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律师协会
关于2010年度实习律师上报书面考核材料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和《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10年度实习律师提交书面考核材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7月6日-7月10日,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交到市律师协会(市司法局律师处212室)。
二、提交书面考核材料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
2、实习律师实务训练考核材料原件。
(1)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10次接待当事人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2)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3次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3)在指导律师指导下进行整理案卷归档的实际操作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4)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的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3、法院开庭旁听报告(手写)。
4、到革命圣地接收传统教育体会(手写)。
5、到社区参与民间纠纷调解的调解书复印件。
6、《实习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要求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未按时上报的不予参加本次考核。
2、上交材料要整洁齐全,字迹清晰。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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