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一、工程动工前的检查工作:
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情况;
2.施工设备、机(器)具、工程设备、材料进场情况;
3.材料堆放,材料加工场地准备情况;
4.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上岗工人进场情况;
5.工程放线测量记录中的坐标、标高、高程及有关尺寸的检查、复核工作情况。
二、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明,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结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四、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签发经有关单位签名的“图纸会审记录”和“技术交底记录”;
五、审核工程材料、设备等报验申请,到现场检查工程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证明以及有关技术文件等,交检查审核结果报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签发工程开工报告,并报送建设单位。
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师五十一团监理项目部2013年5月1日
《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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