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班班长:
2014届困难生毕业生就业资助的工作现已启动。现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被学院认定为困难生的学生
2.有就业愿望并有具体行动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1、普困生最高400元,特困生最高600元
2、资助金额参考资助毕业生在寻找工作中产生的交通费、求职材料制作费等费用。
三、具体要求: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票据。(发票另外粘贴在一张A4纸上)
2、申请补助的费用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其中交通费为从厦门到外地往返普通快车硬座火车票、非一等座的动车票、长途汽车票或城市公交车费用;收据、的士和餐票无效)。时间自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
四、工作安排:
1、各毕业班班长务必将此项工作及时向本班困难学生通知,并于2014年5月5日中午1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表及发票粘贴的纸张上交到院办公室。
2、申请表格及困难生名单将上传到班长群及院网站,请各毕业班班班长自行下载。
《届困难生毕业生就业资助1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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