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律师协会
2008年度专门委员会工作计划
(2008年7月5日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通过)
一、宣传联络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组建大连市律师协会宣传通讯员队伍;
(二)搞好涉及律师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三)召开一次由各媒体记者参加的大连市律师宣传工作座谈会;
(四)与各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定期拜会有关部门;
(五)完善大连市律师协会网站,改进大连律师协会简讯;
(六)和法官、检察官、警察协会签署合作协议;
二、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全年工作,内部进行分工;
(二)制订修改规章制度。拟制订财务与资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协会场地使用管理办法、律师救助办法、拨付县区司法局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协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制订今年的会费预算;
(四)监督指导协会财务使用;
(五)对全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决算。
三、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召开工作会议,组建市、区工作小组;1
(二)建立议案、提案资料库,收集以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提案;
(三)召开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交流经验,培训人员;
(四)对律师代表和委员在下届“两会”上拟提出的议案和提案进行研究,为“两会”召开做好准备。
四、行业建设与发展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完成律师服务收费问题的调研;
(二)完成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问题的调研;
(三)完成青年律师的生存与发展问题的调研。
五、实习律师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做好2008年度实习人员的审核工作;
(二)组织对实习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组织对指导律师进行培训。
六、业务指导与职业培训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制订《大连市律师职业培训管理办法》、制订《业务指导与职业培训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修订《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组建新一届专业委员会;
(三)召开专门委员会主任会议,布置下半年工作及年终总结会;
(四)组织一到两次集中培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就法律前沿理论问题进行专题讲座;
(五)督促各专业委员会开展业务活动,保证各专业委员会下半年至少组织两次业务活动;
(六)组建律师讲师团,组织讲师团赴北三市、长海县与当地律师进行交流;
(七)通报律师执业有关的业务信息;
(八)协助省协会承办东三省律师论坛;
(九)开通网上培训窗口,组织各专业委员会进行网上培训。
七、纪律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有关投诉、惩戒律师的规章制度,修订《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和《被投诉会员网上写实公示暂行办法》;
(二)重新编印纪律委员会《办案手册》;
(三)定期召开纪律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投诉处理案件;
(四)整理上届律协纪律委员会投诉工作的情况,指出投诉的重点、热点,实行网上公布;
(五)创办《大连律师投诉简报》,定期公布全市律师的投诉情况;
(六)召开律师事务所主任投诉座谈会,通报情况;
(七)不定期发布律师规范执业指引,引导律师防范执业违规、违法行为;
(八)走访部分区、市、县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
(九)走访市信访办、司局办公室、148法律服务中心、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投诉窗口单位,了解对律师违纪情况的反映,协调处理对律师的投诉案件;
(十)与有关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与市司法局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和投诉工作报告制度;
(十一)考察北京、上海两地律协处理投诉工作的经验。
八、会员事务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组织会员参加大连市第六届国际徒步大会;
(二)协调劳动管理部门指定律师事务所执行《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办法;
(三)筹建大连市律师艺术团、组织律师艺术团开展活动;
(四)规范足球队管理,组织足球队与兄弟单位的交流比赛;
(五)组建律协乒乓球队、排球队;
(六)召开全市律师复转军人茶话会;
(七)组织订阅2009年度《中国律师》等杂志;
(八)走访、探望资深、病老、有贡献的律师;
(九)举办春节联欢会;
(十)为律师办理执业保险投保事宜。
九、文化建设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全面
振兴”学习活动,组织一次以该学习活动为内容的时事政治讲座;
(二)开展“大连律师网上论坛——您心目中的好律师”活动;
(三)成立“养生养心”文化沙龙,开展“心理卫生讲座”、“健康讲座”、“亲子教育讲座”、“传统文化讲座”。并开设心理咨询热线,每周2个小时;
(四)开展“共享一本书”活动,具体向各律师所征集并选择一本书,确定为本年度的共享书目。
十、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召开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会议;
(二)与公安机关沟通,改善律师会见难问题;
(三)及时解决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合法权益被侵犯的问题;
(四)对律师办理的重大、敏感案件有针对性地进行论证,防止执业风险。
十一、女律师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对女律师和行政人员的现状进行调研,召开“大连女律师资助灾区孤残儿童活动启动仪式”;
(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和活动;
(三)对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女律师的合法权益;
(四)总结、交流女律师执业的特点和经验,对女律师进行专题培训;
(五)举办学术、沙龙、文化等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女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个人修养;
(六)开展女律师与其他组织的友好往来,增进女律师与其他职业女性团体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