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有关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符合章程规定表决通过比例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或其他批准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4、《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调整董事、监事、经理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2、《公司备案申请书》、《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表格可以通过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www.daodoc.com)下载(点击网页上端中间的“许可服务”,里面有“办事指南”和“表格下载”)或者到登记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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