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纳税人进行区内迁移的工作流程
(1)纳税人注册地址涉及税务机关的调整,但注册地还在房山区,要求其持营业执照副本到管理所提出区内迁移申请。
(2)税收管理员填写《档案资料移交清单》加盖公章,并把企业本年内所有的涉税资料档案(包括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信息表、申报表、各类审批表)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由纳税人转征收管理科。(注:
1、申报表(指要求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如纳税人手工申报表、年报等资料;各类审批表(包括各科室要求的存档资料)。
2、税务登记正、副本不装入档案,让纳税人自己保管。
3、当年的新办户必须要有税务登记表及相关资料)
(3)税收管理员不要在CTAIS系统做任何操作,只是从自 己的管户台帐中注销即可。
(4)纳税人持档案到征管科后,办理相关手续。
(5)征管科税务登记岗填写《迁移通知书》,主管科长进行税务机关的调整。通知纳税人将档案资料转相应管理所。
(6)征管科税务登记岗填写交接单给纳税人,让其转交投资服务中心国税窗口,作为变更证明。
(7)投资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凭交接单为纳税人办理变更手续,纳税人应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上缴原税务登记正、副本。
B、纳税人进行区外迁移的工作流程
(1)纳税人注册地址发生跨区县变化,不再属于我局管户范围,纳税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到管理所提出区外迁移申请(要求提供纸质迁移申请书)。
(2)税收管理员依照注销手续需对纳税人进行清票结税,发票缴销、终止“三方协议”等工作,并填写注销申请审批表,核查报告。一般纳税人还应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涉税事项转移通知单》货劳科签字盖章。
(3)手续完成后,税收管理员填写《档案资料移交清单》加盖公章,并把企业两年之内的所有涉税资料档案(包括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信息表、各类审批表、税务登记正、副本、注销登记表、核查报告)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由纳税人转征收管理科。
(4)纳税人持档案和单位公章到征管科,征管科税务登记岗在CTAIS系统做迁出审批,同时打印《迁移通知书》存入档案,封口后转交纳税人,告之携档案到外区县国税局征管科办理相关手续。
C、外区迁入户的工作流程
外区迁入的纳税人携带税务档案首先到征管科办理迁入手续,征管科登记后,填写交接单给纳税人,告知纳税人到房山区投资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有了登记信息后,纳税人再携带税务档案到所属的管理所将税务档案交给
税收管理员。税收管理员必须及时将迁移户档案资料做为永久档案及时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