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员工资及管理制度
一、工资待遇。
1.每月基本工作3600元(22天計)。
2.当月在上班时间未发生任何工伤奖金1000元。
3.全年不发生任何工伤事故奖金10000元,
二、考核条例。
1.无故旷工等其他管理事项根据《职工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处罚力度加大一倍。
2.严格执行工队及矿方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如果出现徇私舞弊现象,根据情节给予200-500元罚款。
3.每天必须在井下交接班,在安全日志上必须签字,一式三份,井下保留一份,场面带上两份,一份给井口总队长,一份交给工队长(如果工队长不在暂时交给井口发票房)如果有特殊情况立即找井口负责队长及时汇报并制定处理措施,如果不按时填写安全日志、未签字或内容不详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如果有重大隐患不及时汇报未造成工伤事故根据情节每人每次处100-1000元罚款,如果因为未及时汇报造成一定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一切后果由当班安全员负责。
4.如果在正常情况想下每间隔两个小时到每个工作面排查一次,每次时间不的小于一个小时,并且填写排查记录。、
5.如果发现在井下睡觉或不坚守岗位、对于隐患不带头进行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6.所负责的工作面或当班锚杆支护不合格,每根锚杆罚款50
元。
7.当班不及时通知处理失爆,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8.安全员每月最少有500元罚款,负责按安全员考核条
例第二条进行考核。
9.如果其他管理人员入井发现违章,除了按规定处罚当
事人外,安全员承担罚款的一半。
10.每天利用班前会给工人进行五分钟安全培训,并且在
班前会记录上填写清楚,如果不按时培训或记录不详每次罚款100元。
三工伤考核条例:
1.当班出现一例未伤骨动筋,需缝合输液的,安全员罚款300元。
2.当班出现一例骨折工伤,安全员罚款500元,并且扣除当月奖金。
3.出现一例工亡或致残,安全员罚款2000元,扣除全年已经兑现的月奖金,并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本办法从2010年六月份开始执行
**煤矿考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