂房、店铺等其他用途。

2、乙方在租赁场地内建设建筑物应自行到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具体的报批手续,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备案,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办理报批报建手续之前,应将场地的总平面布置以及单体建设方案与甲方进行沟通,征地甲方同意。建筑物外缘至少应后退租赁场地边线1m

3、租赁场地地上物料清理及场地平整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在场地使用过程中,应妥善保护场地内的供电、供水设施。

5、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不得将场地、建筑物主体以租赁、出借、转让、抵押或任何其他形式提供第三方使用。

6、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内经营、加工具有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存储、堆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的物品。

7、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应注重场地内及周边环境整洁和门面景观建设,共同建设和维护园区良好形象;租赁地块内只能设置自身招牌、标识和广告,且必须事先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租赁期限

1、上述场地租赁期限暂按10个月计算,自2015年11月起至2016年止,如需延长租期,乙方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四、租金标准及缴纳方法

1、租金标准

租赁期限内租金为:人民币1.0元/m2.月

2、租金缴纳

乙方每三个月缴付一期租金,每期租金应在当期第一个月初10内转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乙方逾期缴交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则按乙方应缴未缴部分的0.3%的比例计收违约金。

五、供水及税费缴交

1、甲方负责提供临时用水,由乙方从甲方指定的位置自行接入,水表由乙方自行安装,但水、电表的品牌型号需经甲方认可,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水费、排污费按厦门水务集团公司、厦门环保局当期收费标准计收,乙方每月应承担的水费按实际发生的水加上应承担的损耗分摊(即、;总表与分表之间的差额,按乙方实际使用量占总用水量的比例进行分摊)计算,且乙方应以每月发生的水费为基数,每月向甲方额外支付15%的水基础设施设备保障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出具的缴交通知单后3各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乙方逾期缴交水费和供水基础设施、设备保障费,每逾期一日,甲方则按乙方应缴未缴部分的0.3%的比例计收违约金。

3、合同终止时,当月水费以当月实际用量按本条款第2款规定结算。

4、乙方应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用水管理规定和办法。

5、乙方承担的税费包括不限于土地使用税和土地收益金等,其中,土地收益金和土地使用税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甲方统一缴交。逾期缴交的,没逾期一日,甲方则按乙方应缴未缴部分的0.3%的比例计收违约金。

六、租赁保证金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作为租赁保证金。合同终止时,经甲方确认乙方已按合同第十一条完成场地归还,则在扣除乙方应付未付的租金、费用及税款、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后,余额无息返还乙方。

七、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应由甲方出具的相关资料,配合乙方办理租赁场地使用的有关手续。

2、做好机场范围内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为乙方合理要求提供方便。

3、对乙方经营活动是否遵守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包括停水停电等特殊措施予以制止或强制整改。乙方同意在其违反本合同未足额交纳应付未付租金、费用、税款、违约金、或赔偿金等期中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直至乙方交足有关款项。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否则,乙方自行承担违法、违规经营的一切后果。

2、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安全生产的条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同时承担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引起的法律责任。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本租赁场所安全第一责任人。乙方应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履行租赁场所内安全消防、综合保卫、环境卫生等管理职责。若由此导致甲方受损、受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不得异议。

3、乙方必须严格在合同约定的租赁范围使用场地,不得越界。若越界。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回规定范围或要求乙方支付越界范围的租金,并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在使用租赁场地的过程中(建设和堆放货物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乙方不得在租赁场地内经营加工具有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存储、堆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性的物品。否则,由此而导致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6、乙方自行承担解决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劳资等一切纠纷。

7、乙方应认真做好租赁场地内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对该场地发生的火灾、消防及其它安全生产问题,必须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因此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在该场地内从事经营活动,应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危险,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机场管理机构及甲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活动;乙方应自觉维护租赁场地内的生产和生活秩序,认真做好租赁场地内的治安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机场管理机构及甲方组织开展治安隐患整治活动。租赁场地内乙方所属财产的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认真做好租赁场所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包括除四害。由于建设、经营等活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乙方应自觉集中清运到指定地点倾倒,不得乱扔、乱倒;对于场地内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乙方应向环卫部门申请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清

