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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车辆联合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21:51: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余治超联发[2012]1号 关于印发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执法中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九部门进一步加强全省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77)精神,结合当前治超工作实际,制定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余市分宜山塘下 分宜县交警大队 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

仙女湖公安分局铃阳派出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1 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实施方案

随着我市公路货运业的快速发展,大批严重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行驶省道干线公路,导致公路路产严重受损,影响了公路通行环境和行车安全。为更好的保障省道等干线公路的安全、完好、畅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平安舒适、高效快捷的公路运输环境,维护市、县干线公路交通安全通行和公路建管养成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治超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公路为指导,以优化公路治超执法环境为目标,以联合整治为手段,以整治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结合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开展联合整治活动,按照联合执法、部门协作、区域联动、源头治理、严管重罚的总体要求,通过整治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又快又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活动的开展,有效遏制公路路面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护公路桥梁安全畅通,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秩序,解决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为创建文明城市,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做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

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期间,按照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有关要求,一是坚持采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和技术措施并重的原则;二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管理与服务的原则;三是坚持各部门

2 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区域联动的原则,四是坚持路面执法严密防堵及积极疏导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联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大治超力度,保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邱绍辉 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市治超办主任) 副组长:章 涛 山塘下治超站站长

戴启祥 分宜交警大队队长

黄明海 山塘下治超站教导员

王 琛 仙女湖公安分局铃阳派出所所长

成 员:晏金华 龚卫东 简平勇 王 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山塘下治超站内勤中队,晏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李小勇、祁卓斌、胥小青、邢朝华、钱 瑜、曾飞,联络员龚卫东,联络电话:13707905000,信息员李小勇,联络电话:18679005595。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联合整治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并督导、检查整治活动的开展,收集、汇总集中整治工作信息,督促强化路面治超,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沟通、协调,努力营造整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高压态势。

整治期间各成员单位职责:

1、山塘下治超站负责整治日常宣传和现场整治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和治理点的管理;并对超限超载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2、分宜交警大队负责整治工作中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维护好道路通行与整治秩序。

3、仙女湖公安分局铃阳派出所、驻站执勤点负责整治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工作,维护治安秩序,随时做好整治应急出动。

四、实施步骤和整治内容

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活动时间自2012年5月25日开始,至2012年6月20日结束。

超限超载联合整治重点路段为:分安线(松山点、铃山点),樟排线(山塘下站点)、(袁河大桥点),分宜环城路和昌金高速连接线(高速入口点)等主要公路超限超载车辆作重点,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路的安全通行。依法治理我市区内公路超限超载行为严格控制55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

(一)调查摸底(2012年5月25日—27日)

对樟排线、上分等公路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问题开展调查摸底并制定方案。

(二)宣传教育(2012年5月28日—6月1日)

1、6月1日召开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的联合整治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任务。

2、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和报道。

3、重点强化路面宣传,通过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开展现场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宣传氛围和声势。

4、采取“走村入户、送法上门”的形式,向公路沿线村民、驾驶员、私营业主等有关单位和个人详细讲解《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通过讲解使他们充分理解开展联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集中整改(2012年6月4日—15日)

(一)加强路面治超。由分宜山塘下治超检查站、渝水路政大队、分宜路政大队、分宜交警大队、铃阳派出所组建,分成2个联合执法中队,每个联合执法中队由路政8--10人、交警2人、公安

4 派出所2人组成,山塘下整治点安排3辆执法车,确保路面执法12小时值勤,每个执法中队由1名领导带队,全面负责整治点的执法工作,加强对公路路面超限超载车辆整治,有效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市区。

(二)加大桥梁保护力度。由山塘下治超站组织治超执法巡查组,对干线公路中、大桥梁和危桥进行巡查,并派驻联合执法中队,严格遏制车货总重超过55吨以上运输车辆行驶桥梁。

(三)为确保联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其对群众生产和日常生活的影响,在联合整治期间,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对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但须指定其到公路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指定路线通行;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汽油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原则上不实施检查、卸载和处罚。对上述情况都要实行现场告诫、登记,并将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并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经营性运输从业资格。

(四)实施卸载一般由执法人员告知车主或司机自行卸载。需要提供协助卸载和保管货物的,相关的收费标准按赣发改费字[2004]541号文件规定执行。对超限超载车辆卸下的货物,根据货物种类分别为其提供不超过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并将货物有关保管事项书面告知当事人。对逾期经通知不能运走的,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照规定上缴财政。

