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信息来源:日期:2008年09月08日【字体:大 中 小】
事项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
条件 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
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文件(原件1份)及新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见说明11)
申请表格 (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申请受理机关
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局市民中心注册窗口办理
二、其他公司在其住所所在地辖区分局办理
决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程序
一、受理申请材料;
二、审核材料;
三、核准备案;
四、发给《备案通知书》。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准予备案的决定。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无。
法律效力 备案与否不影响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职效力,但备案后的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职行为具有必要的公示公信力。
收费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网上受理 http://app.szaic.gov.cn/wermis2.webui/Default.aspx
状态查询 http://app.szaic.gov.cn/wermis2.webui/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