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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

发布时间:2020-03-03 04:11: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食品安全问题一再出现,是有着多方面原因的。长期以来,我国国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一次事件过后,往往不会去思考它深层次的原因,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功利主义思想比较严重等原因,造成了食品安全问题屡现,具体说来说有以下几点:

首先,我国食品生产的总体水平不高;

其次,由于食品生产源头多、链条长,食品安全统一管理的难度很大;

再次,环境污染导致食品安全风险性居高不下;

最后,我国的食品监管体制存在缺陷。由于法律体系不健全和执法不严等原因,大量的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处在法律监督的“盲区”。

解决措施: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1)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加快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控制技术;

3)重点抓好源头治理工作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

4)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5)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反应机制;

6)加强舆论监督,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健全。首先食品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不明确,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差,有些法律法规规定的宽泛,有的甚至过时,对实际问题约束力较低;第二,食品法律法规对于违法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较小,法律效力不够,相比西方国家缺乏威慑力,使得一些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

二、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指责不明确。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方面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监督管理部门多,如水产品的监管就涉及到包括渔业、质监、食监、卫生防疫、检验检疫和工商等部门。部门间的职能交叉、重复执法、重复抽检、执法缺位、监管空白等现象较为突出,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监管责任难以落到实处。

三、食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各类检验机构数万个,行政色彩浓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检测设备、检测技术落后,很难为食品质量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此外,由于部门障碍,检测报告的法律效力不被广泛承认,造成了检测资源的不必要浪费。而不同环节的检测,必然导致监管效果的不同。如工商部门为了整治流通市场食品安全,制订了一系列商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试图通过进行经常性的市场抽检发现问题。但由于处于管理链条的最末端,发现问题时危害往往已经造成。

【解决食品问题的对策】

一、强化监管措施。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市场的有序发展。因此,要试试长效监管,不定期检查和多部门联合检查的模式,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

1 全面加强食品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投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借助高科技设备和技术,提高食品检测的精度。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违法犯罪分子作出明确规定,加大惩罚力度。

三、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全力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食品安全问题作为保障人民健康、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保证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并要总结以往食品安全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坚决加强对小生产作坊的整治。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规程,将其贯彻到从原料进入、加工制造直至产成品出厂的全过程中,保证产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011申论:让食品安全成为“高压线”

每当看到塑化剂在台湾引起的灾难性后果,每当听到超级毒菌在欧洲引发的蔬菜疫情,每当想到三聚氰胺牛奶、瘦肉精猪肉、有毒馒头进入国内超市引起的心理恐慌,许多消费者至今仍有一种寝食难安的危机感。在最近开展的全国首个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主题引起社会强烈共鸣。面对食品安全这个世界性难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把食品安全关,让食品安全成为谁也不敢不作为、谁也不敢乱作为的“高压线”。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需求,是各级政府当前面临的最突出的民生问题。总书记最近在天津视察时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相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把食品安全关。面对接二连三被媒体曝光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我们在反思道德滑坡、制度缺失的同时,发现每一件食品安全事件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一项调查显示,95.4%的人认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中的 “被动执法”现象普遍存在,97.4%的人认为监管部门应该对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89.5%的人建议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票否决制”,让食品安全成为“高压线”。这是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让食品安全成为“高压线”,关键是要把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提高“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风险。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采用的是分段监管加综合协调的模式,容易形成监管边界不清或监管责任不明确所造成的监管缝隙或监管盲区,特别需要强化地方政府领导作为综合协调“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特别需要强化相关部门领导作为分段把关“第一责任人”的把关责任,特别需要强化食品企业“一把手”作为食品安全主体“第一责任人”的直接责任,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加强食品安全的网络化监管、链条化防控。最近,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明确要求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实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

2 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 “第一责任人”。这是取信于民的新举措,值得借鉴。

让食品安全成为“高压线”,关键是要建立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和监管法规,提高食品行业的“准入门槛”。我国食品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很多生产经营企业“小”而“散”,普遍缺乏维护质量安全的先进技术和法治观念。在这种情况下,保障食品安全的根本途径还得从加强法治入手,坚持用最严格的质量标准和最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千差万别的企业行为,维护食品安全的市场秩序。尽管我国已经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法》,但在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方面仍然任重道远,特别是在部门职责细化、行业准入标准、诚信体系建设、违法责任追究等方面,缺乏更具有操作性的配套法规,为食品安全监管留下了不少“盲区”。因此,必须抓紧制定与《食品安全法》配套的食品安全标准和地方性法规,真正形成疏而不漏的“天网”。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让食品安全成为“高压线”,关键是要坚持重典治“乱”,提高食品安全的“违法成本”。反思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犯罪成本过低是不法分子见利忘义、铤而走险的重要原因。保障食品安全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法律,从重从快惩罚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最近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加大了打击力度,由过去主要是按照后果定罪修改为有犯罪行为即可定罪。这是顺应民心的“重典”,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把食品安全的“高压线”牢牢扎根在法治基础上。