(五)建立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好道路应急运力储备,做好重点物资运输和市场供应保障工作。一旦出现由于运输而引发的市场和重点物资供应的波动,及时组织应急运输工具进行抢运。因严重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对公路、特别是桥梁造成损坏、毁坏甚至中断交通的,及时组织力量抢修,及时开通应急便道,确保公

5 路安全畅通。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冲卡、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等阻碍整治工作,甚至出现聚众闹事、车辆集结冲卡堵塞交通和黑社会性质的威胁利诱等突发性事件,立即上报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处臵。

(四)总结提高(2011年6月18日—20日)

联合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和制度,将联合整治转向经常性监管和日常治理,努力构建以站点相结合的路面流动治超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工作,是加强安全生产、促进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创建文明城市、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和规范运输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执法中队要密切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措施,推进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规范执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畅通

各单位在联合整治期间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使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别要注意掌握政策界限,严禁在整治工作中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严禁发生公路“三乱”行为。严格执行治超工作“五不准”和“十严禁”,整治办将加强督察,实施检查、考核、评比,对工作认真、依法整治、效果突出的整治点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撤离职守、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进行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对有违反规定执法的,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信息通报与沟通工作。

各单位在联合整治工作期间,要实行值班轮换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台帐规范制度,指定一名信息员,路面整治情况每2天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对整

6 治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运输价格变化情况、干线公路上的货车流量情况、煤粮油等国家重要物资的运输情况和价格波动情况等,及时收集、分析、研究和解决,定期向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主题词:治超 联合整治 实施方案 通知

抄报:省、市治超办,市纠风办,市公路管理局。 新余市分宜山塘下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内勤中队

2012年5月25日印发

7 关于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活动的通告

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自2012年5月25日起将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联合整治,现将整治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设施完好,维护路产路权,公安、交警、公路执法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依法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二、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经检测认定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坚决给予处罚。

三、对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按照国务院九部委下发的《关于统一治理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对于二轴车辆车身和货物总重超过20吨、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0吨、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0吨、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等五种情形的先卸载后处罚。

四、严厉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以上运输车辆,严禁55吨以上运输车辆上路过桥。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西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以下处罚:

(一)车辆外廓尺寸超限

1、有下列违法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不予处罚:(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在4米至4.1米,集装箱车从地面算起4.2米至4.3米;(2)车货总长度在18米至18.1米;(3)车货总宽度在2.5米至2.6米。

2、有下列违法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1000元至1500元罚款:(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在4.1米至4.5米,集装箱车从 8 地面算起4.3米至4.5米;(2)车货总长度在18.1米至19米;(3)车货总宽度在2.6米至2.8米。

3、有下列违法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1500元至2500元罚款:(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在4.5米至5米;(2)车货总长度在19米至20米;(3)车货总宽度在2.8米至3米。

4、有下列违法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500元至5000元罚款:(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在5米以上;(2)车货总长度在20米以上;(3)车货总宽度在3米以上。

(二)车货总质量超限

1、超限在1吨以下的,不予处罚;超限在20%以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处1000元至2000元罚款;

2、超限在20%以上50%以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处2000元至5000元罚款;

3、超限在50%以上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处5000元至1万元罚款。

六、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自觉维护公路通行秩序,对阻碍、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集中整治时间自从2012年6月1日至6月20日止。

新余市分宜山塘下 分宜县交警大队 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

仙女湖公安分局铃阳派出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余治超站字[2012]16号 新余市分宜山塘下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 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站机关、各中队:

现将《新余市分宜山塘下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10 新余市分宜山塘下超限超载 车辆检查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处理在治超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堵塞、暴力抗法、进出运输紧张、物资供应不足等突发事件,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和执法人员人身安全,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确保公路超限超载有序推进和治超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治超工作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联动、安全高效”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在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影响治超工作正常或治超安全事故、道路堵塞等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臵。

二、突发事件类别

1、发生抗拒检测、不服从治超执法人员现场指挥;

2、发生相对人故意堵塞交通,强行冲卡、闯关、暴力抗法等恶性案件,造成执法人员人身伤害、交通堵塞的事件;

3、治超检查站区域内交通量突然增大,有较多车辆滞留,有可能堵塞交通及因卸载不及时发生滞留10辆以上车辆的事件;

