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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采取的措施

发布时间:2020-03-02 17:35: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一、控制指标

1、绝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一般年负伤频率≤3‰。

3、一般年负伤频率≤8‰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落实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效率100%。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

3、坚持“周一”教育,“周六”联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覆盖率100%。

4、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救援人员、设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5、针对工程施工进度识别重大危险源,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控制管理,并逐级签定“重大危险源责任状”每月底前上报。

6、按期填报“工伤事故月(年)报表”,于本月底前同安全生产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全管理处,发生事故后按规定时间准确上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7、认真整改落实上级部门工作检查提出的问题。

8、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宣贯“两法、三条例、一决定,各级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率100%,转场、新入场工人安全培训教育100%;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合格率100%。

9、加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保证投保日期开工至竣工阶段有效。

10、加强分包队伍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定率100%,使用合法分包队伍100%。

11、本工程约定 合格 工地,执行建设部JGJ59-99评分标准,各分项评≥75 分,安全生产达标率100%。

12、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100%。

13、根据工程规模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且符合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14、确保体系运行过程中的质量。

15、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资料齐全有效100%,归档率100%。

管 理 措 施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程, 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尊重科学,严格管理,定期召开专业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2、各个班组长对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负主要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劳逸结合,抓好安全教育,制定以防止工伤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为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项目经理职责: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对所辖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主持日常安全工作。

4、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安排日常安全工作。

5、项目工长安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和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6、班组长安全职责:认真执行、模范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确保本班组所有人员持有效岗位操作证上岗,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7、生产工人安全职责:努力学习安全及劳动保护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8、项目部安全员安全职责: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业务技术知识,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认真做好日常检查、监督、教育工作,参加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等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做好其他本职工作。

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1、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现场安全达标率目。

2、管理目标:按照上述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考核办法: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为了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的发展,工程技术人员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2、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于专业性较强以及拆除工程等一系列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工程项目: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安装工程;季节性施工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3、在布置施工安装和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根据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及生产任务的具体情况以及现场环境、机具设备的情况,做好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书面),交接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各施工、安装、生产班组长,应当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装和生产工序的实际情况,并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故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中的人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组活动记录中。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技术人员、工长、班组长,应对各自施工安装、生产任务的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负责。各级安全检查员要根据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验收: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组织落实,组织检查。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确认符合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与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标准、规范等不符的,要填写事故隐患通知书,按照“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的原则,限期解决,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验收。

5、对于中、小型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由分公司、办事处负责组织验收,大型设备:塔吊、室外电梯、泵送混凝土泵及吊车等,由机械租赁安装单位组织验收(大修后或新购的大型设备由公司工程技术部门组织验收),自检合格,填写《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机械设备验收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材料,统一由主管部门报请当地建筑安监部门审核验收,办理《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

6、资料员要及时收集本单位或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资料,并及时归档。

四、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管理制度

1、项目工程开工前以及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生产工艺和特点、周边环境、进度安排等,及时对各个施工阶段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尤其是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与主体施工交叉阶段、主体施工与装修交叉阶段、工程收尾阶段都要特别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做好预防监控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2、对租赁的塔吊、电梯等特种设备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做好大中型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特种设备的安拆、改造、维修、检测必须选用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单位或机构承担,相关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工种的操作资格证书,并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5米以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它土石方爆破工程必须做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并按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工作。

4、针对施工现场容易出现的“小部位、大隐患”“小工程、大事故”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于节假日、麦、秋收前后、冬(雨)期、复(开)工、交工期等事故多发期以及合作队伍、合作工程的监管力度,认真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事故的专项治理工作。

5、制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预警和专项管理措施,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逐级签订危险源控制责任状,并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人,做到“谁签字谁负责”,严禁代签。

6、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要分级建立详细的台账,及时掌握其数量和分布状况,制定相应的控制目标、措施,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并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必要时采用旁站式监督方式,实现对危险源的动态监管。要经常性的在施工现场明显处公示。

7、项目对识别出来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每月把执行落实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处。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生产时,要随时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安排解决,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

2、项目经理要对现场新安装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竖井架、搭设的脚手架、安全网等设施,在安装(搭设)完工后,必须组织安全检查人员及安装(搭设)人员、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记录。合格后方能使用。在使用期间要安排专人维护保养。

3、班组长、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班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4、在雨期、冬期及节假日前后要做好季节性及专项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带队,安全、机械、电气人员参加的雨期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竖井架、电气设备、供电线路的安全状况,冬期检查,重点检查机械设备、供电线路、消防、预防煤气中毒和外掺剂的使用以及防滑防冻等。