运。如随意倾倒垃圾及周边环境存在垃圾、废弃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期限彻底清理干净,乙方不能在期限内清理的,甲方可直接雇请清洁人员清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对屡次(三次以上)发生乱扔垃圾、废弃物,且劝说无效的,甲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

9、乙方场地建设方案需经甲方同意,仓库等建筑物外立面及周边环境配套工程必须符合甲方统一要求,不得任意破坏公共设施,排放水需符合甲方要求。

10、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缴纳承担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税、房屋房产税和其它因使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产生的税费(其中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税由甲方代收代缴),如果乙方未按本款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由此引起的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文件,由甲方复印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乙方的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任何违约责任和补偿责任。

九、特别提示条款

1、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之内(即自2015年11月5日起至2016年9月4日止),如果出现几次扩建、航空业务发展、规划调整(含政府公共设施建设)、土地政府收回、甲方经营管理需要等情况,则甲方有权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租赁场地无条件归还甲方,甲方对乙方在该场地上的所有投入及经营损失不负责任何补偿或赔偿。

2、乙方认可该租赁场地现状,并对投资成本和投资效益进行测算,认为可行的前提下,做出租赁该场地的决定;同时,甲乙双方同意机场扩建、航空业务发展、规划调整(含政府公共设施建设)、土地政府收回等情况的出现具有较强的政府主导特征,非甲乙方任何一方所能控制。

3、鉴于此租赁场地为临时出租用地,其目的配套的排水管道主要满足日常普通需要,若遇暴雨、连续降雨天气,有可能出现排水不畅致使场地被淹的问题,乙方对于此情况已充分知晓,且自愿承担此风险,若遇暴雨天气,乙方应自行做好预防工作,若由于排水不畅给乙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对于上述特别提示条款,乙方已充分知晓,且自愿承担相应的后果。乙方盖章承 认

十、合同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可随时终止合同。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有本款第(2)、(3)、(4)项中任一情形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应付甲方的租金、水费、电费、土地收益金、土地使用税、排污费或水电排污基础设施、设备保障公摊费以及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费用逾期30天未足额缴付的。

(2)乙方擅自改变场地用途、场地建设方案未经甲方同意、或不按照甲方要求对建筑物外立面及周边环境配套工程进行整理的;或者未按建设管理部门审批的用地条件和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指标使用场地的。

(3)乙方擅自将场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租、转让、抵押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

1、

2、

4、

5、

6、8款或出现本合同第八条第9款规定情形的。

3、按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终止。

4、除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和本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并应赔偿乙方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乙方也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应赔偿甲方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且乙方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场地归还

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自行撤走其在租赁场地内的物品和设备,自行拆除在租赁场地进行建设所形成的临时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自行清理租赁场地内的垃圾和废弃物,将租赁场地整理清楚后归还甲方,以及恢复迁移或损坏的场地内外公共设施,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费用。如果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撤走租赁场地的垃圾和废弃物,则视为乙方放弃租赁场地内所有物品、设备、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所有权,恢复迁移或损坏的场地内外公共设施,甲方均有权任意处置,乙方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处置费用。

推荐第8篇:租地补充协议

《苗圃地合作经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实验站

鉴于:

一、甲乙双方于2009年月由乙方在合作经营的土地上进行农业科技实验。

二、现乙方为农业科技实验需要,希望在合作土地上建设农业大棚及其附属设施。大棚及其附属设施的基本情况为:大棚占地亩,建筑面积平方米,建

筑材料为平方米,建筑材料为,预计建筑费用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为保证合作经营合同的顺利执行,支持乙方农业科技实验及国家农业开发项目,支持在合作土地上加盖农业大棚及附属设施,报政府、委会备案。现甲乙双方就前述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乙方在合作的土地上加盖农业大棚及附属设施,须提前将大棚及附属设施的建设方案,包括占地设计图纸、施工单位基本情况,预算方案等报送甲方备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大棚及附属设施建成并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将实际建设费用的最终结算文件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