4、故意损坏治超设施,致使治超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事件;

5、不接受治超工作行政处罚,聚众闹事,围攻执法人员等严重影响治超工作正常开展的事件;

6、因严重超限超载运输造成公路、桥梁损毁、交通中断的事件。

三、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针对突发事件的不同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发生第一类事件时,路面执法值班负责人(中队长)必须立即向站值班领导和当地公安交警部门(铃阳派出所驻站执勤点)报

11 告,站领导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与铃阳派出所驻站执勤点民警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并实行强制性措施加以解决。执勤的交警应疏通公路,对不听劝阻、不听指挥的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进行处罚,对造成执法人员人身伤害的要依法严厉打击(第一责任人;路面中队长)。

2、发生第二事件时,路面执法负责人(中队长)应立刻向站值班领导报告,由值班领导组织、带领执法人员和站警务民警查看再场并组织疏导,必要时通知公安、交警协助。如发生人员受伤,及时送往当地医院治疗,并立刻向站主要负责人及法地公路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第一责任人:路面中队长,带班领导)。

3、发生第三类事件时,路面执法负责人要及时了解掌控好现场及时向站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掌控情况,并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向交警、公安部门进行通报(第一责任人:路面中队长)。

4、发生第四类事件时,路面执法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站值班领导报告,站值班领导应立即组织驻站民警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并视情节进行查处,追赔损失,并及时向站主要领导汇报,必要时要及时向公路管理局等部门通报或报告(第一责任人:路面中队长)。

5、发生第五类事件时,路面执法人员要采取灵活的应对措施,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维护好治理工作正常秩序并及时向站值班领导汇报,请求援助,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站值班领导和铃阳派出所驻站执勤点应在第一时间派人赶到现场加以解决。对无理取闹的,要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第一责任人:带班领导,站领导)。

6、发生第六类事件时,现场执法负责人(中队长)应立刻组织好现场第一手资料的收集,并及时向站领导汇报,由站领导协同当

12 地路政交警等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处臵工作(第一责任人:站领导)。

四、突发事件报警信息处置

各有关部门接到报警信息后,应尽可能详细地了解并记录以下的主要内容:报告人情况、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和现场主要情况、事情发展情况、人员财产安全情况,以及初步采取有措施情况,立即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开展应急行动。

出现突发事件后要及时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现场处臵后形成完整的局面报告材料,要详细记录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原因,采取的措施、报送时间,上级指示(命令)、落实情况(包括出动警力数量、处理过程、结果等)。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章涛、黄明海,副组长:晏金华、龚卫东,成员:李小勇、祁卓斌、曾飞、邢朝华、胥小青、钱瑜。设立24小时应急情况联络电话(07905890229),保证在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够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公安、交警、公路等相关部门要制定相配套的应急措施,明确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2、领导小组职责

①对突发事件处臵实施统一领导; ②制定本级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应急预案;

③组织、指挥、处臵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中生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④应急处臵预案演练信息及时上报等日常工作;

⑤监督各级应急工作组织机构的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及时掌握各项目信息。

2、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①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突发性区域的交通指挥,交通事故处臵和

13 治安事件处理,依法打击扰乱治超工作秩序,危害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交通、治安秩序,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和工作现场安全警戒。

②交通运政:负责突发事件中受阻旅客及物资的运力高度,及时增调运力,确保物资运输的保障任务。组织队伍对所辖公路、桥梁损毁及时抢修,排除险情,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畅通。

③负责组织队伍对所辖公路、桥梁损毁及时抢修,排除险情,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畅通,对货运公司、货运企业及其司机的思想教育责任包干及维护稳定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六、值班制度

结合日常治超工作管理,建立值班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不得撤离职守。值班领导手机24小时开通。执行应急装卸、运输保障任务时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指令。

七、责任追究

对于在执行突发事件处臵中因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或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领导和责任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主题词:制度建设 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通知 抄报:省、市治超办,市公路管理局。 新余市分宜山塘下超限超载车辆检查站内勤中队

2012年5月24日印发

关于开展农村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非法营运车辆联合整治工作方案

集中整治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工作方案

货运车辆承诺书

货运车辆管理制度

货运车辆年审

货运车辆管理制度

客运车辆整治方案

货运车辆租赁协议书

货运车辆挂靠协议

货运车辆联合整治方案
《货运车辆联合整治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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