5、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三定”原则,限期整改解决,并组织复验。实行登记、整改、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单位和主管领导。

六、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职工入厂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级三级教育,公司教育由公司办公室或接收队伍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项目级教育由项目部生产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

2、特殊工种,包括架工、丝索、电工、焊工、司炉工、起重机司机、指挥、厂内车辆驾驶等,必须经市级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取证后方能上岗操作。其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按市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3、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4、采取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取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5、各项目经理、工长,对所属工地的职工每周一安全生产教育。

6、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组织本组人员进行班前教育,即班组长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7、项目部在冬季、雨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期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8、节假日前后,项目部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节前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

七、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职工伤亡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

2、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处、主管总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安监站、市安全监督局、公安局、市总工会及有关部门。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时效。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企业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3、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

4、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各项目部《事故统计月报表》应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报到公司,《事故统计年(月)报表》不能按时报出的,必须申明理由。

6、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需按有关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的个人,项目部给予表扬、发放奖金。

2、本项目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定立。

3、对于有违法乱纪、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按照公司管理制度执行。

九、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1、准确及时地编制防护用品供应计划,抓好防护用品供应过程、保管过程,不搞超长储备,加快资金循环,做好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施工现场。防护用品由工程技术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安全系统负责监督。

2、对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用品及电气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省(市)安监部门颁发的《产品准用证》。同时,必须对施工(生产)过程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进行进场、储存。

3、做好防护用品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

4、建立防护用品购进、发放使用台帐,留存有关票据等。

5、防护用品库内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设有标志牌,要做到“四定位”,即 “定库号、定架号、定层号”码放整齐,标志明显。

6、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保养经常整理化、整洁卫生化,库内货架摆放整齐,货架无尘土,窗明地净。

7、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护用品的质量鉴定工作。

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2、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是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做到严禁吸烟,严禁烟火,违者罚款50-300元。

3、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置专库专帐,设专人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

4、存放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标明名称性质。

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及有毒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库。

6、储存易燃可燃有毒物品的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要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同意开据动火证,并在专人监护下方能动火。

7、库存照明灯炮不得大于60W,灯头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

8、库存内外设置防火标志,仓库院内要留存不得小3.5米宽的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相应消防器材。

一、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班组长要根据工作要求和本班组人员特点合理安排工作,并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班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教育、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班组长或兼职安全检查员要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自觉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3、组织好安全生产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并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4、班组每变换一次工作内容或同类工作变换工作地点,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5、经常自检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因素,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班组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报告,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组织好抢险工作,协助做好入厂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教育记录卡。

7、要对本班组的新工人做好入厂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教育记录卡。

二、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消防器材不能挪做他用,指定专人管理,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

2、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

3、施工现场(作业场所)道路要畅通,做到活完场清,及时清理工地(作业场所)上散碎易燃物品。

4、电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选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现场防火监护。

5、工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设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6、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火的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消防人员的批准,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

7、凡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组向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作好技术交底后,方可发给“准用动火证”,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8、有关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能整改的必须马上保质保量按期整改,对一时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有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关人员或有关领导责任。

9、把安全防火列入生产会议内容,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要把周一定为安全防火教育日,项目经理工长、班组长要每天讲安全防火注意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要经常张贴安全防火标语和张贴防火宣传牌。

10、凡对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依据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

十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工程投标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2、与建设单位签定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实施依法工程分包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 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支取、使用、管理条款。

3、工程项目依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规定,结合施工实际需要提出计划,现场安全员签字确认,项目经理审批,报本单位安全管理处(科)签字确认,主管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款手续。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逐级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4、管理财务部门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单独设置帐户,不得未经审批支付,做到专款专用;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公司调整业务、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5、公司总经理负全责,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预提资金的计划审批与使用管理,财务部门为执行部门;各项目部在开工前,根据制定的各项安全保证措施,提出安全生产资金保证计划,逐级审批后,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施工进度拨付专项资金,建立台帐。

6、根据公司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采购与管理,准确及时的编制防护用品供应计划。保证防护用品供应过程、使用过程的管理,不搞超长储备,提高经济效益和防护用品的安全性。

7、项目部根据工程的特点、人员的使用情况,及时为职工交纳保险。

8、各项目部建立专门的安全防护、培训、保险等帐户,保留票据备查。

四、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在招工前对应招者进行就业前体检,根据卫生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和工人接触有害因素的种类确定检查项目,对职业禁忌症者,不予招录相应工种。