2、乙方同意,农业大棚及附属设施建成后,如遇政府拆迁等不可抗拒事由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的,解除《苗圃地合作经营合同》,对包括农业大棚、附属设施等其他地上建筑物必须无偿拆除。

3、乙方同意,因政府拆迁征地时,乙方应尽一切可能向甲方提供协助,及时

退出合作土地,向甲方提供农业大棚及其附属设施的书面资料及向甲方提供合作土地的维护、改良书面资料等。

4、如遇政府拆迁等不可抗拒事由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的,解除《苗圃地合作经营合同》,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按《苗圃地合作经营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办理。除此以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

四、本补充协议是《苗圃地合作经营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苗圃地合作经营合同》中如有与本补充协议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经村委会备案后生效。

甲方:XXXX有限公司乙方:XXXX实验站

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

推荐第9篇:租地合同

租地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大约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租金元。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

六、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进驻该块土地。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八、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10篇:租地协议书

租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乙方建厂发展需要,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此名义下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作为建厂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位于土地共计510m2。

三、租期为年,自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乙方需断续使用该土地,应续延此协议书,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第一年土地租金为3000元,第二年至第五年土地租金为每年3500元,共计人民币17000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有效后,乙方一次性将第一年的租金3000元支付给甲方,第二年至第五年分别在前一年租期满时1个月内付清。

注:本协议签署后,并不代表本协议有相应法律效应,只有待甲方、乙方分别与当地村委签订租地协议后方可有效,甲方与当地村委签订租地协议里的土地租金做为乙方另行支付租金的依据,此租金有乙方根据乙方与当地村委签订的租地协议要求支付给甲方(甲方可为或当地村委)。当租金按要求直接支付给当地村委时,有甲方直接找当地村委领取,租金领取与否,与本协议中的乙方无关,且不影响本协议书的有效性。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协议约定交纳租金外及根据甲乙双方与当地村委签署的租地协议交纳租金,乙方不在交纳其它费用。十

一、在协议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二、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协议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协议;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相关事业时,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四、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

十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因此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审请裁决。

十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11篇:租地协议书

租地协议书

甲方:双牌县五星岭乡长滩村

乙方:何友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信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从事生态种养项目开发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位置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双牌县五星岭乡长滩村罗家岭山地域的土地,用途为建立金银花种植基地。面积为220亩,四界为:东至山岌和路与朝阳村山接界,南至小岌与林场杉山接界,北至河边路和林场杉山界为界,西至岌与朝阳村山接界。

经营范围 :建立金银花种植基地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2012年12月1日起至2041年11月30日止,共签订30年。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每年支付,每年每亩100元,共计租金元,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签合同时租金支付到2014年12月底。

第四条甲方责任

1、依法提供该土地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在承包期内,若因土地权属发生争执和纠纷由甲方负责调处。

2、负责协调与周边村民的关系,协调租地范围内当地村民的山、1

地的租用。清理该基地中与乙方无关的人和物。2013年12月1日前清理完毕,保证2013年 12月1日乙方进场。如果在2013年12月1日前遇到人、物等清理困难,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同时终止合同。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租地内建筑物无偿提供给乙方生产生活使用至合同期满,合同期间未经得乙方同意不允许任何人或团体以任何理由进驻该基地。

5、负责乙方承包的基地中的水电、路、讯建设的相关协调工作。

6、该合同的执行不受林场领导换届的影响。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不得随意越界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2、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合法的经营活动。

3、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任何投入和亏损等经济责任。

4、应按期支付租金。

5、修建基地的工作便道及公路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损失责任。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和开展不合法的经营活动。或造成环境污染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4、逾期一个月未支付租金的。

