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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东莞市水务改革发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3-02 02:25:3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务改革发展的决定

东委发〔2011〕17号

2011-9-1

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务改革发展的决定

(2011年8月31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水务改革发展,充分发挥水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明确加快我市水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加快水务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水务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城乡建设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务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供水设施建设,为东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长,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供水安全保障体系薄弱、城镇内涝问题日渐突出、水环境生态保护形势严峻已经成为我市的基本水情,严重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快水务改革发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改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全市水务保障发展、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东莞市“十二五”规划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战略部署,把水务工程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水资源保障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点,把城乡优质安全供水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承诺,把建设人水和谐的水环境作为建设幸福东莞的基础条件,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把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快实现“防汛安全可靠、供水水质优良、河湖环境友好、水务管理高效”,努力打造“民生水务、安全水务、生态水务、法治水务、高效水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三)目标任务。通过5年到10年努力,基本建成系统科学的城乡防灾减灾体系、多源可靠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体系、统一高效的水务管理和服务体系、创新务实的科技信息化与人才队伍体系,水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到2015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指标任务,基本形成“江库联网互济、多种水源互补”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基本完成全市供水一张网建设任务;市镇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高,洪涝灾害损失明显下降;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3.5亿立方米以下,万元生产总值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下降;主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初步修复受损严重的城市河系水生态功能。到2020年“五大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实现水务现代化。

二、围绕服务民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保护

(一)加快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以管网设施、水库生态修复等为重点,加快推进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建设,2012年完成一期工程建设任务,2015年完成二期工程建设任务,实现江库联网,水资源配置达到互联互通互济的目标。积极配合推进“西水东调”工程建设,形成以东江水源为主,境内水源、西江水源等为辅的水资源保障格局。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加快完成重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2012年前完成东江与水库联网工程水库的水源地保护区划分,2015年完成全市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隔离围网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截污治污工程建设,加强与深圳、惠州两市合作,加快推进石马河东江水源保护工程建设、东引运河综合治理,切实保护好东江水源。要严格落实镇街水源保护责任,以镇街为责任主体推动实施水源保护工作,确保供水水源水质安全。

(三)全面推进“放心水”工程建设。依据水资源配置格局,加紧编制全市供水规划,推动城乡供水水质、服务、安全同标准、中心城区同网同价。建立完善供水行业管理体系,对引入外资、民资的供水企业实行供水行业特许经营制度。加快百家水厂升级整合,推进集中供水区域水厂的升级改造,加强对村级水厂的整合力度,淘汰工艺落后、供水水质难以达到国家标准的水厂,逐步形成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的供水模式。建设千点水质监测网络,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的水质监测网络,完善水质监管体系,逐步推行城乡供水水质公报制度。推进万里管网优化改造工程, 加快推进5000公里老旧市政供水网络、小区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推动城乡供水管网互联互通,以大市区供水一张网为示范,稳步推进全市供水一张网建设。

三、围绕防洪安全,构建坚实排涝减灾体系

(一)加强防洪保安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省“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中我市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江海堤防体系,加快东引运河、寒溪河、石马河等主干河道的治理,加快推进深莞惠界河、堤防达标整治。全面开展全市中小型水利工程(水库、水闸、泵站)的安全鉴定、除险加固工作。加强三防指挥系统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优化整合防汛、气象、水文、海洋信息实时共享平台,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科学编制防洪排涝联合调度方案,建立联合调度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保安全能力。

(二)加强城乡内涝整治工程建设。加快市、镇两级排水规划的编制,完善全市排水管理制度体系,严格实施城市排水许可。逐步推进全市内涝整治工程建设,分期分批对排涝标准低、排涝能力严重不足的排水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率先完成鸿福河、新开河等市区重要排水河道的综合整治,在相关新建项目中推行雨水调蓄设施建设,推广新型渗水材料的应用,削减雨水地表径流。

(三)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落实好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中我市相关项目的建设。加快编制全市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推进标准化农田建设,重点建设和整治农田灌排渠系以及沿海水乡地区防咸治咸系统,完善“小塘库、小水池、小泵站”等基础设施配套,落实农田灌排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资金,全面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遇旱可浇、遇涝能排,旱涝保收”。大力推广和普及农田节水灌溉技术,发展节水农业。

