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导游(讲解员)服务规范
一、景区导游(讲解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取得导游员(讲解员)资格,方可上岗。
二、导游(讲解员)要时刻保持饱满的工作、服务热情,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景区导游(讲解员)应尊重游客,礼貌待客、微笑服务,热情主动并耐心倾听游客的意见,在合理的而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游客的要求。
四、导游(讲解员)要严格按照讲解服务单位确定的游览线路和游览内容进行讲解服务,不得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或终止讲解服务。
五、导游(讲解员)在讲解服务中,对涉嫌欺诈经营的行为和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要及时向游客做出真实说明或明确警示。
六、导游(讲解员)不得向游客兜售物品和索要小费。
好农人有机农庄景区管理委员会
《景区讲解员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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