5、未按合同约定确保投资。

第七条续租

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自行商定。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2、在合同期内,若有其他未商量的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到期后,如果乙方不再续租,则必须按时处置完基地中的所有种、养物,乙方在租赁期间投资建设的水、电、路、讯、房等设施无偿归甲方使用。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双牌县五星岭乡长滩村乙方:

2012年12月 1日

第12篇:租地协议书

租 地 协 议

出租方:简城镇升阳村二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兰梁峻(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搞洗经济,经甲方村民大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升阳村二组位于(山下六亩土荒)的土地租赁给乙方,共计亩。租期为日止共19年,每年土地租金为450元。

二、租用土地租金交付方式;乙方以一年一次的方式付给甲方租金,先付款后用地,此后租金每三年视情况再商量调整。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有优先续租权。

三、甲方现有土地上的各种果树,乙方一次性付款买断。(付款后土地内的所有农作物和果树归乙方永久性所有。

四、租赁期内,乙方对所租土地如何和,由乙方自行确定,甲方无权干涉。

五、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租用期间如因国家征用,乙方应响应政策规划, 1

但土地内的所有含价值的产物及物资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如其不属国家征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解除租用合同。

七、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尽义务:在租用期内方保证乙方水、电、路三通,乙方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如因需要扩大租地面积,甲方有解放生产力协调配合乙方解决,支持乙方发展。其次,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经营活劝;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九、乙方应尽义务;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甲方的租赁费。

十、租赁期满后,如甲方如需收回土地,双方应公平合理协调赔偿乙方所种植的树木和固定设施等的事宜。

十一、如甲乙双方违反约定义务,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万。

十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13篇:租地协议书

租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帮助本村民脱贫致富,尽力扶助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出租本村位于夏凉加油站南侧低洼闲置泥潭及边沟地段给乙方,面积约2000平方米(剔除公路红线后面积),用途为养殖业,期限30年,租金1000元/年。

二、付款及费用划分

1、签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第一年租金1000元,其他年份租金按每年3月1日前必须无条件以现金方式付给甲方。

2、乙方从事养殖业,对土地整理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复垦保证金。为了保证土地在合同到期后能复垦回归原地,从而有利村民耕作,乙方签合同时必须同时缴纳保证金3000元,若到期乙方不复垦,甲方有权以此保证金转作复垦费用。

4、乙方必须将该土地用作养殖业,不得将该土地转作其他用途或变卖,若违反该规定甲方有权收回此地,并不预退还任何费用。

三、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申 请 书

清泉土管所:

本人南丽,因家庭困难,种田收入低微。为了解决本人的家庭生活困难,经夏凉村委会领导同意,本人现租用位于夏凉加油站南侧土地作养殖业生产,面积约2000平方米(剔除红线),期限30年。

特申请贵所领导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申请人: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承 诺 书

夏凉村民委员会:

本人因从事养殖业生产,需租用位于夏凉加油站南侧土地2000平方米(剔除红线),期限30年。在租用期限内对该土地进行整理或改变了现状,用于建造相应的部分禽舍。为此,本人保证合同到期后复垦该土地,以利耕作,若不复垦,同意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对本人作相应的处罚,并以本人缴纳的保证金用作抵扣。

特此承诺。

承诺人: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第14篇:租地协议书

租地协议书甲方:岳池县石垭镇xxx村委会

乙方:岳池县石垭镇xxx村x组sf村民xxx

为了搞好安佛蜜柚的产业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在乙方集体土地上种植安佛蜜,在石垭镇党委政府、村委会的组织下,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一、租地年限:从2011年10月1日至2031年9月30日止,共30年。

二、租地金额:230元/亩/年,不递增。

三、付款方式:每年12月30日,在村委会领款。

四、租地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业主的生产、经营管理权。违者交纳违约金二万元至二十万元。

五、亩数。金额元。

六、此协议书伍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委会1份,石垭镇政府1份,农业局1份,市农业局1份。

