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经济学院晚自习检查条例
活动名称:经济学院09级晚自习检查活动
活动目的: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建设优良的学习环境,激励我院新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举行该活动。
主办单位:经济学院学习部 活动流程:1.学习部成员分发名单
2.各负责人到班级检查各班出勤情况
3.检查完毕由各班负责人及检查人员签字
4.由学习部上报各班自习情况
活动细节:1.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晚自习的同学,需持有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交给各班的负责人保存。
2.对无故不参加晚自习的同学学院将给予相应惩罚。
3.自习室是学习的公共场所,任何人进入自习室必须保持安静。
4.各班应积极配合学习部人员的工作,对于不配合工作的班级,学习部将视情况进行不同程度惩罚。
5.晚自习出勤率将纳入创建优良学风班的评比,学院将根据出勤率进行评分。
活动时间:周一至周日7:00——9:00(周六除外) 活动地点:经济学院各班自习室
附:上述活动内容由经济学院学习部负责解释。
《山东工商学院经济学院晚自习检查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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