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井二矿青安岗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发挥盐井二矿青安岗的安全监督检查作用,充分调动广大青安岗员的积极性,加强青安岗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青安岗成员的要求
1、思想进步,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3、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三大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矿里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4、每半年接受一次专门培训;
5、带头遵章守纪,保证安全,发挥榜样作用;
6、检查时,认真负责、细致入微/客观、公正、严格、不徇私情、遇到问题要敢于处理,绝不绕着走;
7、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作用、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协助解决;
8、自觉维护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
9、协助和配合有关单位和人员抓好安全工作;
10、教育、帮助“三违”人员,保证身边无“三违”;
11、认真、准确、及时填写各种记录和汇报;
12、积极参加矿团委组织的各种活动。
二、上岗方式
1、盐井二矿青安岗上岗方式分为分两种:一是跟班上岗(上班即上岗);二是集中上岗;
2、对跟班上岗人员的要求:
(1)精通本职工作,熟悉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2)对本单位的本班的所有人员、岗位、施工地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协助解决;
(3)每天出井后及时到自己所在团支部填写检查记录,要求每周必须查出隐患3条以上;
(4)每周各团支部将本周检查情况汇报给矿团总支,团总支对查出的隐患进行统计、整理和处理,并在公司网站上通报。
3、对集中上岗人员的要求:
(1)对全矿范围内的所有生产岗位、施工作业地点进行检查;
(2)考核标准岗,每次至少5人; (3)每月集中上岗不少于4次;
(4)每次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限时整改,按规定罚款,并在公司网站上通报。
(5)检查中,如发现重大问题,要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三、奖励和处罚
青安岗以100分制考核,90分以上拿全部津贴,80到90分按比例发放(如85分,津贴=应发津贴*85%),80分以下取消当月津贴。
(一)奖励
1、跟班上岗,出勤一天得4分,以所在部门考勤为准。(每月以20天为准)。
2、集中上岗,每月4次,每次5分。
3、查出普通安全隐患(每条,地面2分;井下1分)
4、查出普通“三违”(每人次,地面2分;井下1分)
5、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每条,地面2分;井下1分)
6、现场安全隐患或则突发事故处理得当(每次10分)
(二)处罚
1、每月上岗天数不得少于应出勤天数(缺一天扣4分)
2、青安岗组织的集体检查(1次不到扣5分)
3、所在区域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或则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取消资格)
4、所在区域发生轻伤事故(普通轻伤1人次扣10分;骨折轻伤一人次扣20分)
5、每星期检查隐患不得少于三条(缺1条扣2分)
6、每月检查“三违”不得少于1次(缺1次扣5分)
四、本管理办法修改解释权归盐井二矿团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