[原因]

食品安全成为治理难题,我们很多时候只能赤裸裸的“吸毒”。至今的根源在于制度层面,从根本上说,凸显的是政府餐饮食品监管中的无效和缝隙。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多头管理导致“谁都有责变成了谁都无责”

二是政府部门缺乏积极治理的自觉性,监管不力、审查不严、打击不到位。

三是法律不健全给了生产者可钻的空子,相关规定不够细化,缺乏可操作性。

归根结底是缺乏问责,监督力度不够。不仅要完善法律,也要保证现有制度的执行,需要国家进一步大力投入,也需要卫生、质检、工商几个部门的联合行动。

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需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食品安全法》是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而出台的一部重要法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可是之后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所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需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是《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具体体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成果。近年来,我国接连发生多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特别是去年三鹿奶粉事件给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给国家声誉和政府形象带来了恶劣影响。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制定《食品安全法》的重要目的

3 就是通过法制化的手段,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二是《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的有效手段,是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始终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上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约束行业自律,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卫生法律制度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特别汲取去年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在法律中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以及建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要求。《食品安全法》将科学的管理制度、有效的管理手段及明确的职责分工通过法律的方式予以规定,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断完善,有利于实现食品安全的全程监管,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

《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通知》指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始终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第二,公安及时立案、快速侦破。 《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合力。

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采取有效的刑事强制措施,快速侦破,并及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要切实做好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情况实行监督,进一步强化对立案、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确保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法院量刑

第三,罪当判死刑要坚决判处死刑。

人民法院要准确理解、严格适用法律。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的定罪量刑,不仅要考虑犯罪数额、人身伤亡情况,还要充分考虑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犯罪行为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恶劣影响等。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要从严控制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

职务犯罪

【一句话点评】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不仅是经济上受到损害,还影响到消费者对政府的信任、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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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

一、监管落后。食品安全工作年年提,但各种事故仍然频频发生,“苏丹红、毒药火腿、三鹿奶粉”事件让人们不寒而栗,我们遍查食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要发现一个盲点还真难。纵观以往发生的各种食品安全问题,不难发现,有关部门总是在放 “马后炮”,当“事后诸葛亮”。虽然事故发生后,各级有关部门都行动迅速,查禁措施也十分得力,但大都缺乏有效的事前监管,总是在付出沉重的代价后才突击行动。

二、对违法者的惩处力度较松。在中国,之所以出现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与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是有关系的。当企业违法时,中国法律对其的处罚是: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这种标准的处罚丝毫不能威慑到企业

三、检验制度存在漏洞 目前我国只是注重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检验,对之前的过程不重视。目前我国只是注重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检验,对之前的过程不重视。对于土壤质量、生产基地的安全;生产过程中物资投入的安全,如农药、饲料、灌溉水的安全等;生产管理中的安全检查存在漏洞

解决食品安全的措施

一、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要抓好食品安全工作,首先要致力于完善现有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健全的法律体系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要素。\"在世界范围内,欧盟的食品安全监管之所以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是因为欧盟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制定详细、执行到位。借鉴欧盟的经验,我国应该在实践中对《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以细化和具体化,且确保执行落实到位。此外,还应在国家层面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同时明确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的,要追究法律责任,严格执行问责制。

二、建立全过程产业链监控体系。食品企业在发展壮大中,不能忽视产品供应链的质量监控。\"从生产资料如水、土壤、饲料开始,就应该加强监控,不能等到进入市场时再检测。\"因此,要加强对四个环节的安全进行检验:一是土壤质量、生产基地的安全;二是生产过程中物资投入的安全,如农药、饲料、灌溉水的安全等;三是生产管理中的安全;四是进入市场时的检测

三、及时提供更透明的信息。食品安全的“祸从口出”也较多,造成了广大市民不必要的恐慌。因此,要把食品安全问题真正解决好,必须有专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渠道,由真正有监管权力和资质的部门负责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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