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主持词
(2010年11月30日)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委26人,因事因病缺席委员人,实际出席委员人,出席会议委员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根据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建议,今天的会议议程有四项。
1、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母婴保健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议决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4、其他。
以上议程,各位委员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略停)
※※※
各位委员如果没有什么意见,现在开会。
因县政府副县长蔡雪生、付秀芳、敖丙千三位同志有事外出,以下几个报告都由副县长韩启彬来作。
1现在进行会议第一项,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请县政府副县长韩启彬同志作这个报告。
(待报告结束后)
请各位委员审议这个报告(草案),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根据审议意见,如需采纳,可责成县政府修改,如不需采纳,可作出说明)
※※※
现在进行会议第二项,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母婴保健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请县政府副县长韩启彬同志作这个报告。
(待报告结束后)
为了便于各位委员审议这个报告,会前,科教办在主管主任的带领下,对《母婴保健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下面,请科教办主任刘淑云同志作调查报告。
(待报告结束后)
请各位委员审议这个报告(草案),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根据审议意见,如需采纳,可责成县政府修改,如不需采纳,可作出说明)
根据委员们审议情况,科教办整理出了《母婴保健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议决事项草案,下面请工作人员宣读这个(草案)。
(待宣读完毕后)
请各位委员审议,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如需采纳,可责成科教办修改,如不需采纳,可作出说明)
各位委员如果没有其它意见,会后,请科教办将这个议
决事项综合整理后,以常委会文件形式印发给相关部门。
※※※
现在进行会议第三项,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议决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下面请县政府副县长韩启彬同志作这两个报告。
(待报告结束后)
请各位委员审议这两个报告(草案)。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根据审议意见,如需采纳,可责成县政府修改,如不需采纳,可作出说明)
(待审议结束后)
为了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规定,现在对这两个议决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票决,请工作人员分发表决票。
(待划票结束,表决结果上报后)
现在,我宣布表决结果。
(如表决结果未通过,可责成县政府重新办理)
※※※
现在进行会议最后一项,按照惯例,衔接一下下次会议议题及召开时间。
根据2010年“三查(察)”题目及例会议题的安排,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0年12月份,常委会议题是:
1、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
1年工作要点;
2、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会议议题及“三查(察)”题目安排;
3、听取并审议乡镇人大工作考核情况的汇报;
4、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母婴保健法》贯彻执行情况议决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执行情况议决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
望人大有关各办作好会议准备工作。
今天的会议日程就进行完了。
(询问其他委员有无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没有,就宣布:) 现在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