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基础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拟在厂区内新建钢结构厂房一栋。该工程基础工程承包给公司承建。双方本着 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如下工程承包合同:
一、工程项目:
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含基础打桩、挖基础土方、立柱承台制作、连接梁制作、墙裙砌筑、地面硬化等。
二、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
三、工程计价:
以建筑设计机构提供的项目工程指导价格和乙方认可的工程计价标准为工程计价依据,未尽工程项目计价另议。
四、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图纸要求施工,无论用材规格、材质、结构配置、操作程序均应符合甲方要求。以相应专业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承建的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五、工期要求: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抓紧备料施工。承建的项目工程要求在三十天内完工,不得影响本工程后续工程施工。
六、付款方式:
基础工程达到厂房正负零,支付已完工工程量款项的,工程全面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项的,其余部分为质量保证金,期限年。工程款计付凭乙方提供的有效建安发票结算,如有施工质量问题酌情扣减工程款。
七、相关责任: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用电、用水;乙方应具有施工资质并具备安全施工、作业设施、注重安全、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凡各类安全事故及周边地方纠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并向甲方提供工程主要用材的质量认证资料。
八、相关说明:
1、地面混凝土硬化工程项目,含割缝、防潮、传力杆安置、电源线管安置及养护等(防潮、传力杆、电源线管材料费另计)。
2、基础打桩工程项目,含洗桩头、接桩、送桩、桩头与承台连接部分制作、桩芯灌注、植筋等(其中所用材料费另计)。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签证机关各执一份。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证机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