四、围绕人水和谐,坚决整治水污染水环境

(一)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坚持治污与治水、治河统筹兼顾,以工程治污为主,不断提高截污治污率。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扩建、改建、续建工程,重点抓好石马河流域12家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改造工作,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全面推进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污水收集网络系统。完善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运营监管制度,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在线监控系统建设,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工程稳定、达标运营。

(二)加快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与深圳、惠州两市的合作,共同推动石马河、潼湖水、茅洲河等跨界流域的综合治理。按“截污、清淤、活源、治堤”的工作方针,加快东莞运河整治,全力推进东引运河、寒溪水、中心涌等流域内河网的综合整治,稳步推进水体修复工程建设,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修复,实现城乡水系生态化、景观化。

(三)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快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机构。推动水土流失治理和水涵养林工程建设,完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审查、监督监测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前置审批制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须纳入项目投资预算。

五、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一)严格取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推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工作。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和年度计划用水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东莞市水资源分配方案》,对取用水总量接近用水控制指标的镇街,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用水控制指标的镇街,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严格落实取水计量制度,进一步加大取用水计量管理工作的力度,严肃查处非法取水行为。

(二)严格用水效率控制管理。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加快制订行业、产品等用水效率指标体系,严格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加强对重点用水行业和用水大户监督管理。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必须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大力推广运用节水型技术和产品,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节水型服务业和节水型农业。鼓励利用海水、微咸水、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三)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核减年度用水计划,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建立水功能区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完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完善监督考核制度。

六、建立健全水务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务的投入。市、镇两级财政对水务投入的总量和增幅在2010年基础上要有明显提高,今后十年将继续加大全社会水务建设投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水务建设,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供水安全保障、防洪排涝和水资源工程建设。要加大水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收费的征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专款专用。

(二)拓宽水务投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水务建设信贷资金。根据不同水务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研究和论证财政支持政策。构建水务投融资平台,根据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通过资产重组、资源整合,盘活水务固定资产,组建东莞水务投资集团,逐步推进股份制改革,由国有资本控股,吸纳民营资本参与,打包整合有持续盈利能力的水务优质资产上市,拓宽水务投融资渠道,为水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务。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购买、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个人及社会团体投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水务工程项目。进一步明确水务经营管理权责,吸引民资、外资,以独资、合资合作、建设—经营—转让(BOT)和建设—转让(BT)等多种方式参与水务建设。

七、建立完善科学治水依法管水的体制机制

(一)深化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级水务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部门间的工作职能。按照事权清晰、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行高效的水务一体化管理要求,加快镇街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确保镇镇有水务机构。推动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强化镇街的水资源管理、防汛防风抗旱、水环境整治、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加强基层水务服务体系建设,做到村村有水管员,事事有人负责。

(二)加强水务工程管理与维护。推进镇街水务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工程管理人员,足额配套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市、镇按水务工程管理权属,划定水务工程管理范围和

保护范围,申办水务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的确权发证手续。加大市政供、排水和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自建供、排水设施的申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三)大力推进科学治水依法管水。加快水务法规配套制度的制订,完善水务法规体系。深入开展水务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水务设施情况,科学编制水务规划,强化水务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约束和管理作用。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排水许可、节约用水、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制度。逐步理顺执法体制,整合涉水行政执法职能,推进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增强“造血”功能,提高移民收入。

八、切实加强对水务改革发展的领导

(一)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水务改革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确定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严格实行防汛防风抗旱、供排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街要研究制定本辖区水务改革发展的各项措施。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水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抓好水务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全力支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形成推动水务改革发展的合力。

(二)实行水务管理责任考核制度。把水务工作情况纳入镇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落实情况,督促检查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定期考核通报。贯彻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推动水务改革发展。

(三)加强水务行业能力建设。充实水务工作队伍,提升履行职责能力。积极实施人才兴水和科技兴水战略,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加强基层水务职工的教育培训,改善人才结构,提高干部职工的能力和素质。加大水务科技投入,促进水务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加紧编制水务信息化规划,加快水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四)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务工作。采取多种多样的富有实效的形式,加强我市基本水情教育和水务公益性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提高公众的水危机意识,形成爱水、节水、护水的社会风尚。将水情教育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宣传水务知识,推动全社会了解水务、关心水务、支持水务、参与水务,形成科学治水、依法管水、合力兴水的良好局面。

(来源: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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