2、对招录的工人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挡案,设专(兼)人员管理。

3、对有害有毒作业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症者,办公室应负责更改其工作。对检查发现的职业病人,要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安排治疗。

4、建立班组职业卫生管理网络,定期监测作业环境,定期体检工人健康状况。在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及文字说明。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设立公告拦,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项目有关人员有权指导和监督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经常宣传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泄露和伤亡事故,对可能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宣传急救和互救知识。

6、经常检查各种生产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和防尘防毒设施状况,保证其正常运行。

7、建立项目部、班组宣传教育网络,宣传有关健康知识,班组把工人的健康需求及时反馈给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便组织宣传相应知识。

8、发生事故,根据情况积极协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会同劳动、工会等部门,分析发生中毒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避免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五、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项目经理是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2.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接受上级部门监督考核。 3.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制度),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

3.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3.2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制度)。 3.3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3.4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

3.5施工现场防粉尘、防噪声及施工不扰民措施。

3.6施工现场宿舍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呆叮咬措施。 3.7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制等项制度。

4、检查制度

公司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项目部也要定期安全检查的规定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并按部颁标准和省评分办法对受检工地作出评价,检查结果应与管理人员的奖金挂勾。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5、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或复印件)上岗;工地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有健康证。

6、会议制度

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直辖市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

第二条 文明施工的要求

1、封闭管理

1.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要坚固美观。

1.2围墙要有墙帽,临街墙面正中书写企业名称或宣传标语。

1.3施工现场进出口按上级规定设置标准的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柱书写宣传标语,门头要加设灯箱,夜晚要亮。

1.4在大门时口处设置七牌二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三清六好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戴安全帽牌、施工平面图和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 1.5现场门口设警卫室,警卫人员佩戴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现场

2.1工地地面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保证无浮土,不积水。

2.2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必须选购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产品准用证》的产品。

2.3建筑物主体施工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

2.4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标示牌。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2.5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牌。中小型机械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必须硬化,有排水措施。

2.6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场地清。

2.7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消防人员,高层建筑要配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和器具,要有满足消防要求的电源、水源。

2.8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2.9施工现场要设置吸烟室,禁止随意吸烟。 2.10温暖季节搞好绿化布置。

3、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

3.1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限,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3.2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

3.3宿舍要坚固、美观、保温、通风,按季节设置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超过15人,应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人床铺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禁止职工睡通铺,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3.4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拉挂电源线。

3.5现场会议室(办公室)要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

3.6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并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高层建筑应设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要设纱门、纱窗,并符合卫生要求。 3.7食堂室内高度不低于2.8m,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镶贴瓷砖。设置排水设施,设有防尘、防鼠害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3.8现场应设淋浴室,并设卫生管理员,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要求。 3.9现场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保证职工业余时间的学习和娱乐。 3.10现场要设立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饮水,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11生活垃圾要袋装或盛放在带盖的容器内,并设专人及时清理。

3.12工地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理。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意识。

4、施工现场的治安综合治理

4.1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4.2施工现场应建立职工登记制度,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来源地、健康状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进行登记造册,对职工实行动态管理。

4.3将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十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本制度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1.1 本制度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1.2 本制度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2、加强环保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科学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

3、各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

第二条 环境监督管理

1.项目部要明确环保工作的主管人员,并加强与公司及外部主管部门的联系,努力搞好本单位的环保管理工作。

2.加强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 2.1环保主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2.1.1 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2组织协调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2.1.3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1.4负责对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2.1.5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3、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时,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4.认真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4.1本工程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4.2 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4.2.1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4.2.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4.2.3使用密封式的圈筒管道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处废弃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

4.2.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扬尘。

4.2.5施工现场(工作场院所)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做妥善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

4.2.6对产生噪声、振动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和职业危害。 4.2.7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运输中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要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为防将泥土带入市区,市区现场大门口相应位置设置冲洗车辆轮胎的设施。

5.由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条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1.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优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对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项目,在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4.施工项目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发放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排放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施工。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事宜,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5.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程》的规定。 5.1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把噪声降低到最低点。 5.2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即早6:00至晚22:00。 5.3夜间施工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 5.4施工现场不得产生与施工无关的噪声。

5.5在居民区施工,起床时不得吹哨、敲钟及大声喧哗。 5.6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任何废弃物。

5.7饮水锅炉及炉灶必须符合消烟降尘规定,严禁使用大灶。 5.8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采取措施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

安全生产绿色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目标及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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