甲方:岳池县石垭镇xxx村

乙方:岳池县石垭镇xxx村x组村民xxx

证人:xxx

第15篇:租地协议书

租 地 协 议 书

甲方:乡

乙方:村(户主)

按照南宫市《2012年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搞好我乡通道绿化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租地协议如下:

一、租地范围和面积:

该土地位于,长米,宽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面积亩。

二、租地年限:

租地年限8年,自2012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租地费交纳:

第一年每亩租地费700元(其中造林公司每亩补100元),年租地费共计元,青苗补偿每亩补助400元(亩),白地灭茬每亩补助100元(亩),三项共计元,第一年签协议一周内付租地费及补偿费总额的50%,12月底前另付50%,第二年起每年每亩租地费900元(其中市财政每亩补800元,造林公司每亩补100元),分别于当年6月、12月份分两次付租地费,每次付50%。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所租土地交于造林公司使用,保证用于林业建设,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林木的所有权及管理权归造林公司。

2、自签订协议之日,乙方将出租土地交付甲方,乙方不得在甲方承包范围内搞任何生产活动。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见证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第16篇:租地合同范本

租地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甲方:____乙方:____推广产品:____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场地进行促销宣传活动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权利与义务:协议期间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活动期间场地的清洁及保安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千瓦/____平米电量、电源线及接线设备。活动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志愿者____名,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提供的2名志愿者进行培训,乙方要派____名志愿者帮助甲方布置和清理活动现场,并且乙方志愿者要帮助甲方做问卷调查等推广活动。活动期间,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规划位置布展,不得私自扩张面积或转租。乙方要服从甲方对活动的安排及管理,活动中如有未经甲方许可事宜,且经甲方劝阻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需在活动前五天签署合同并将全部合同费用及活动方案交于乙方,如甲方签署_____合同后,活动举办前___个工作日内未能交付全部合同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活动前必须进行活动宣传,张挂条幅、升空气球、飞艇、彩虹门等和散发气球、宣传资料等同类产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合同一经签署,如因甲方原因向乙方提出撤销活动之要求(除恶劣天气因素),甲方须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__%如因乙方原因提出取消甲方活动要求(除学校及上级单位的强制命令、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合同到期),乙方需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全部活动费用的__%。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____ 乙方(章): ____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电话:____ 电话:____传真:____ 传真:____住所地:____ 住所地:____邮政编码:____ 邮政编码:____签约地点: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租地协议书甲方:岳池县石垭镇xxx村委会

乙方:岳池县石垭镇xxx村x组sf村民xxx

为了搞好安佛蜜柚的产业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在乙方集体土地上种植安佛蜜,在石垭镇党委政府、村委会的组织下,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一、租地年限:从2011年10月1日至2031年9月30日止,共30年。

二、租地金额:230元/亩/年,不递增。

三、付款方式:每年12月30日,在村委会领款。

四、租地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业主的生产、经营管理权。违者交纳违约金二万元至二十万元。

五、亩数。金额元。

六、此协议书伍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委会1份,石垭镇政府1份,农业局1份,市农业局1份。

甲方:岳池县石垭镇xxx村

乙方:岳池县石垭镇xxx村x组村民xxx

证人:xxx

第17篇:租地合同

租地合同

甲方: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一、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鄯善县库尔干村支边队的一等地,三等地,共计9.8亩,每亩2650元。现租给

二、租期

租赁期间为3年,自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止。租金X元与X年11月1日前付清。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已方栽种。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在租赁期间必须保证木头、铁丝、水泥柱完好,如损坏按现价赔偿。保持葡萄枝条每年更新,在租赁期间不允许租给他人。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18篇:租地协议书

租 地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为方便服务企业的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用土地从事建造民爆物品储存库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土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山地,用途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2009年06月01日起至2019年05月31日止,共计10年。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标准为2000元/年,于每年的6月1日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提供该土地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

2、处理、协调有关土地所有权人与周边村民的工作、关系。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开展合法的经营活动。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并按规定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4、应按期支付租金。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经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或本仓库没有实际存在价值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

