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购买协议
甲方:裴建华(重庆市渝北区石坪镇桶桷村6社,身份证:510224196412132624) 乙方:肖睿(重庆市九龙坡区长石村19号附2-2号,身份证:51021319830519941X) 甲方自愿将在石坪镇新街一门市卖给乙方,双方就有关具体事项经过多次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
一、门市位于石坪镇新街(张强所建)。面积为43.2平方米。
二、该门市总价为20万元(贰拾万元整),不含水、电、气等户头费,协议签订时乙方交19.5万元(壹拾玖万伍仟元整)给甲方,余下的5000元(伍仟元整)待门市手续办理后一次性付清。
三、该门市的房管手续由乙方办理并承担费用。如在房管证办理之前乙方能与开发商直接签订购房合同,乙方则应付清余款5000元(伍仟元整)。如该门市能办理城镇房管证,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四、该门市和夹楼面积86平方米,(门市包括夹楼在内)。、
五、如门市房管证发下来,甲方协助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门市、款项交接清楚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包含附件买卖权同意书一份,物品清单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11年10月1日
《门市购买协议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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