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学校东侧19间门面中从北数第 间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2、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甲方只为乙方提供现状房屋,对于供水、供电等设施的安装、购置、维修、运行等费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内,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1 年,自2014 年 1月 1 日起至2014年12 月31 日止。
2、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门面房租赁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金数额及缴纳时间
1、合同有效年度内每月租金 年度租金共计元
(大写:)
2、租金交纳为12个月一次。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另租给他人和提高租金。
2、乙方不得改变所租赁房屋的结构,进行装修时必须经过甲方
的同意,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装修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和使
用。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
权,但不具有转租权。
5、乙方需按合同内容及时交纳租金。
6、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需改变经营性质需经甲方同意。
7、乙方营业时如需临时占用公用面积,需要和相邻租户协商并
保持一致意见。
第五条 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政府统一规划或自然灾害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通知乙方:
(1)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令关闭的。甲方不退还租金,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乙方擅自终止合同或转租。甲方不退还租金,并追究乙方
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生效、争议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既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
商不成时,可诉请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共三页,六
条。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签字手印):(签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