4、逾期12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八条 续租

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自行商定。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于2009年6月20日签订的合作协议条款实质内容继续有效。相关的责任、义务内容按该协议执行。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19篇:租地协议书

租地协议书

出租方(户主)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月 日, 家庭住址:

区(县)

组,身份证号:

职业: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时间:

年 月 日,住址:

组,身份证号:

职业: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协议内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法律规定,经共同协商,乙方租用甲方承包土地开展种植业及相关产业经营业务,且双方现就租地的具体事宜,自愿并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位置、地类:

位置:

地类:

二、租地面积及四址界畔:面积

亩,四址界畔:东与

交界;南与

交界;西与

交界;北与

交界;租地时现状:

三、租地用途:种植业及农村相关产业经营业务。

四、租地费:每年人民币现金

元(¥

元)。当年的青苗补偿费

元(仅限签订本协议时种植现状)。

五、付款方式:每年

日前先付清本年度租地费。

六、租地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交地时间:

年 月 日。

七、其他事项约定:

甲方:依法享有出租土地的承包权、监护权、国家及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权,不得干涉阻挠乙方自主经营权,不承担乙方对租地的债权债务及地力改造投资义务。租地期内若国家或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对所出租土地进行依法征用,本协议自行终止。

乙方:依法享有对承租土地合法经营自主权、收益权以及根据自己的经营所需对土壤改良、给排水和道路及电力的投资建设义务;租地期内未经甲方许可同意,不得对所租土地进行转包转租,改变土地用途(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或流转买卖土地;租地期内若遇国家或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对所承租土地进行依法征用,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依法对所承租土地地表上一切种植物及乙方所投资的辅助设施和地力补偿费均归乙方享有,对所承租土地经营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享有或承担。协议期内对所承租甲方土地具有管护义务,不得流失或被他人侵占,租赁期满应如数交还甲方并恢复原状,不可移动的辅助设施可征求甲方的许可同意,可无偿交付甲方使用。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自愿意思的表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实施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给对方按本经济标的总合的30%承担违约金,并给对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户主)签名:

承租方(盖章或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协议签订时间:

第20篇:租地协议

土地租赁协议

甲方:下午屯景家屯村新屯四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兴义市宏源冷藏保鲜库(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 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下午屯景家屯村新屯四组所属土地约25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修建市场。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凭期限为15年,从

日至

日,租期从签订土地租凭协议之日起。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

该土地面积约为25亩(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每亩第一年 租金为10000元/亩,第一年的租金总额约为

万元,每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0%。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日交纳给甲方。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五天内将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围划 定,将地上附着物清理干净,达到乙方使用要求。

3、甲方需给该土地临近将军路这面留出三个出口,后面靠小区 的路该市场车辆无偿通行。

4、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5、如因乙方开发该块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 甲方负责解决。

6、如果乙方在使用土地过程中,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由甲方协助 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7、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按时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 营策划。

3、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 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 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 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 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 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开发该土地过程中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 甲方负责解决。甲方解决此类问题的时间不计入乙方的租赁时限,乙 方的租赁时限以甲方解决清问题之日开始计算。在问题解决前,乙方 有权延付租金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 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 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在乙方租赁期内,如果因政府征用该土地为它用,土地赔偿 款为甲方所有,地面赔偿款为乙方所有。

六、在承租经营期满,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在该土地上投入的固定设施无偿移交给甲方。

七、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补充协议

甲方:下午屯景家屯村新屯四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兴义市宏源冷藏保鲜库(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下午屯景家屯村新屯四组所属土地约25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见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在土地经营使用之前,囚乙方须向有关部门递交土地使用中请,及相关的经营手续,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需向甲方交付定金5万元整。

2、甲方需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该土地修建市场的相关手续,如乙方在5个月内不能办理完该土地的相关手续,合同自然终止,甲方不退还乙方定金5万元,该土地甲方可另租他人。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租地承诺书
《租地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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